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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拼音:bào)是现代汉语常用字 ,最早字形见于商代甲骨文 。报是会意字,左边是一个刑具,右边是一只手抓住一个人,表示治人之罪,本意为制服、判决罪人。判决罪人需上报,由此引申为报告,如报案;由报告又引申为告诉、传达、通知、报答、报复、报应等义;由"告诉"引申,指回答,如报仇、报偿;又用作名词,指告诉或传达信息的各种载体,如电报、简报、报刊等。报在古代又通"赴",义为急速。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报

拼音; bào

注音; ㄅㄠˋ

部首; 扌

繁体; 报

异体; ࡙� 五笔; RBCY

仓颉; QSLE

笔画数; 7

笔顺; 一丨一㇆丨フ㇏

统一码; 62A5

字级; 常用字;一级字

平水韵; 去声二十号

郑码; DYXS

四角码; 57047

字源解说

会意字,最早字形见于商代甲骨文。甲骨文的左边是一个刑具(㚔 niè,手铐的象形),右侧是ଝ(fú,"服"的古字),是个面朝左跪着的人,后侧有一只手。三相会意,表示一个犯人的双手被刑具锁住,另一个人用手从后面将犯人制服,表示制服犯人使之服罪。本义为制服、判决罪人。

甲骨文字形有人释为"执"字的繁构;但多数学者释为"报"字。释为"报"字可有两种分析方式,其一是左边为双手戴着刑具跪地的人(即"执"字),右边是按人的手;其二是从"㚔"(niè)、从"ଝ", "ଝ"亦声。甲骨文另有"ଝ"字,习见,指一种常被用为祭牲的罪奴。从形音义关系看, "报"、"ଝ"本应是一字的繁简两种写法,且可与"俘" "服" "伏"等的形音义相关联。金文由甲骨文演变而来,左"㚔"、右"ଝ"已基本成型。隶书左边的"㚔"变为"幸",以后字形变化不大。简化的"报"源于汉代草书,将繁体左侧的"幸"改为"扌",写作"报"。

古籍解释

说文解字

【卷十】【幸部】博号切(bào)

当罪人也。从㚔从ଝ。ଝ,服罪也。【译文:判决罪人。由㚔、ଝ会意。适合其罪来定刑。】

说文解字注

当罪(罪)人也。

司马彪百官志曰:廷尉掌平狱,奏当所应。凡郡国谳疑罪,皆处当以报。《史记·张释之列传》曰:廷尉奏当,一人犯跸,当罚金。又曰:廷尉当。是也。又路温舒上书曰:奏当之成。司马贞引崔浩云。当谓处其罪也。按当者,汉人语。报,亦汉人语。汉书张汤传曰:讯鞫论报。苏林注苏建传曰:报,论也。断狱为报,是则处分其罪以上闻曰奏当,亦曰报也。引申为报白,为报复。又叚(假)为赴疾之赴。见少仪、丧服小记。今俗云急报是也。

从㚔从ଝ

会意。博号切。古音在三部。今隶(隶)作报。

ଝ,

逗。

服罪也。

ଝ见又部,音服。治也。小徐作㞋,音展,误甚。此说从ଝ之意。以今字今言通之也。

康熙字典

《唐韵》博耗切。《集韵》《韵会》博号切,并(并)保去声。复也,酬也,答也。《诗·郑风》: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礼·郊特牲》:报本反始。注:谢其恩之谓报,归其功之谓反。《史记·范睢传》:睚睚之怨必报。

又告也。《前汉·吴王传》:无文书,口报。《天宝遗事》:新进士及第,以泥金书帖子,附家书中,用报登科之喜。

又犹合也。《礼·丧服小记》:下殇小功带澡麻,不绝本,诎而反以报之。

又论囚曰报。《前汉·张汤传》:爰书论讯鞫报。

又下淫上曰报。《左传·宣三年》:郑文公报郑子之妃曰陈妫。注:郑子,文公叔父子仪也。《汉律》:淫季父之妻曰报。

又与赴通。《礼·丧服小记》:报葬者报虞。注:报,读为赴,急疾之义。虞以安神,不可缓也。

本作ᙈ。[1]

参考文献

  1. , 360国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