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庸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江庸(1878年-1960年),字翊云,别号澹堂阁主,福建长汀人,近代法学家、民国政要。
生平
江庸早年曾前往日本留学,1906年毕业于早稻田大学高等师范部法制经济科。回国后历任直隶法律馆法科教习、北洋政法学堂教习、修订法律馆纂修、京师法政学堂总教习、学部参事、法律馆协修、大理院详谳处推事等职。1908年授法科举人。次年又授大理院正六品推事,兼京师法律学堂监督。 中华民国成立后,继任大理院推事。后出任京师高等审判厅厅长。1913年任北洋政府司法次长。1916年改任修订法律馆副总裁。1917年至1918年间署理司法总长。1920年出任修订法律馆总裁。1923年创办《法律评论》并任社长。次年任国立北京政法大学校长。1926年起,历任故宫博物院维持会委员、常委、古物馆馆长。1928年前往上海从事律师职业。同年出任朝阳大学校长。 抗日战争期间,于1938年起任国民参政会参政员。1943年当选国民参政会主席团成员。抗战结束后于1946年当选制宪国民大会代表。次年成为第一届国民大会候补代表。1948年被任命为司法院大法官,但他辞而不就。 1949年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并当选第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出任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委员等职。1953年任上海市文史研究馆副馆长。1960年升任馆长。同年逝世
江庸的法律思想与中国法制近代化
传统中国法制上自先秦两汉,下至晚清,绵延两千馀年。清末之际,迫于内忧外患之压力,为应西风东渐之变化,清廷遂下旨变法修律以图强。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人物属受命担任修律大臣的沈家本(1840-1913)。在沈氏的领导下,延揽大量留学日本或欧美的留学生协助各项法制近代化的工作,其中江庸可说是担任沈氏左右手的代表人物之一。然而目前法史学界较少人论及江庸的法律思想,因此本文即欲以“江庸的法律思想与中国法制近代化”为主题进行研究。 江庸(1878-1960)于1901年入选川督派遣留学生前往日本留学,1906年入早稻田大学师范部法制经济科。回国后,历任修订法律馆纂修、大理院推事等职。民国改元后历任大理院推事兼京师高等审判厅厅长、司法部次长、司法总长等。1924年任国立北京法政大学校长、1927年任朝阳大学校长,致力于法学教育。 本文的研究,主要以江庸的著作、笔记等资料为主,并结合江氏的人生经历,尝试考察一位法律学者的法律思维与其对中国法制近代化的贡献。再者,当时中国正处于初继受外国法律的阶段,本文也希望透过站在变法最前线的法律人之眼,一探当时法学者如何思考诸多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