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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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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027年 南康建昌 |
逝世 | 1090年(62-63岁) |
国籍 | 中国宋朝 |
职业 | 诗人 |
知名于 | 诗人兼藏书家。 |
知名作品 |
《奏议》 《诗传》 《元和会计录》 |
李常(1027年-1090年)字公择,南康建昌人。北宋诗人兼藏书家,少读书庐山白石僧舍。既擢第,留所抄书九千卷,名舍曰李氏山房。 皇祐时登榜进士,公元1072年左右(熙宁中)时为右正言,知谏院。哲宗时累拜御史中丞,后出知邓州、徙成都。王安石与之善。时王安石立新法,常极言其不便。安石遣亲密喻意,常不为止。 李常乃李春的儿子,黄庭坚母亲安康郡太君、洪民师母亲文成县君李氏的弟弟。妹婿王之才。 黄庭坚早年丧父,随舅父李常读书,李氏家藏书上万卷,李常耳提面命,使黄庭坚学业日进。嘉祐六年(1061年)随舅父李常游学淮南,认识与李常齐名的孙觉。黄庭坚娶孙觉之女孙兰溪为妻。
李常少时读书于庐山白石僧舍,既擢第,留所名曰“李氏山房”,藏有抄书九千馀卷。著有文集《奏议》六十卷[1]、《诗传》十卷、《元和会计录》三十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