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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集鎮隸屬於安徽省六安市葉集區,地處葉集區東北部,東鄰六安市裕安區,南連姚李鎮,西接葉集試驗區,北與眾興集鎮曹廟鎮毗連,北距霍邱縣城48千米,區域總面積102.7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末,洪集鎮戶籍人口為45921人。

民國元年(1912年),屬霍邱縣南二區;1995年,由洪集鄉改為洪集鎮。截至2020年6月,洪集鎮轄1個社區、10個行政村,鎮人民政府駐洪集社區。

截至2019年末,洪集鎮有工業企業16個,其中規模以上1個,有營業面積超過50平方米以上的綜合商店或超市36個。[1]

鄉鎮簡介

洪集鎮位於六安市葉集區東部,坐落在皖西大別山余脈的遼闊腹地,寧西鐵路與105國道在此交匯。全鎮轄10個行政村,1個街道,總面積102平方公里,有農業生產用地5.9萬畝。境內汲河、油坊、頭道河、二道河四條自然河流灌溉沃土,是自然條件優越的農業大鎮。洪集鎮黨委下設39個黨支部(1個黨總支),現有1569名黨員,在實施"整鄉鎮推進"示範工程中,鎮村黨組織結合實際,圍繞"建好一個班子,抓好一個管理,理清一條路子,健全一套制度,搞好一個幫扶,樹立一批典型"的"六個一"工作思路,強化措施,突出重點,紮實工作。

洪集鎮現有人口4萬6千餘人,共有學校16所,其中初中2所,在校生1350人;小學14所,在校生2825人。在編教職工303人。洪集鎮中心學校占地面積63000平方米,建築面積6090平方米,現有18個教學班,1100多名學生,84名教職工。其中高級教師12人,專科以上學歷占85%,縣級"教壇新星"2人、市級"教壇新星"1人、縣級教學能手16人。

改革開放以來,洪集鎮人民在黨的領導下,發憤圖強,走自己的道路,先後發起了向水災、乾旱和貧窮開戰的攻勢,打出了"穩農、強工、興商、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四張王牌。加強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創造性地開展林、田、路、渠、塘、宅、墓、農"八位一體"農田小區綜合治理,"治治小灘灘",被國家土地管理局列為全國土地整理五大模式之一,受到原政協主席李瑞環同志的高度評價。[2]

建制沿革

民國初年(1912),屬霍邱縣南二區(區公所在洪集)轄:洪家集、南眾興集、橋頭集、姚李廟、黃土嶺、茅溝集、長塔寺、邵家畈等8保[1]。

民國22年(1933),屬霍邱縣五區(西皋店):姚李廟、橋頭集、洪家集、南眾興集、雙橋店、吳陽集、路家集、均安店、大王集、丁塔寺、烏龍廟、扈胡集、魯家店等12保。

民國23年(1934),屬霍邱縣二區(西皋店)21聯保:長塘梢、岔路口、張家集、白蓮塔、河口鎮、扈胡集、陡崗集、眾興集、西皋店、洪集、吳陽集、烏龍廟、魯家店、葉集鎮、孫崗、大顧店、太平寺、三元店、姚李廟、柳樹店、堯嶺。

民國29年(1940)12月,屬霍邱縣二區(葉集區:區署由西皋遷河口、遷烏龍,最後遷葉集)。

民國34年(1945),撤區,改為洪集鄉。

民國36年(1947)冬,屬霍邱縣岔路聯防區。岔路聯防區轄:岔路口、長塘梢、夏店、眾興集、吳陽集、西皋店、洪家集、三流集8鄉。

民國36年(1947)10月,屬中共鄂豫一地委領導的霍邱縣。霍邱縣下轄白塔畈、洪集、河口、三元、吳陽、五岔路6區。

洪集區:漫流河、尚善、洪集、曹廟、雙橋、橋頭集、甄家崗、眾興、姚李、新苗、胡店、吳陽、紅石橋13鄉。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50年3月,屬霍邱縣洪集區:漫流河、尚善、洪集、曹廟、雙橋、橋頭集、甄家崗、眾興、姚李、新苗、胡店、吳陽、紅石橋13鄉。

1952年11月至1955年3月,洪集區增龍生店、牌坊店、儲樓、林祠堂4鄉,共17鄉。

1956年1月至12月,對區、鄉進行一次較大的撤併。屬霍邱縣三元區:三元、洪集、姚李、大顧店、下駱山、唐家畈、安全、西皋、王店、烏龍廟共10鄉。

1957年1月,升葉集鎮為縣直屬鎮,區、鄉撤併(撤武昌、熊店、石龍河、孫崗、安全、王店、下駱山7鄉),撤三元區併入葉集區。

屬霍邱縣葉集區:葉集鎮、三元、洪集、姚李、大顧店、唐家畈、西皋、烏龍廟、堯嶺鄉、新樓、橋店。

1958年10月,撤區鄉,建立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屬霍邱縣紅光公社。

全縣共建五一(城關)、八一(俞林)、七一(臨淮)、五四(長集)、衝鋒(夏店)、紅光(姚李)、紅衛(三元)、飛躍(扈胡)、衛星(河口)、先鋒(馬店)、高鋒(邵崗)、躍進(吳集)、前進(周集)、紅升(孟集)、紅旗(潘集)、紅專(劉李)、紅星(葉集)等17個公社、208營(大隊),下設連(中心隊)、排(小隊)。 1960年春,改營為大隊,連為中心隊。排為生產隊。

1961年7月,公社和大隊均劃小,屬霍邱縣姚李區:姚李、洪集、下駱山、大顧店、唐家畈、大橋共6個公社。

1968年10月撤區。屬霍邱縣大橋公社:大橋、洪集、唐家畈並為大橋公社。

林店、王店、三元並為三元公社,平崗、堯嶺、柳樹並為平崗公社,孫崗、長崗、新樓並為孫崗公社,姚李、下駱山、大顧店並為姚李公社,大橋、洪集、唐家畈並為大橋公社,五四、大墩、岔路、周店並為五四公社,夏店、磚洪、吳陽並為夏店公社,西皋、眾興、曹廟並為西皋公社,齊王、高鎮及石廟、雲居的部分大隊並為扈胡公社,烏龍、陡崗並為烏龍公社,龍潭、廟崗及白蓮的部分大隊並為龍潭公社,吳集、高塘、裕民、五塔並為吳集公社,臨水、蔣集、朱港並為黃崗公社,牛集、石店並為牛集公社,馬店、茶庵並為馬店公社,邵崗、劉集、鄭塔並為邵崗公社,團山、白廟、馮井並為馮井公社,周集、代店並為代店公社,王截流、陳郢並為陳郢公社,五一、韓龍、陳家埠並為五一公社,俞林、官塘、張集、曹墩、三流並為宋店公社,臨淮、陳嘴、新店並為新店公社,潘集、左王、沈台、馮集並為潘集公社,孟集、王圩、中心店、隱賢並為孟集公社,劉李、彭塔、花果園並為劉李公社。

1972年1月到12月,恢復區委建制,屬霍邱縣姚李區:姚李、大顧店、洪集、大橋。

1973年,各區大公社相繼分開,恢復原小公社。

1983年3月人民公社體制改革,政社分開。11月25日全縣各區均建立區公所;公社改為鄉,設鄉人民政府;大隊改為村,設村民委員會;生產隊改為村民小組。各鎮設街道辦事處、居民委員會和居民小組三級。洪集公社改為洪集鄉。

1992年底,鄉、鎮合併,大橋鄉併入洪集鄉。

1995年,撤鄉建鎮,改為洪集鎮。

2016年8月,由六安市霍邱縣劃歸六安市葉集區管轄。

水利建設

葉集區洪集鎮屬於水網地帶,河道縱橫交錯,是易受澇受旱的鄉鎮。河道內淤泥越積越多,河床不斷抬高,由於河泥的長期淤積,加之雜草叢生,嚴重影響了汛期河道的行洪和乾旱期間的抗旱,並且水質不斷惡化,給當地群眾帶來困難和不便。為此,該鎮黨委、政府將此事作為一件為民辦實事的"民生工程"抓緊抓好抓出成效。一是制訂方案,二是以點帶面,三是發動群眾,四是加強督查。

該鎮的水利興修分三步走:

第一步是加快因水災受損的水毀工程恢復,主要是汲河部分堤段的堵口復堤工程和鎮街道至杜樓村的移民路的修復;

第二步是在半崗半畈的行政村修建6口30畝以上的"當家塘"來緩解乾渠末梢村民組的用水難問題;

第三步是對黃小、紅星等支渠進行全面清淤。洪集鎮黨委、政府已投入5萬餘元,進行堵口復堤工程和移民路的修復,老圩、趙墩兩行政村境內的4處堵口復堤工程和移民路的修復已全面展開,日上機械5台,同時,該鎮還抽調水利站技術人員,在堵口復堤工程現場監督施工,嚴把工程質量關,確保堵口復堤工程高標準、高質量地完成。[3]

經濟發展

在20世紀90年代初期,素有"皖西小鋼城"之稱的洪集鎮,日進"斗"金,它帶動崛起的配件廠、鑄造廠、煉鋼廠、石材廠、變電所等陸續投產,1993年、1994年企業創造產值超億元。洪集鎮的鄉鎮企業一時成了皖西農村的一道亮麗風景線。然而,1995年前後,經濟下滑,市場萎縮,洪集鎮的小軋鋼、小鑄造、小石材等小廠生產的產品相繼出現賣難,鄉鎮企業領導個別人貪污腐化嚴重,企業資產流失嚴重。1998年底,原有的8家企業,關掉2家,並轉1家,剩下的"四廠、一所"靠吃貸款和財政補貼勉強維持生產。 洪集鎮黨委、政府於2000年1月19日宣布對企業實行改制承包,由過去的廠長負責制轉變成"五保"(保集體資產不流失、保利稅、保行息、保折舊、保上交)前提下的廠長承包制。承包後的鎮辦企業與政府之間責、權、利分離,政府給企業投入更加寬鬆和能夠充分發展的政策,在依法履行合同的基礎上,實行企業的自主經營、自主核算、自擔風險、自己還債和自我發展,從而把集體企業推上私營化管理的軌道。

改制承包後,由於推行集體企業私營化管理,優化了體制,用活了機制,使洪集鎮鄉鎮企業生產上去了,經營暢通了,市場相對穩定了。鎮辦企業"四廠、一所"共創產值1310.8萬元,同比增長31.5%,完成利稅33.58萬元,提取折舊33.7萬元,繳納行息44.7萬元,發放工人工資64.2萬元,經濟效益可觀,社會效益顯著。

儘管部分企業廠家在改制後出現興旺景象,洪集鎮意識到,隨着國家對"五小"企業政策的出台,這些企業也難以避免被關停的命運。因此,應該抓住時機,適時做好轉產的準備工作。軋鋼廠利用生產部分型號角鋼,填補了產品空白,並與薄板廠建立"連鎖"關係,互補長短。同時,在就地改造、就地取材的基礎上,改建薄板生產線,生產市場用量大的"洋鐵板"。配件廠將把現有的生產經營擴展到推土機的維修業務上,同時爭取財力,打入小型農機市場,開發定型農機產品。其他企業將轉變和調整產業結構,謀求新的發展。

農村規劃

在安徽省六安市葉集區 ,洪集鎮是一個比較富裕的鄉鎮 。過去這裡農民建房無規劃,形成了一戶一片宅基,甚至外加一條圩溝和一座小竹園,鋪成個"小攤攤"。洪集鎮10個行政村,1個街道居委會,10030 戶,總共占地9445畝。村居加上圩溝、竹園等,大量良田硬是被"小攤攤"擠占掉了。 洪集鎮黨委、鎮政府反覆研究,重新規劃村莊,努力增加耕地面積。他們首先調整了村莊布局,把一莊幾戶合併成一個莊必須50戶以上,並對23個行政村制定了實施方案。在規劃和方案實施中,鎮土管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嚴格把關,逐村勘測,逐戶丈量定位,儘可能把新村集中建在荒崗或老宅基地上,既建得整齊美觀,又能騰出大片土地。新村建成後,老宅基必須整治還田。鎮與各村簽訂了責任狀。

洪集鎮全鎮通過重新規劃村莊,把零星分散的4688個自然村莊改造成197個新村,並村的同時,逐年對老宅基整治還田,全鎮已還耕土地4073畝,每年可因此增產糧食200 多萬公斤,增加收入300多萬元。洪集鎮村莊規劃實現了農田林網化,耕作機械化,配套現代化。一幢幢新穎別致、美觀實用的樓房拔地而起,6000多戶農民已喜遷新居。[4]

傳統民俗

十月十五趕集 。

趕集,一種民間風俗,在集市囤物換物買賣交易,也有"趕山""趕場"之稱。

因舊時社會經濟發展程度不高,農村居民生活不富足,沒有較強的購買力,沒有形成固定形式的買賣地點(商店)。因而生活在同一片地域的人民約定俗成了一套貿易的規則,稱之為"趕集"。

因而周圍十里八鄉的居民約定,每年的農曆十月十五(前三後一共計5天)在洪集鎮進行貿易的集會。每年這個時節,農忙已經結束,糧食堆滿倉庫,冬季寒冷的腳步悄聲逼近。因而在這幾天的集會上,人們交易的大多是冬季禦寒的衣物、農器具配件及成品、家具器皿、日常生活用品以及走南闖北的人們帶來的新奇玩意兒。隨着人們生活水平的,各種生活所需物品可以不受時空的限制進行網購,這類集會的受關注程度大大降低。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