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龙镇(海南省东方市)
新龙镇 |
中文名 :新龙镇 所属地区:海南省东方市 |
新龙镇,隶属海南省东方市, 地处东方市中南部,南与感镇相接,西临北部湾,北与八所镇为邻,东北与大田镇、天安乡相连。 总面积86.6平方千米。 隋大业三年(607年),属感恩县北富乡。1982年,改为新龙公社。1983年9月,改为新龙区。1987年3月,改为镇。截至2018年末,新龙镇户籍人口为20001人。 截至2020年6月,新龙镇辖9个行政村, 镇人民政府驻龙佑村。 2018年,新龙镇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8个。 [1]
目录
位置境域
新龙镇地处东方市中南部,南与感镇相接,西临北部湾,北与八所镇为邻,东北与大田镇、天安乡相连。距东方市区15.7千米。辖区东西最大距离22.88千米,南北最大距离15.17千米,总面积86.6平方千米。其中陆地185.66平方千米,占99.67%;水域0.61平方千米,占0.33%。
地形地貌
新龙镇境内大部分地处感恩平原,地势自东向西降低,东部为丘陵山地、西部为平原,形成山地、丘陵、台地、平原、沙滩5个类型。主要山峰有金针岭、好战岭等,境内最高峰金针岭,海拔370米;最低点位于西部连海处,海拔0米。
水文
新龙镇境内最大河流为通天河,发源于瞎牛岭,自东向西,流经湾溪水库、上通天村、下通天村,从通天港注入大海,流长31.7千米。
人口
2011年末,新龙镇辖区总人口20915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746人,城镇化率3.57%。另有流动人口120人。总人口中,男性10411人,占49.8%;女性10504人,占50.2%;14岁以下5292人,占25.3%;15~64岁12988人,占62.1%;65岁以上2635人,占12.6%。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20841人,占99.65%;有黎、壮2个少数民族,共74人,占0.35%。人口出生率2.9‰,人口死亡率2.8‰,人口自然增长率0.1‰。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112.28人。 2017年,新龙镇常住人口为18000多人。截至2018年末,新龙镇户籍人口为20001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新龙镇财政总收入85.8万元,比上年增长363.78%。其中地方财政收入85.8万元,比上年增长363.78%。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84.2万元,个人所得税1.3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63.78%、225%。人均财政收入41.02元,比上年增长720.4%。 2018年,新龙镇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8个。
农业
截至2011年末,新龙镇耕地面积3.6万亩,人均1.72亩;林地面积7.1万亩。农业总产值6418万元,比上年增长7.9%,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6.96%,农民人均纯收入2980元。粮食作物以种植水稻、玉米、番薯为主。生产粮食5271吨,人均252千克,其中水稻2943吨,玉米1530吨,番薯798吨。主要经济作物有花生、蔬菜,花生种植面积4500亩,产量955吨;蔬菜种植面积14300亩,产量13724.6吨,其中南瓜9000吨,四季豆1200吨,茄子440吨,小辣椒1700吨,其他蔬菜1384.6吨。畜牧业以饲养猪、牛、羊、家禽为主,生猪饲养量22500头,年末存栏16000头;牛饲养量7450头,年末存栏7100头;羊饲养量3550只,年末存栏3100只;家禽饲养量38000羽,上市家禽8000羽;生产肉类793吨;畜牧业总产值644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10%。渔业以海水养殖业和捕捞业为主,可用于水产养殖的滩涂18公顷、水域面积57公顷。海水鱼塘养殖面积75公顷,产量1005吨;虾塘养殖面积57公顷,产量867吨;鲍鱼养殖面积2公顷,产量36吨。拥有各类捕捞渔船42艘,捕捞水产519吨;水产品总产量1782吨;渔业总产值达484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7.5%。累计造林1.58万亩,其中防护林0.31万亩,经济林1.27万亩,农民住宅四旁树木10万株,林木覆盖率47.03%,活立木蓄积量18.62万立方米。水果种植面积16100亩,产量28100吨,其中芒果8000吨,香蕉10500吨,大西瓜9500吨,其他水果100吨,大型农业机械18台(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