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曹端传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明史·曹端传出自于《明史》,此史是二十四史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277年的明朝历史。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修纂时间之久、用力之勤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1]
原文
曹端,字正夫,渑池人。永乐六年举人。五岁见《河图》《洛书》,即画地以质之父。及长,专心性理。其学务躬行实践,而以静存为要。读宋儒《太极图》《通书》《西铭》,叹曰:“道在是矣。”笃志研究,坐下著足处,两砖皆穿。事父母至孝。父初好释氏,端为《夜行烛》一书进之,谓:“佛氏以空为性,非天命之性;老氏以虚为道,非率性之道。”父欣然从之。继遭二亲丧,五味不入口,既葬,庐墓六年。
端初读谢应芳《辨惑编》,笃好之,一切浮屠、巫觋(xí)、风水、时日之说屏不用。上书邑宰,毁淫祠百余,为设里社、里谷坛,使民祈报。年荒劝振,存活甚众。为霍州学正,修明圣学。诸生服从其教,郡人皆化之,耻争讼。知府郭晟问为政,端曰:“共公廉乎。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晟拜受。遭艰归,渑池、霍诸生多就墓次①受学。服阕,改蒲州学正。霍、蒲两邑各上章争之,霍奏先得请。霍州李德与端同时,亦讲学于其乡。及见端,退语诸生曰:“学不厌,教不倦,曹子之盛德也。至其知古今,达事变,未学鲜或及之。古云‘得经师易,得人师难’,诸生得人师矣。遂避席去。端亦高其行谊,命诸生延致之,讲明正学。”
端先后在霍十六载,宣德九年卒官,年五十九。诸生服丧之年,霍人罢市巷哭,童子皆流涕。贫不能归葬,遂留葬霍。 (节选自《明史·曹端传》)
译文
曹端,字正夫,河南渑池人。明朝永乐六年考中举人。他五岁看到《何图》《洛书》两书,就画在地上问他父亲。等到长大,专心于研究儒家性理之学(大道理)。他在学习时,努力从自身做起,而且把所学的道理静存于心作为最主要的。(他)读宋代儒学著作《太极图》《通书》《西铭》,感慨道:“大道理就在这里面了。”于是专心致志地研究,座位下踏脚的地方,两块砖都磨穿了。(他)对待父母极孝顺,父亲当初极信佛教,曹端写了题为《夜行烛》的一封信送给父亲,信中说道:“佛教把空作为要义,这不是人类社会规律的要义;道教把虚作为理论,这不是依从人的本性的理论。”他父亲愉快地接受了他所说的道理。后来父母接连亡故,(他)各种有滋味的东西都不吃,安葬了父母以后,筑庐冢守墓六年。
曹端刚开始读谢应芳的《辨惑编》时,非常相信其中所讲的道理,所有关于佛教的、巫术的、阴阳风水、时日吉凶的理论都除去不用。他写信给县令,毁掉滥设的祠堂百余座,给百姓修土地庙,建谷坛,让他们祈报年成。遇到荒年,鼓励(富户)救济灾民,救活了许多人。做霍州学正时,研究整理儒学,学生们都心悦诚服地听从他的教诲,郡里的百姓都被他教化了,把打官司当作可耻的事。知府郭晟向他请教处理政事的方法,曹端说:“也许是公和廉吧,做到公平公正那么百姓就不敢不敬了,做到廉洁那么百姓就不敢欺瞒了。”郭晟拜谢欣然接受。曹端遇父母的丧事回故里,渑池、霍州的众多学生到曹端守墓的地方来听从他教诲。服丧期满,改任蒲州学正。霍州、蒲州两地各自上奏章争着要曹端,霍州的奏章先得到批准。
霍州的李德跟曹端是同时的人,也在霍州讲学,等到他见过曹端,回来对他的众弟子说:“学而不厌,教而不倦,这是曹先生的高尚品德了。至于他懂得古今,通晓社会变化,没涉及的学问很少。古语说:‘得到一位讲经的老师容易,而得到一位教诲做人的老师难。’你们得到一位教诲做人的老师了。”于是(李德)不再讲学要离开霍州。曹端也称赞李德的品行与情谊,让众弟子请他回来,讲解阐明合乎正道的学问。
曹端先后在霍州十六年,宣德九年辞世于任上,时年五十九岁。他的众多弟子服心丧之年,霍州百姓(听到曹端去世)连买卖都不做了,在街巷中痛哭,孩子们也都痛哭流涕。(曹端)因清贫而不能安葬在故乡,于是留葬在霍州。[2]
作者简介
张廷玉(1672年-1755年),字衡臣,号砚斋,安徽桐城人。清康熙时任刑部左侍郎,雍正帝时曾任礼部尚书、户部尚书、吏部尚书、保和殿大学士(内阁首辅)、首席军机大臣等职。康熙末年,整治松弛的吏治,后又完善军机制度。先后任《亲征平定朔北方略》纂修官,《省方盛典》《清圣祖实录》副总裁官,《明史》《四朝国史》《大清会典》《世宗实录》总裁官。死后谥号“文和”,配享太庙,是整个清朝唯一一个配享太庙的汉臣。[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