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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雨化

本名:林雨化

字号;希五

出生时间;1738年01月01日

出生地:闽县螺洲

去世时间;1811年01月01日

所处时代;清朝

林雨化(1738-1811),字希五,闽县螺洲(今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人。清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林雨化考中举人。经大挑考试,补宁德县教谕。据史书记载,林雨化"秉性刚严,骨格坚篬",他生活简朴,乐观豁达,不附权贵,清正廉守。由于性情耿直,疾贪如仇,对贪腐现象敢于指出、敢于批评,是一位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1]

序言介绍

人物事迹一

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福建省发生大旱,粮食几乎颗粒无收,米价每石升至三千余钱,百姓流离失所,福州城及聚集周边地区的流民高达数十万人,民众频因饥饿而死。当地政府本应赈荒济民,但本省布政使杨廷桦(蘅圃)等当权者却倒行逆施,竟下令要百姓买谷入仓,建立常平仓以备荒。此刻林雨化以大无畏的气概,上书福建布政使,为民请命。林雨化呈递《上杨蘅圃方伯书》,警告这位昏官说:"顷闻发籴翟之命,外间固已嚣然,若果行之,恐生事变"。事后许多人对他敢予执言感到十分钦佩!连林则徐的老师郑光策也深有感慨地说:"指次晓晰,岑文本称马周论事,筜筜可听,于斯文亦然。"他在评语中把林雨化比作唐初监察御史马周,马周曾上书唐太宗论二十余事,劝谏其以隋亡为鉴,少兴徭役。由此可见郑光策对林雨化的景仰之意。

人物事迹二

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福建长泰县林、薛两大家族因农田水利之争酿成大规模械斗。案件告于官府,由县报省期间,福建按察使钱士椿受贿白银1400两,闽浙总督伍纳拉受贿白银1000两,藩台、粮道、盐道等省垣大小官员都不同程度接受贿赂。次年判案时,他们颠倒是非,不分曲直,以致造成十八人的重大冤假命案,百姓敢怒而不敢言。林雨化知情后挺身而出,趁福州元宵花灯赛会之机,制作了几盏大花灯,灯上附了一首影射办案贪官的打油诗:"五道官不正,双司争要钱。两台黑暗暗,惟有祝光明"。花灯展出之日,人声鼎沸,群情激昂。钱士椿等获知后,恼羞成怒,立即派兵冲散花灯赛会。三天后,由福州知府金某出面,收买诸生林芳杰进行诬告,林雨化蒙冤入狱。在狱中,钱士椿逼迫林希五"认罪",但他历数省城贪官罪行,执拗不屈。最后被判流放乌鲁木齐

人物事迹三

三年后嘉庆皇帝登极,大赦天下,林雨化得以释归原籍,时年已六十岁。嘉庆十一年(1806年),林雨化和林则徐父亲林宾日等人结"真率会",定有社规二十条,具有开明、革新的进步倾向。当时林则徐第一次赴京会试未果,返乡当起了私塾先生,林父常让他陪同参加"真率会"的活动。林则徐从小屡听父亲谈起林雨化的事迹,"心敬慕之,欲修一见"。后在会中见到林雨化,亲耳聆听其教诲,更为其人品所折服。接着,林则徐仔细阅读了《林希五文集》,撰写了一篇富有感情的后序,表达了对林雨化正直品格的仰慕之情,也表明他受林雨化思想、品格、行动的影响较深。这种影响对林则徐日后成为封建统治集团中的一员,但又能与一般封建官僚有所不同,是有一定作用的。

纪念

林雨化的画像现尚挂在林则徐纪念馆内的正厅左侧,供后人瞻仰。其著作《林希五文集》现藏福建省图书馆和福建师范大学图书馆

参考资料

  1. 螺洲名士林雨化生平轶事 , 百度 2020-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