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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才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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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性别 男 |
亲 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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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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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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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 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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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才添(生1903年4月12日-1989年11月13日殁),字达庵,号博敏,台湾宜兰县人,在日治时期结束后,担任数种公职,于民国四十九年到五十三年(1960年-1964年)间担任宜兰县长。此外他也是兰阳窑业株式会社与私立复兴工业学校的创办人。
生平
林才添出生时生母因难产而失去意识,由宜兰头围儒医林应魁所医治,后来并被他收为养子。于七岁时进入头围公学校就读,毕业后未升学就读中学校,由养父林应魁教导自行学习汉学。而在他十五岁时,开始过著晚上在头围区长役场向刘腾辉学习汉文,白天在“金石香号”工作并学习簿记、珠算、刻印等技能的半工半读生活。
而到了大正七年(1918年)时,他在参加于宜兰公学校举办的代用教员养成讲习后,成为头围公学校的雇员,于任教期间曾做为大谷公学校的代表去参加宜兰郡教学研究发表会,并在《台湾教育》杂志发表文章。除此之外,他还曾被推举为头围青年会长。后来林才添在昭和二年(1927年)的1月辞去教职,专心担任头围信用组的理事,并使头围信用组合成为当时的模范组合。
至于公职方面,林才添在昭和五年(1930年)时被选为官派头围庄协议会员,后来又连任二届,而在五年后(1935年)他辞去官派职位,以民选方式当选并连任至日治时期结束为止。而在他担任内协议会员期间曾争取建设大溪渔港、二围公学校的迁校。此外他在昭和十二年(1937年)担任宜兰郡保甲协会会长与头围保甲密合会会长,三年后(1940年)赴朝鲜、东北、华北、京沪一带考察,之后在十七年(1942年)成为头围庄警防团团长。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他在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2月由首届头城乡民代表会选为第二届头城乡乡长,三年后(1949年)又获选为宜兰水利委员会主任委员。他在民国四十年(1951年)时以全宜兰县第一高票当选首届宜兰县议员,之后连任第二、三、四届议员,并在第三、四届时还膺选为宜兰县议长。民国四十九年(1960年)高票当选为第四届宜兰县长。
晚年从政坛退隐后,仍继续担任中华民国红十宇会台湾省分会宜兰县支会支会长、仁济救济院常务董事,以及头城登瀛吟社社长。民国七十四年(1985年),担任《头城镇志》的编纂委员,并开始撰写回忆录。民国七十八年(1989年)11月13日,于头城病逝,享年八十七岁。
学历
经历
- 教职
- 头围公学校教员
- 大谷公学校教员
- 头围信用组合(农业会)
- 监查役
- 专务理事
- 农业会副会长
- 兰阳窑业株式会社取缔役
- 台湾石粉、苏澳糖业会社事务取缔役
- 玉丰商事、兰阳产业会社监查役。
- 公职
- 头围庄协议会员
- 宜兰郡保甲协会会长
- 头围保甲密合会会长
- 头围庄警防团团长
- 兰民国时期
- 头围庆祝台湾光复筹备委员会副会长
- 中国国民党台北县党部筹备委员
- 头围庄合作社理事主席兼理事长
- 头围庄农会理事主席兼理事长
- 公职
- 其他
- 财团法人兰阳林姓兴德会董事长
- 私立复兴工业专科学校董事长
- 中华民国红十宇会台湾省分会宜兰县支会支会长
- 仁济救济院常务董事
- 头城登瀛吟社社长
- 《头城镇志》编纂委员
著作
- 《达庵八三回忆录》:为林才添于1985年春天开始撰写,1986年3月自行出版的回忆录。内文分五篇,主要内容是作者家庭与个人经历,以及所参与的地方公共事务。书名取为八三是因为当时作者为八十三岁的关系。
公职
中华民国政府职务 | ||
宜兰县政府 | ||
前任: 汪岳乔(代理) 正任:甘阿炎 |
宜兰县县长 第四届 1960年6月2日-1964年6月2日 |
继任: 陈进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