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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东,男,1959年10月出生,汉族,山东昌乐人。现任昌乐县国税局副局长。[1]

李玉东
公务员、昌乐县国税局副局长
出生 1962年11月20日
国籍 中國

目录

基本信息

 
昌乐县国税局:昌乐县国家税务局昌乐县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行政管理机构,于1994年7月由原昌乐县税务局分设成立。

1975年11月在昌乐县阿陀税务所参加工作,198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昌乐县阿陀税务所会计,昌乐县财政局办事员,昌乐县税务局办事员,昌乐县税务局副股长、股长,昌乐县国税局办公室主任兼人事科长,昌乐县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

山东省昌乐县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3]

昌乐县国家税务局简介

昌乐县国家税务局是[[昌乐县]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行政管理机构,于1994年7月由原昌乐县税务局分设成立,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41人,内设8个科室,1个直属单位,1个事业单位,7个税务分局,担负着全县4073户纳税人的税收征管工作。主要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和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出口货物退(免)税等中央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征收管理。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征收管理改革。

(三)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

(六)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系统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

(七)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八)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九)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系统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十)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

(十二)垂直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十三)承办潍坊市国家税务局和昌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参考文献

  1. 中共昌乐年鉴》 2007年加入收藏 获取最新昌乐县国家税务局 韩德平 主编
  2. 政务公开 > 领导信息
  3. 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分类: 其他信息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县发改局 发文日期: 2012年0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