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汕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根據《中共汕頭市委、汕頭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汕頭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汕發〔2009〕14號),設立汕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加掛汕頭經濟特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牌子),為協助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處理日常工作的機構[1]。
職責調整
(一)將黨政群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小汽車定編的職責劃給市監察局。
(二)將市人民政府打擊走私綜合治理辦公室的職責併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人民政府及辦公室的文電處理,草擬、審核、印發以市人民政府及辦公室名義發布的文件[2],負責市人民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
(二)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講話和以市人民政府名義上報國務院、省委、省政府的有關報告及匯報材料。
(三)組織開展調查研究,為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提供決策參考。
(四)檢查、督促市人民政府各項決議、決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的貫徹執行情況。
(五)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及政協委員提案。
(六)收集、編輯、報送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和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參閱的信息資料,協調新聞單位宣傳報道市人民政府重大工作措施和重要政務活動。
(七)負責市人民政府及辦公室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政府系統信息公開工作。
(八)組織協調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中央、省駐汕單位、駐軍等關係,對有關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九)負責市人民政府駐境內、外機構及外地駐汕辦事機構的管理工作。
(十)負責市社會信用建設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市人民政府及辦公室行政事務管理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汕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汕頭市人民政府部門,汕頭市人民政府
- ↑ 汕頭市人民政府征地和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搜狐,2018-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