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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式歷史建築 鹽埕出張所
鹽埕出張所(原臺灣總督府專賣局臺南支局)的歷史,是日治時代實施食鹽專賣制度,台南有設立了一個支局。
1909年,(約於大正8年至11年間)由烏樹林支局紅毛港出張所廳舍移築至現址,為該時期鹽務管理的主要機關之一。
1920年,完工,成為辦公廳舍。二戰後變為臺鹽臺南鹽鹽場務所,台灣光復後就被閒置。
2004年,鹽埕出張所被指定為臺南市定古蹟。[1]
啟動修復工程
2016年,2月19正式啟動修復工程,在文化局長葉澤山的主持及南區多位議員及里長的見證下進行開工儀式,祈求修復工程順利進行。
文化局及地方都相當期待修復後的「台南支局」可以串連鹽埕圖書館與公81主題公園,形成鹽埕地區文化、知識與休憩三面共構的節點與新氣象。
2017年,經修復完成現況。
建築特色
除擁有日治時期場務小型辦公設施的歷史價值,也是國內「廳舍」本體移築他地的重要案例,仍保有當時部分構件的痕跡,相當具有歷史性跟故事性。此外台南支局也是見證鹽埕地區鹽業發展的重要建物,廳舍玄關所設置的寶塔、懸魚、牛腿、寶珠等,亦具相當特色。
台南支局設置主要是因應日治時期台南地區的鹽務管理,民國60年因鹽田停止曬鹽、鹽埕場務所停止運作與內政部保安警察第三總隊人員撤離,長期處於閒置,古蹟狀況也每況愈下。
為永續保存台南支局,文資處在有限經費下集中火力,以「微手術」的概念進行生物防治、緊急支撐及增建拆除等重點文資醫療,同時也多線並進完成「調查研究計畫」、「修復規劃設計」與「用地取得」等前置作業,在取得中央修復經費挹注後,得以順利展開修復工程。[2]
文資處指出,台南支局為一層樓木造建築,高度約6.4公尺,面積約152平方公尺,規模不大但形制與格局很完整,部分構件更保留了當時移築工事的痕跡,這次修復工程由陳太農建築師事務所設計監造,明義營造有限公司承攬施工,修復經費共計1千8百多萬元整,工期為期1年,預計於106年3月修復完成,修復後將作為「鹽埕文化展示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