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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交通运输局根据《中共河池市委员会、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河池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河发[2009]27号),设立河池市交通运输局,为河池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原市政管理局的城市公共交通管理职责,整合划入河池市交通运输局。

(二)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路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四)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发挥整体优势和组合效率,加快形成便捷、畅通、高效、安全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五)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化发展公共交通[1],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主要职责

(一)承担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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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金城江区交通运输局

(二)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行业规划和标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工作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监管责任。指导并监督实施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负责市本级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与管理工作;负责营运汽车运输、船舶跨市(地级市)运输及地方航道管理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市农村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及自治区、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建议,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自治区和市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的建议。

(六)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地方公路网安全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七)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科技开发、工程造价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综合治理及维护稳定工作。

(八)依法管理全市公路、道路运输、港口航道行政执法(含治理地方公路超限)工作。指导港口设施保安工作。

(九)对机关、直属单位国有资产[2]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十)指导协调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河池市交通运输局设6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议组织、机要、档案、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和政务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资产管理、综合协调等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上级重要决策、批示的督促检查工作;承担交通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

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纪检监察、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直属单位领导干部;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等行业科技信息化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研究工作,以及新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承担公路、水路等行业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参与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联系交通运输行业学会、协会,承办局业务主管社会团体相关事务;负责开展交通运输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运输和安监科(综合运输和安全监督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与发展的协调工作。参与拟订公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管理等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承担公路运输行业监管,承担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辆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承担市本级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承担汽车租赁的指导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道路运输工作;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

规划计划科

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提出有关政策和标准;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行业审核和后评价工作;提出国家、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财政性专项资金投资政策和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编制港口、航道规划,依法承担港口岸线使用审核和上报工作。拟订行业利用外资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行业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管理协调工作;承担有关环境保护、招商引资、对外合作与交流、行业统计、预测、信息引导工作。

建设管理科

承担全市公路、水运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地方标准、规范和管理规定拟订工作并监督实施;承担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公路、水运建设资格准入机制及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承担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的水路运输工作;参加黄金水道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承担黄金水道建设管理、协调推进、督促检查等工作。

财务审计科

承担公路、水路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拟订工作;承担公路、水路行业财务、会计、局管专项资金、非税收入、拟订工作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税、价格等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对交通运输行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重大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政府投资的交通建设项目以及自治区交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审计或审计调查;负责外部审计的协调配合工作。

挂牌机构

河池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在河池市交通运输局挂牌。

河池市交通战备办公室是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也是政府主管这项工作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防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本市有关国防交通工作的规定;规划本市国防交通网路布局,对本市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参加有关工程设施的勘察、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拟订本市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保障队伍,为本市内的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组织交通保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双拥优抚工作。

人员编制

河池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其中1名兼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总工程师(副处长级)1名;正科长级领导职数7名(含交通战备办副主任1名),副科长级领导职数1名。

党组领导和纪检组长按有关规定配备。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