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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學「10·16」交通肇事案
圖片來自sohu

河北大学新校区“10·16”交通肇事逃逸案李刚门“我爸是李刚”事件官二代撞人案河大飙车案是指2010年10月16日晚发生在河北省保定市河北大学新校区的一起醉酒驾驶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造成在校学生一死一伤。事发后,肇事者若無其事照樣開車,被抓获后因一句「我爸是李剛」而引起網民與社會舆论譁然。后来更爆出李刚收入異常、曾帮助河北大学校长调查举报其剽窃他人文章的人的丑闻,使原本一起单纯的交通事故发展到揭露行政人员权力腐败黑幕的事件。事件最终以受害者家属撤诉、媒体[1] 噤声、律师遭解雇、報導此事件的记者被谈话而收场。

2011年1月30日上午9时,河北省望都县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李启铭以交通肇事罪被判6年有期徒刑。

当事人

  • 李启铭(1988年-,又名李一帆,本案发生后,网友冠以新称号“李衙内”、“李小衙”),男,河北传媒学院2008级播音主持(专科)专业学生,2010年6月毕业,事发时为保定市电视台实习生,其父亲是保定市北市区公安局副局长李刚。
  • 陈晓凤(1990年2月16日-2010年10月17日),女,河北省石家庄市辛集市位伯镇南四仲村人,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光信息科学与技术班2010年大一新生。2010年10月17日17时20分,经抢救无效死亡,时年20岁。
  • 张晶晶(1990年-),女,河北省承德市丰宁县人,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光信息科学与技术班2010年大一新生,车祸后造成左膝盖粉碎性骨折,右手手指淤肿,左手手臂擦伤,事后转往解放军二五二医院外科住院部的12楼病房接受治疗。10月22日12时30分,张晶晶进行了一个韧带修复的小手术,手术费用由肇事者李启铭支付。有传闻称张晶晶被河北大学保研,放弃上诉。这一说法未得到校方和张晶晶本人的证实。

调查

警方反应

10月16日当晚,出勤交警对李启铭进行了抽血检测,检验得出李启铭的静脉血酒精含量为151毫克/100毫升。18日,保定市公安局官网发布通稿称李启铭已于10月17日晚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保定市公安交警支队二大队已成立事故调查专案组,同时,公安局也给出了《痕迹检验报告书》和陈晓凤的《法医学尸体检验分析意见书》,其中《分析意见书》得出结论是死者是因为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死亡。当天警方新闻发言人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谁,只要触犯法律,将严格依法予以惩处。19日,保定市交警支队二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出具《速度鉴定书》:冀FWE420逃逸未在现场,事故现场未发现明显的刹车痕,无法计算车速。同一天,警方又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技术检验报告》:肇事车辆型号为迈腾轿车,发动机号为122100,并得出结论“符合安全技术要求”。21日,保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给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启铭负此事故全部责任;陈晓凤、张晶晶无责任。

20日,对于北市区警方是否该回避,警方表示查案是按照属地原则,必须由所在地警方负责调查,不大可能跨区办案。然而,在10月24日,犯罪嫌疑人李启铭因涉嫌交通肇事犯罪被望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25日,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表示,校园车祸一案已由保定市公安局指定望都县公安局管辖,经望都县警方依法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及责任认定后,提请望都县人民检察院逮捕。保定市司法部门表示,由于犯罪嫌疑人李启铭的父亲李刚系肇事地点所在的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区分局副局长,为加大此次案件审判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此案采取异地审判的方式,届时将邀请法学界专家和河北大学部分师生听审。通过谷歌地图测量,保定市公安局和望都县人民检察院之间的行车距离为42公里。

家属反应

10月19日,有报道称肇事者父亲李刚想用五六十万庭外和解,但受害者家属表示拒绝庭外和解,要求公正审判。

21日下午,李启铭的父亲李刚接受央视独家专访对儿子所为表示“很痛心、很内疚”,向受害人及家属表示诚恳道歉,并鞠躬致歉,称将不会袒护儿子,积极配合救治伤者。采访中李刚多次哽咽,不能自已。被羁押在看守所的李启铭在接受采访时也同样表现出悔意,他痛哭流涕地说:“我给他们带来了很大的痛苦,我真的非常自责,对被害者家属致以万分的歉意。”,但有部分网友指出他在作秀,并且以美剧《Lie to me》中Lightman识破对方是否在撒谎的方法来对李启铭的道歉时的表情进行对比

22日晚,记者采访陈晓凤的哥哥,他认为道歉像作秀,没有实质作用,不可能给受害者家属任何安慰,称“谁都不会说自己是个坏人,这种道歉我不能接受。”同时,他认为央视仅仅采访了肇事者及其家属而未采访受害者家属显得不公平,“在现在这种社会舆论下,他们接受采访更像是要获得社会同情。”据他透露,他的母亲受噩耗刺激,突发高血压和心脏病已入院两日,他希望自己的家庭也能得到应有的赔偿。

陈晓凤父亲陈广乾向《南方都市报》记者表示他不想要李启铭以命抵命,并透露李刚曾三次会见他和他的妻子,第一次遭到拒绝,其后的两次会面中李刚表示愿意倾家荡产赔偿陈家,也会积极配合法律程序。

调查取证

事故发生后警方调查事发现场未发现明显刹车痕,无法计算车速,而且事故发生在拐角的地方,没有摄像头拍摄下整个过程。为此,陈晓凤家属委托的代理律师胡益华26日致信河北大学师生寻求目击证人的帮助,为此案实名作证,以查清肇事车辆行驶速度、肇事者是否采取紧急刹车以及肇事者事后的处理方式等事实定罪量刑。同时信中也保证为因作证而受到不公正的待遇的师生提供协助。

2010年11月1日晚,陈晓凤哥哥陈林发微博,称当日上午望都县送来一份《鉴定结论通知书》,肇事车行驶速度为碰撞前的行驶速度为45公里/小时至59公里/小时。对此,陈家的代理律师张凯认为“很扯淡”,陈林也不认同这个速度鉴定,他说:“这个(速度)事实上理论上根本不会把人撞飞。”陈家已于2010年11月3日提起重新鉴定申请,但是公安机关回避车速问题,在可以提起重新鉴定的三天时间内已经将案卷移送检察院。张凯律师在11月1日晚,被其律师所主任谈话,要求其中止对此案的代理。11月1日早,保定交警支队刘队长和望都县办案人员找到陈家,提了两个要求,一是李刚要求解剖尸体,查清死因。二是问陈家是否同意赔偿解决此案,如果同意尽管提出数额申请,说不要错过机会。

经过

2010年10月16日21时10分左右,肇事司机李启铭载着他的朋友开着一辆牌照为“冀FWE420”的黑色迈腾轿车(发动机号:122100)从河北大学新校区从南门驶入,后停在食堂附近一栋楼下,20多分钟后重新启动。据校保安称,肇事车进校门时车速不快,但进校约一百米后突然加速,肇事车转弯时,摇摆不定,没有减速。经过坤舆湖边易百超市门口,将刚下楼拿着轮滑鞋准备去练习轮滑的陈晓凤(现场照片显示她穿的是平底胶鞋)和步行准备去社团的张晶晶撞飞,陈晓凤被撞飞腾空很高,落下后砸到车前副驾驶座的挡风玻璃,张晶晶被轿车前右侧反光镜撞到。陈晓凤当场昏迷,头部有血迹,疑为头部着地;张晶晶在路边呻吟。撞击后有明显的刹车声,但车速依然很快。

据新闻称,李启铭继续行驶,后在男生宿舍调头原路返回,在校门口被保安和学生截住。被叫下车后,李启铭大声说:“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爸是李刚。”或對在場同學說“看把我(的)车(给)刮的!你知道我爸是誰嗎?我爸是李刚!”此为引用网上贴子,亦有與前者略有出入說詞,但都有“我爸(或爸爸)是李刚”,现场有多名学生闻到李启铭身上有浓烈的酒味,李启铭随后被警方带走。

參考文獻

  1. 中國媒體,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