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要论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法学要论》,德国古典自然法学派代表性著作。普芬道夫著。1660年在德国出版。
本专著收编于《世界百科名著大辞典》。
内容简介
本书是作者奉献给选帝候卡尔·路德维格的,发展了格老秀斯和霍布斯关于自然法的某些观点,认为人兼有自然所赋予的利己和社交两种本性,既是自然世界又是道德世界的参与者,因而有两个基本的自然法原则,一是力求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二是决不扰乱社会的安宁。两者又组成一个基本准则,即每个人都应当积极保护自己从而使整个社会不受干扰。从上面第二个原则中又派生出另一个原则,即任何人对待他人,都不应当使他人感到自己的平等权利受到侵犯,该原则包含不伤害他人人身、不篡夺他人财产、不违约等等。认为社交的义务就是要求一切人平等地遵守自然法的义务。本书在17世纪末期到法国大革命时期,对德国和其他欧洲国家自然法学说有很大影响。对美国的《独立宣言》亦有影响。
作者介绍
普芬道夫(Samuel Von Pufendorf1632—1694),德国法学家,资产阶级古典自然法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出身于牧师家庭,曾在德国海德堡大学和瑞典隆德大学任教。主要著作还有《自然法和万民法》等。
《世界百科名著大辞典》相关信息
1.本辞典为书籍文献[1]的综合性、科学性和知识性的工具书。选收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综合性科学、社会和人文科学、文学艺术的各个学科,以及宗教的名著和重要典籍。
2.本辞典以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为主要对象。
3.本辞典收书以专著为主,少数是全集、选集,以及在科学上有开创性的论文[2],公认的有很高价值的单篇文学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