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外事僑務局
梅州市外事僑務局,根據《中共梅州市委、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梅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梅市發〔2009〕63號),設立梅州市外事僑務局(梅州市港澳事務局)[1] ,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目錄
職責調整
加強推進梅港澳交流合作和統籌協調涉港澳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外事、僑務、港澳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外事、僑務、港澳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開展涉僑、涉外、涉港澳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研究處置涉僑、涉外、涉港澳突發事件,指導各縣 (市、區)外事、僑務、港澳工作,指導市直單位的外事業務和重要外事活動。
(三)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外國人、華僑、外籍華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團的聯誼和服務工作;指導、推動涉僑宣傳、涉僑文化交流與華文教育;會同有關部門通過僑務、港澳工作渠道開展統戰和對台工作;指導民間對外友好交往工作。
(四)負責華僑華人、港澳同胞捐贈款物的受理、管理以及監督工作;指導、推動涉僑經濟、科技合作與交流,協調涉僑經濟投訴工作。
(五)指導歸僑僑眷工作,依法組織協調歸僑僑眷和華僑華人[2]在國內合法權益的維護工作。
(六)研究涉僑、涉外、涉港澳工作的重大問題,了解和掌握僑務、外事及港澳工作(包括外國與本市締結友好關係的城市)的動態,以及重大國際動態;協調處理外國公民和法人在本市發生的各類重大涉外案件,以及本市在境外公民和機構安全保護的相關事務。
(七)協同有關部門推進本市與香港、澳門在經濟和社會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協調和推動梅港澳緊密合作相關政策和重點項目的落實。
(八)負責因公臨時出訪管理工作,承辦、審核省政府授權範圍內的單位派遣團(組)出國、赴港澳地區和邀請外國人來本市從事經貿業務和技術指導的有關事項;承辦市級領導出訪報批工作;受理因公出國、赴港澳人員的護照(通行證)及簽證(簽注)的審核、申報工作。
(九)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梅州市外事僑務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改革後的梅州黨政機構,梅州日報數字報,2019-01-12
- ↑ 華僑、華人、華裔三種身份有何區別? ,搜狐,2019-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