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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丽莎白·洛夫特斯
出生 1944.10.16
国籍 美国
别名 Elizabeth Fishman Loftus
职业 认知心理学家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国籍 别名 毕业院校 出生日期 主要成就 职业
伊丽莎白·洛夫特斯 美国 Elizabeth Fishman Loftus 斯坦福大学 1944.10.16 获司法心理学科学院杰出贡献奖等 认知心理学家

人物经历

她母亲是个图书馆员,父亲是医生。她本来打算当数学老师,但是在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就读时对心理学产生兴趣,1966 年获得数学和心理学学士学位。随后进入斯坦福大学研究生院,1967 年获文学硕士学位,1970 年获哲学博士学位,在斯坦福大学学习期间,她开始对长期记忆发生兴趣,并于 1968 年和杰弗里(Geoffrey Loftus)结婚。1970-1973 年在纽约任美国新学院大学助理教授,1973 年,在西雅图华盛顿大学得到一个助理教授的职位,1975 年升任副教授,1979-2002 年任教授,其中 1984-2002 年兼任该校法律教授。2002 年起任华盛顿大学心理学及法律学院资深教授,同时出任加利福尼亚大学尔湾分校的心理学教授。1999 年获美国司法心理学科学院杰出贡献奖。

研究成果

洛夫特斯早期研究学习和问题解决,后来转而研究人类的认知和记忆活动,她的主要研究成果是有关压抑记忆的延展性和可靠性方面。她在过去事件的信息是怎样塑造人类记忆的研究方面十分著名,在认知心理学方面是一个重要的人物,她的工作对心理学来说是巨大的贡献,也开启记忆研究独特和有争论的一面。

主要成就

洛夫特斯的身份

洛夫特斯经常以专家证人的身份,在法庭向陪审团解释人类认知、记忆的程序,以协助陪审团评价目击证人的证词。她运用自己对认知和记忆的研究心得,探讨司法程序中目击证人的可信度。洛夫特斯在创伤性压抑记忆和目击者的描述方面最著名,她已经证实超过 200 个案例(试验),研究目击者的证词是基于错误记忆,她相信目击的不可信认为记忆是有可能被外在暗示挑起,被建议被植入或在心里被创造的。举例来说:一个儿童被绑架,过程中一定很紧张,研究发现在压力过大时,反而有损记忆力,而被害者往往将注意力集中在凶器上,所以当警察问他歹徒的长像时,他会没有办法清楚的描述,但是如果警察抓到嫌犯,且报章杂志一直重复注销嫌犯的照片,儿童便会把记忆中对歹徒模糊的印象套上照片中人的特征,当下次列对指认或照片指认时,便会很肯定的说:他就是绑匪!这个例子中洛夫特斯提到有两个会影响记忆的因素:

武器焦点

有一种因素叫:武器焦点,在刑事案件中出现武器的时候,目击证人倾向于就瞪着那个武器,会减少目击证人观察考虑其它方面的时间,进而减弱目击证人回忆其它细节的能力,例如拿武器的人的长相。她曾以实验说明:如果对象手里带的不是武器,有 49% 的受试者能够正确将人指认出来,但如果是武器,只有 33% 的人能正确指认。在实验中视以追踪眼球移动的仪器来研究武器焦点,让受试者看两段不同的抢劫影片,一段是抢匪拿着枪指着出纳员,另一段则是抢匪拿着一张支票交给出纳员,眼球追踪器可以在受试者看着这些复杂画面的同时,精准的追踪她们眼球所注视的焦点,在我们眼睛看着复杂画面时是会不断移动的,只在某些定点稍做停留。结果发现有很多定点是在武器上。因此要记得除了武器以外细节的能力就减弱。武器能抓住人们的注意力,那是很难抗拒的。

耶基斯 - 道森定律

记忆有三个主要阶段:习得、保留与检索。就犯罪而言最关键的因素之一,就是体验到的压力大小。高度的刺激或压力会造成处理信息并储存于记忆中的能力急速下降,许多人误以为极度的压力会增强记忆力,因为有这个误解,人们才会说:"天啊!我当时怕的要命,那张脸我一辈子也不可能忘记!"但事实上,极度的压力会损及记忆力,许多人误以为在高度压力的状况下,连事件的枝节末微都会印在人们的记忆里,特意的事件的确经常在人们心中不断重演,但由于极度的压力有碍心智的运作,所以会损及接收与记忆细节的能力。因此,由于事件不断被唤出来,所以错误的,不正确的细节也会被唤出来,印在人们的记忆里,事件重演的次数越多,人们便越自信的认为自己所记得的是完全正确的真相。

此外,洛夫特斯也指出了语言暗示和催眠对记忆的影响:

语言暗示的影响

洛夫特斯做了一连串的实验来说明目击者证词的问题。一个关键是在于问题是怎么问的?看完一个车祸影片之后,问下面的两个问句:

A.你有没有看到那个破掉的车灯?

B.你有没有看到一个破掉的车灯?

结果 A 问句比较容易使受试者说有看到车灯破碎,这就是引导式问句的功用。另外的一个研究,看完一个车祸影片之后,对一半的受试者问:

A.看到小孩登上那部校车吗?

一个星期之后,问全部的受试者:

B.你看到一部校车吗?

事实上影片中没有校车,但是前面曾被问 A 问句的人其说有看到校车的比率是比没有被问 A 问句的人高出三到四倍。在语言对记忆的影响中,洛夫特斯也指出证人证言受提问者措辞的影响很大,而且发生的指认错误十分常见:

洛夫特斯给学生们放映了一部记录一次交通事故的短片。随后,目击这一短片的一部分学生被问道:"当轿车彼此相碰撞(hit)的时候,其车速有多高?"对另一些目击者的提问,碰撞一词则被换成了撞毁(smashed)、互撞(collided)、冲撞(bumpde)、顶(contacted)等词。结果显示,目击者的估算受提问者措辞的影响很大。以顶这个词被提问的一组估算的车速为平均每小时 31.8 公里,而以撞毁这个词被提问的一组估算的车速为平均每小时 40.8 公里。在进一步的研究中,洛夫特斯一周以后将这些学生重新带到实验室,向他们提出更多的问题。其中一个苛刻的问题是"是否看到了破碎的玻璃。"尽管实际上在影片中并没有这样的镜头,洛夫特斯估计记得车祸的情况比实际更严重的学生,可能也会"记得"与高速驾车形成的事故相匹配的细节。果然不出所料,30% 以上的早先被以撞毁这个词被提问的学生声称自己看到了并不存在的碎玻璃,与之相比较,被以碰撞这个词提问的学生有 16% 声称自己看到了。

催眠的影响

在美国,有一些司法机关用催眠法来帮证人回忆,而洛夫特斯对此也提出质疑,她指出那些"唤醒被压抑的记忆"不可靠,因为人可以虚构记忆错误率达 25% 之高。曾经有女儿指遭父亲强奸她,父亲在重重的盘问下也产生了犯罪记忆,认了罪,后来法医发现女儿仍是处女之身,而她曾经到接受催眠师的心理治疗,是催眠师告诉她催眠时梦到自己被父亲强暴。大脑在接受催眠的情况下,会从已知的东西去创造记忆,而且相信那是真的。

在语言暗示影响的例子中,假如受试者是在催眠之下回答问题,其比率就不只三到四倍了,而更甚者,假如问被催眠的受试者有无看到车牌?回答有而且还供一部分的车牌号码。

洛夫特斯研究超过两万个主题后做出结论:目击者的证词有时是不可信的和在事件发生之后错误信息的接收,往往会对目击者在回忆事件时,造成可预期的改变。她主要的争议在于没有受控制的科学实验来证明受压抑的记忆是确实存在的,因为实验的证明是不道德的,为了做研究证明自己的理论是对的因此使人受创,是违法的。虽然他的工作被高度批评,但是他仍被广泛的尊敬,且在记忆和犯罪研究上,依然是个重要的角色。

转向研究

洛夫特斯的研究重点转移到食品上。她认为有关食物的错误记忆的研究发现可能对于节食具有重要含意,虽然我们知道对食物的偏好是从孩童时期开始一直发展到成人,但这项研究显示,仅仅只是相信某人过去的负面经验,就足以影响他长大成人后的食物选择。换句话说,孩童时期对于食物的记忆可能会影响成人的饮食习惯,即使那些记忆是假的,仍然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