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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國於1992年在香港獲委任為執業大律師,在Parkside Chambers 大律師事務所執業至今。2013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主要執業範圍是民事訴訟,擅於處理本地及國際商業糾紛、土地糾紛、財產及信託法、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人身傷害索賠等。 | 林定國於1992年在香港獲委任為執業大律師,在Parkside Chambers 大律師事務所執業至今。2013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主要執業範圍是民事訴訟,擅於處理本地及國際商業糾紛、土地糾紛、財產及信託法、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人身傷害索賠等。 | ||
− | 林定國亦為 | + | 林定國亦為[[ 香港大律師公會]] 擔任多項義務工作,曾任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他既是紀律委員會委員,亦是見習大律師批核委員會委員。 <ref>{{cite web|url=https://www.doj.gov.hk/legalservicesforum2014/chi/paullam.htm |title=香港大律師公會副主席林定國資深大律師}}</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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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1日 (三) 17:07的版本
林定国(Paul T K Lam,1932年)香港资深大律师,曾任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 [1] 。现任消费者委员会主席。
简历
林定国于1992年在香港获委任为执业大律师,在Parkside Chambers 大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2013年,获委任为资深大律师。主要执业范围是民事诉讼,擅于处理本地及国际商业纠纷、土地纠纷、财产及信托法、遗嘱认证及遗产管理、人身伤害索赔等。 林定国亦为香港大律师公会担任多项义务工作,曾任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他既是纪律委员会委员,亦是见习大律师批核委员会委员。 [2]
动态
2018年12月7日政府公布委任资深大律师林定国担任消费者委员会主席,任期两年,接替已出任消委会主席6年的黄玉山,由2019年1月1日起生效。[3]
专业资格
年份 | 机构 | 专业资格 |
---|---|---|
1990年 | 香港大学 | 法律学学士学位(LL.B.) |
1991年 | 香港大学 | 香港法律执业大律师资格(P.C.LL.) |
1992年 | 英国诺丁汉大学 | 国际法学硕士学位(LL.M.) |
公职
- 行政上诉委员会副主席
- 人事登记审裁处审裁员
- 税务上诉委员会委员
- 游戏机中心委员会委员
- 暴力及执法伤亡赔偿委员会委员
- 消费者委员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