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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拉提安教令集(拉丁语:Decretum Gratiani)或歧异教规之整合(拉丁语:Concordia discordantium canonum),是公元12世纪编写的教会法汇编。

作为全球三大宗教(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之一[1],基督教(主要分为天主教、基督新教和东正教三大流派)在全球上百个国家获得国教或准国教地位[2],信徒多达21亿人,西方主要发达国家都是基督教国家,由此可见其影响力之广。

简介

作者据称是意大利的格拉提安,格拉提安教令集后成为六册本《教会法大全》的第一部分,其效力一直维持到1234年教宗额我略九世颁布《额我略九世教令集》。格拉提安从教令集所述教会法汇编中收录大量教父文献,并引用丰富的《圣经》文句。该书所涉及到所有重要法律事项都考订精审,为后世的教会法学者对教会法典系统化提供了一个基础和范例。

天主教

是基督教人数最多的宗派、教会。天主教会以罗马教宗为领袖,故又称罗马天主教会、罗马公教会、罗马大公教会、罗马公教。

天主教的中文名称源自明朝万历年间耶稣会将基督信仰传入中国,经当朝礼部尚书之徐光启与利玛窦等耶稣会士讨论,取儒家古话“至高莫若天,至尊莫若主”,称其信仰之独一神灵为“天主”,故称之。天主教在与新教并提时亦被称为“旧教”,两者分别代表着第一个千禧年开始的“传承式信仰”、以及16世纪宗教改革开始的“书面式信仰”。这一概念曾在恢复公教传统的牛津运动提出。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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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