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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房地产业协会于1991年11月,经扬州市民政局(1991)社证字第072号批准成立,业务主管部门为扬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协会简介
扬州市房地产业协会于1991年11月,经扬州市民政局(1991)社证字第072号批准成立,业务主管部门为扬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内设机构
协会历经五届,现下设五个工作委员会,即:房地产[1]开发与拆迁工作委员会、物业管理工作委员会、房地产市场工作委员会、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委员会和住房保障工作委员会;设正、副会长(兼秘书长)11人,其中:驻会副会长(兼秘书长)3人,秘书处工作人员4人,办公地点在扬州市大虹桥路红园2号楼
协会现有会员单位180个。
指导思想
多年来,我会在市民政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领导和关心下,在全体会员单位的支持和参与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坚持房协的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代表、行业沟通协调职能,认真履行协会章程所规定的职责,站准位置、不缺位、不错位,紧紧围绕市民政局关于行业协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围绕市房管局的中心工作,坚持为会员单位、为政府主管部门、为行业发展和为人民群众“四个服务”的宗旨,围绕推进我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总体工作目标,当好政府和企业的“参谋助手作用”,并积极、务实地开展有利于促进行业发展的各项活动;同时,加强协会的自身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受到了社会各有关方面和会员单位的充分肯定,在2008年扬州市民政局组织的扬州市社会团体[2]争先创优活动中被评为“先进社团”组织。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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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房地产基础知识大全(建议收藏),搜狐,2020-09-19
- ↑ 【民生咨询解答】什么是社会团体?,搜狐,2018-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