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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成都市境内的司法机构。

内设机构

政治部

第一检察部(生态环境资源检察部)

第二检察部

第三检察部

第四检察部(知识产权[1]检察部)

第六检察部

第七检察部

第八检察部

第十检察部

案件管理办公室

第五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局)

第九检察部

法律政策研究室

办公室

计划财务装备部

检务督察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检察技术部

警务部(司法警察支队)

案件信息网络安全办公室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党委(办)

历史沿革

1950年12月,成都市人民检察署成立,与川西行署区人民检察署合署办公,行政序列属于成都市人民政府的部门。

1952年8月,成都市人民检察署开始独立办公。

1955年1月,根据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有关规定,成都市人民检察署改称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并不再是成都市人民政府的部门,与成都市人民政府分立,成为独立行使职权的国家检察机关,由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向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1967年3月,成都市检察院被军事管制。

1968年,经中央批准,成都市检察院与全国的检察院一样被撤销。

1978年7月,根据是年3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修改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成都市人民检察院重新成立。

1983年,温江地区并入成都市。7月,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温江地区分院并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

2016年3月1日,双流县人民检察院更名为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5月1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简阳市整体划归成都市代管,5月25日,简阳市人民检察院正式改由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管理。

现任领导

吕瑶:党组书记、检察长

苏云: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胡立新: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钱小军: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周孔宣 :党组成员、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军 :副检察长

赵桂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梁勇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获得荣誉

2015年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9年11月,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0年6月,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荣获全国禁毒工作先进集体。

2020年7月,被最高检表彰为“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单位。

2020年10月14日,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

2021年6月28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党支部被授予“成都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2022年1月,被四川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四川政法先锋”集体称号。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