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和人的关系及中国古来对于文学者身分的误认(茅盾)
作品欣赏
我们试把一部二十四史翻开来,查查它的文苑列传,我们——如果我们的思想是不受传统主义束缚的——要有什么感想?我们试把古来大文学家的文集翻开来,查查他们的文学定义(就是当文学是一种什么东西),我们更要有什么感想?
第一,我们查文苑列传时,一定会看见文学者——词赋之臣——常被帝王视为粉饰太平的奢侈品,所谓“待诏金马之门”,名称是很好听的,实际上只是帝王的“弄臣”,所以东方朔要忿忿不平,扬雄也要说“雕虫小技,壮夫不为”;不但帝王是如此,即如达官贵人富商土豪都可以用金钱雇买几个文学之士来装点门面,混充风雅。吕不韦一个赵贾,得志后也要招收文人来做部《吕氏春秋》,淮南王梁王等莫不广收文人,撑撑场面,还欲妄想身后之名;这一类的例,真是不胜枚举。然而尚算两汉之时,文人有些褥节,帝王诸侯达官土豪也知道相当的敬重文士呢,下此更不堪说了。所以,在中华的历史里,文学者久矣失却独立的资格,被人认作附属品装饰物了。文学之士在此等空气底下,除掉少数有骨气的人不肯“为王门筝人”,其余的大多数,居然自己辱没,自认是粉饰太平装点门面的附属品!岂但肯辱没肯自认而已,他们还以为“际此盛世”,真是莫大之幸呢!岂但文学之士自己庆幸而已,便是比文学之士略高一些的“史臣”,也要执笔大书特书皇帝陛下如何稽古右文崇奖文士呢!这样的态度便是我国自来对待文学者的态度了;附属品装饰物,便是我国自来文学者的身分了!这种样的感想,我们看中国史时每每要感触着的啊!这是第一个了。
第二,文人把文学当做一件什么东西?这也是不待深思便说得出来的。我们随便翻那个文学者的集子,总可以看见“文以载道”这一类气味的话。很难得几篇文学是不攻击稗官小说的,很难得几篇文字是不以“借物立言”为宗旨的。所以“登高而赋”,也一定要有忠君爱国不忘天下的主意放在赋中;触景做诗,也一定要有规世惩俗不忘圣言的大道理放在诗中。做一部小说,也一定要加上劝善罚恶的头衔;便是著作者自己不说这话,看的人品的人也一定要送他这个美号。总而言之,他们都认文章是有为而作,文章是替古哲圣贤宣传大道,文章是替圣君贤相歌功颂德,文章是替善男恶女认明果报不爽罢了。这是文学者对于文学的一个见解。还有一个绝相反而同是不合理的见解,就是只当作消遣品。得志的时候固然要借文学来说得意话,失意的时候也要借文学来发牢骚;原来文学诚然不是绝对不许作者抒写自己的情感,只是这情感决不能仅属于作者一己的一时的偶然的。属于作者一己的一时的偶然的,诚然也能成为好的美的文学作品,但只是作者一人的文学罢了,不是时代的文学,更说不上什么国民文学了。我国古来的文学大半有这缺点。所以综合地看来,我国古来的文学者只晓得有古哲圣贤的遗训,不晓得有人类的共同情感;只晓得有主观,不晓得有客观;所以他们的文学是和人类隔绝的,是和时代隔绝的,不知有人类,不知有时代!这便是我们翻开各家集子搜寻他们文学定义时常常要触着的感想了!这是第二了。
从这两种感想便又带着来了第三个感想:我们中华的国民文学为什么至今未确立,我们中华的文学为什么不能发达的和西洋诸国一样?这也不待深思而立刻可以回答的。这都因我们一向不知道文学和人的关系,一向不明白文学者在一国文化中的地位,所以弄的如此啊!
且慢讲什么是文学和人的关系,先看一看世界文学的进化是经过怎样一个过程来的。我们应晓得以上所述的一二两个感想倒也不是专限于中国,我们读任何国的文学史时都不免有这个感想。譬如英国罢,英国也经过朝廷奖重文学后贵阀巨室奖重文学的时代,和我国的情形差不多。所不同者,他们文学者自身对于文学的观念,却和我国大不相同。他们不曾把文学当做圣贤的留声机,不知道“文以载道”“有为而作”,他们却发见了一件东西叫作“个性”,次第又发见了社会,国家,和民众,所以他们的文学,进化到了现在的阶段。
文学进化已见的阶段是:(太古)(中世)(现代)
个人的——帝王贵阀的——民众的这上两阶段,他们都曾经过,和我们一样,我们现在是从第二段到第三段的时期,我们未始不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赶上去,我们安得自己菲薄?
文学和人的关系也是可以几句话直截了当回答的。文学属于人(即著作家)的观念,现在是成过去的了;文学不是作者主观的东西,不是一个人的,不是高兴时的游戏或失意时的消遣。反过来,人是属于文学的了。文学的目的是综合地表现人生,不论是用写实的方法,是用象征比譬的方法,其目的总是表现人生,扩大人类的喜悦和同情,有时代的特色做它的背景。文学到现在也成了一种科学,有它研究的对象,便是人生——现代的人生;有它研究的工具,便是诗(Poetry)
剧本(Drama)说部(Ficton)。文学者只可把自身来就文学的范围,不能随自己喜悦来支配文学了。文学者表现的人生应该是全人类的生活,用艺术的手段表现出来,没有一毫私心不存一些主观。自然,文学作品中的人也有思想,也有情感,但这些思想和情感一定确是属于民众的,属于全人类的,而不是作者个人的。这样的文学,不管它浪漫也好,写实也好,表象神秘都也好;一言以蔽之,这总是人的文学—-真的文学。
这样的人的文学——真的文学,才是世界语言文字未能划一以前底一国文字的文学。这样的文学家所负荷的使命,就他本国而言,便是发展本国的国民文学,民族的文学;就世界而言,便是要联合促进世界的文学。在我们中国现在呢,文学家的大责任便是创造并确立中国的国民文学。改正古人对于之学的见解,如上面所说的,这是现在研究文学者的责任了;提高文学者的身分,觉悟自己的使命,这更是我们所决不可忘的啊!
“我来服役于人,非服役人”,文学者必不可不如此想。文学家是来为人类服务,应该把自己忘了,只知有文学;而文学呢,即等于人生!这是最新的福音。我国文学的不发达,其患即在没有听到这个福音,错了路子;并非因为我们文学家没有创造力,不曾应用创造力!文学家对于文学本意的误认及社会上对于文学家责任的误认,尤是错了路子的根本原因。
所以我们现在的责任:一方是要把文学与人的关系认得清楚,自己努力去创造;一方是要校正一般社会对于文学者身分的误认。“装饰品”的时代已经过去,文学者现在是站在文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分子;文学作品不是消遣品了,是沟通人类感情代全人类呼吁的唯一工具,从此,世界上不同色的人种可以融化可以调和。而在我们中国的文学者呢,更有一个先决的重大责任,就是创造我们的国民文学![1]
作者简介
茅盾,原名沈德鸿,字雁冰。浙江桐乡人。中国现代著名作家、文学评论家、文化活动家以及社会活动家,五四新文化运动先驱者之一,我国革命文艺奠基人之一。 1896年7月4日生于浙江桐乡县乌镇。这是个太湖南部的鱼米之乡,是近代以来中国农业最为发达之区,它毗邻着现代化的上海,又是人文荟萃的地方,这里成就了茅盾勇于面向世界的开放的文化心态,以及精致入微的笔风。到了“文化大革命”时期,稍稍平稳便秘密写作《霜叶红似二月花》的“续稿”和回忆录《我走过的道路》。茅盾于1981年3月27日辞世。[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