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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雯是贾府内阃争斗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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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雯是贾府内阃争斗的牺牲品》中国当代作家杨启军写的散文。

作品欣赏

晴雯是贾府内阃争斗的牺牲品

晴雯是《红楼梦》中一位出色的大丫鬟。其命运走向作者曹雪芹用一首判词交代的一清二楚:“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毁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

在贾府中晴雯孤立无援,举目无亲,可谓是奴才的奴才。她本来是荣国府大管家赖大母亲赖嬷嬷买来的使唤丫头,当时年龄尚小,不过十岁上下,连父母是谁,家居何处在她脑海中竟无半点记忆。有一天赖嬷嬷带着晴雯来到荣国府贾母处坐叙家常,被贾母一眼相中,很是喜欢,赖嬷嬷当知贾母喜欢后,便忍痛割爱决定把晴雯当做礼物孝敬给了贾母。从此晴雯在贾母身边听候使唤,因晴雯长相姣美,又有一手好针线活儿,贾母甚是喜爱,也十分器重她灵巧为人,有意将来配给宝玉做侧室,于是就指派晴雯到宝玉门下做事。

晴雯在贾宝玉身边做丫鬟期间,自视上有贾母、赖嬷嬷撑腰,下有宝玉宠着,加之自己的性格刚烈,心直口快,眼里揉不得半点沙子,受不得一点委屈,今天和这个人吵,明天和那个人闹,不顺心了就连有点体面的婆子们她也敢怒怼几句,因此招来上下许多人的看不惯,对她的做派和行为产生了强烈不满。王善宝家的便是其中之一,王善宝家的是邢夫人陪房,因平时晴雯很不尊敬她,两人便结下了不解之怨,王善宝家的找了一个机会在王夫人面前告了晴雯一状,说她是宝玉身边的“狐媚子”成天引诱宝玉不走正路。王夫人一听气就不打一处来,要知道贾府内部在贾宝玉婚事上存在着两条路线的斗争,一是以贾母为代表的“木石前盟”派,即主张宝玉、黛玉婚配,晴雯做妾;二是以王夫人为代表的“金玉良缘”派,主张宝玉、宝钗婚配,袭人做妾。因为王夫人早就知道贾母把晴雯安插到贾宝玉身边的真实用意,对婆婆贾母早已心生不满,虽然王夫人不住在大观园,但她的耳报神却大有人在,平时晴雯在大观园里的所作所为也有所掌握,加之王善宝家的告黑状,王夫人雷霆震怒,决定借机出手铲除晴雯,于是以抄检大观园为名,进一步发现和掌握大观园内下人们耻于人知的糗事做为第一手材料,为下步处理晴雯之流打下基础。本次抄捡除潇湘馆(主人:林黛玉)和蘅芜苑(主人:薛宝钗)两处没有抄检外,其余全被查抄了一遍。因薛宝钗和林黛玉两人都是贾家的亲戚,情理上是不能抄的。抄捡大观园后,王夫人共撵走12人,其中司棋、芳官确有问题,实属活该,贾兰的奶母最冤枉,王夫人以莫须有的罪名把晴雯也列入黑名单,当时晴雯正染病在身,也被一起撵走了,她躺在大观园外一间又破又冷的小屋里,思念着心爱的宝玉,泪流满面,悔恨交加,使病情加重,可怜的晴雯当夜便香消玉碎,魂归太虚。

王夫人在处理晴雯这个问题上,采取了先斩后奏的方法,撵出晴雯后编造了一个理由骗贾母说:她得了“女儿痨”病,不宜在宝玉屋里行走,打发她走了。贾母是何等聪明之人,王夫人这点小伎俩岂能挑战她的智商,贾母听后心知肚明,致晴雯于死地是儿媳王夫人在宝玉婚姻大事中与自己暗斗中的结果,是在给自己下马威。但事已至此贾母不得不暗气暗憋,承认现实。

2023年12月19日

注:此文是自己读《红楼梦》的浅陋见解,带有尝试性探讨意味,观点不一定正确,愿与志同者共商榷。[1]

作者简介

杨启军,网名湖畔听琴,号山野老农。【上海博尚文苑】作家,籍贯河北省遵化市人,退休干部,喜欢诗歌散文,红学爱好者。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