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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實是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的專用名詞。
漢字,是中華民族文化的化石,是歷史的載體,是前人智慧的結晶[1],是有着鮮活生命的「你」「我」「他」,有着濃郁的文化意蘊、獨特的文化魅力和深厚的民族情結。漢字之美[2],美在形體、美在風骨、美在精髓、美在真情!
名詞解釋
所謂法律事實,是指法律規範所規定的,能夠引起法律後果即法律關係產生、變更或消滅的客觀現象。與任何事物一樣,法律關係也有產生、發展和消滅的過程。引起法律關係變化的原因,是法律事實。
法律事實的特徵
法律事實與一般意義上的事實有重要區別,其特徵具體表現為:
1、法律事實是一種規範性事實。它是法律規範社會的產物,沒有法律就不會有法律事實。
2、法律事實是一種能用證據證明的事實。這意味着法律事實不僅是客觀事實,而且它還應是能用證據證明的客觀事實。
3、法律事實是一種具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如果事實沒有對法律產生任何影響就不能稱為法律事實。
法律事實的分類
法律事實根據其是否以權利主體的意志為轉移可以分為行為和事件兩類。
1、行為
行為是指以權利主體的意志為轉移、能夠引起法律後果的法律事實。根據人的行為是否屬於表意行為,可以分為兩類:
(1)法律行為,即以行為人的意思表示為要素的行為。行為人作出意思表示應當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
(2)事實行為,即與表達法律效果、特定精神內容無關的行為,如創作行為、侵權行為等。由於事實行為通常與表意無關,因此事實行為構成通常不受行為人行為能力的影響。
2、事件
事件是指與當事人意志無關,但能夠引起法律關係發生、變更和消滅的客觀情況,常見的有:
(1)人的出生與死亡。人的出生與死亡能夠引起民事主體資格的產生和消滅,也可能導致人格權的產生和繼承的開始等。
(2)自然災害與意外事件。通常自然災害等可構成法律上的不可抗力,常成為免除法律責任或消滅法律關係的原因。意外事件可能導致風險或不利後果的法律分配,也可能成為某些法律關係的免責事由。
(3)時間的經過。時間經過可引起一些請求權的發生或消滅,例如,時效的經過,將導致債權的效力受到減損。
參考文獻
- ↑ 【愛我中華】中國智慧到底有多贊?,搜狐,2019-11-16
- ↑ 漢字之美--最美解析這些你熟悉的漢字,搜狐,2022-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