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办指捉拿来依法办理。[1]
指逮捕法办。 陶成章 《浙案纪略》下卷第二章第二节:“按照革命拿办,明正典型,决不冤枉。”鲁迅 《坟·论雷峰塔的倒掉》:“听说,后来 玉皇大帝 也就怪 法海 多事,以至荼毒生灵,想要拿办他了。”
词目:拿办
拼音:ná bàn
注音:ㄣㄚˊ ㄅㄢˋ
英文:arrest and puni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