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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應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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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應元'''({{bd|1953年|3月16日|catIdx=L李}}),[[中華民國]]政治人物,[[雲林縣]][[崙背鄉]]人,[[臺灣獨立運動]]參與者。現任[[中華民國環境資源部|環境資源部]]部長。
[[國立臺灣大學]][[公共衛生]]學系畢業,[[ 美國]][[北卡羅來納州立大學]][[醫療]][[經濟學]][[博士]],曾任[[行政院秘書長]]、[[勞委會|勞委會主委]]。
==早年生涯==
[[祖籍]][[福建]][[詔安縣]],[[福佬客家人]],[[台中一中]]畢業、[[國立臺灣大學]][[公共衛生]]學士,並且考取同系研究所就讀。在研究所期間由於受到《[[台灣時報]]》邀請跑醫藥新聞,就積極參與[[黨外]]活動。之後受到[[美麗島事件]]發生影響,李應元遂投入反對運動。1980年拿到研究所碩士學位後赴美求學,並且於1981年取得[[ 美國]][[哈佛大學]]醫療管理碩士;在美國期間與[[洪哲勝]]、[[郭倍宏]]等人相識,於1982年成立[[北美洲]][[台灣學生社]],並且在洪哲勝的介紹下於1983年加入[[台灣獨立建國聯盟]],擔任《台灣學生》雜誌發行人。之後由於出任全美台灣同鄉會總幹事,被[[國民黨]]政府列入「[[黑名單 (台灣)|黑名單]]」而無法返國。
1988年李應元取得[[北卡罗来纳大学教堂山分校|北卡羅萊納大學]]醫療經濟學[[博士]],並任教於美國[[南達科塔大學]];次年雖然得到[[國立臺灣大學]]的聘書,但因為被[[國民黨]]政府列入[[黑名單 (台灣)|黑名單]]而無法返國任教。1990年李應元接下[[臺灣獨立建國聯盟]]副主席一職。爾後,李應元等台獨聯盟成員便以「闖關」「翻牆」等方式爭取返鄉權,1990年7月李應元偷渡回台灣,並在[[中華民國總統府]]等各大重地照相,投稿[[黨外]]雜誌,1991年9月被逮捕,因而成名,關押於[[臺北]][[土城看守所]];後來經由[[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條|刑法一百條]]的修正,主張[[台獨]]者不再成為[[叛亂罪]]起訴的對象,才於1992年5月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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