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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契诗 |
作品名称:恨契诗 创作年代:宋朝 文学体裁:诗 词 作者:晁说之 |
恨契诗是宋朝诗人晁说之作品之一。
晁说之[chaoyuezhi](1059年—1129年),字以道、伯以,因慕司马光之为人,自号景迂生。先世世居澶州(今河南濮阳),钜野(今山东菏泽市巨野县)人。晁迥玄孙。生于宋仁宗嘉祐四年,卒于高宗建炎三年,年七十一岁。[1]。
正文
坎𡒄愚无计,恸哭老无泪。 居处近何适,隐遁远何暨。 爰来未尝恨,始恨金石契。 何朝熔而泥,亦暮泐以滓。 有美者伊人,平昔尝自谓。 此身敢自轻,实与刘向类。 孰如同姓忧,斧扆况忠对。 与我盛苏门,何人忍弃背。 顾彼苍蝇姿,须臾来附骥。 附骥只须臾,没身有臭嗜。 国中起四顾,谁门复擅势。 前日既居货,今日宜入市。 市王诚何知,多贱而少贵。 懦劣既先奔,强梁亦晚至。 俄然欣解榻,倏尔勇投袂。 烈烈参貔貅,堂堂得英卫。 云朔土即复,单于颈当系。 如或骑猪归,铁甲遮羞愧。 功成麒麟阁,丹青更何视。 莫能为尔言,击指血迸溃。 况我本小人,西京仍已亟。 所得果几何,作诗深自励。[2]
作者生平
元丰五年(1082),进士及第,苏东坡称其自得之学,发挥《五经》,理致超然,以“文章典丽,可备著述”举荐。范祖禹亦以“博极群书”荐以朝廷,曾巩亦力荐。
元符三年(1100),知无极县。应诏上言祗德、法租、辨国疑、归利于民、复民之职、不用兵、士得自致于学、广言路、贵多士、无欲速无好高名等十事。后历任监陕州集津仓、监明州船场,通判廊州、提举南京鸿庆宫、知成州。靖康初,召至京,任秘书少监兼渝德、寻以中书舍人兼詹事。力言三镇不可割,谏止钦宗不可弃汴京出狩。
徽宗崇宁二年(1103),知定州 无极县。后入党籍。大观、政和间监明州造船场,起通判 鄜州。宣和时知成州,未几致仕。钦宗即位,以著作郎召,除秘书少监、 中书舍人,复以议论不合, 落职。高宗立,召为侍读,后提举杭州洞霄宫。建炎三年卒,年七十一。
主要作品
主要著作有《易商瞿大传》、《书论》、《易商小传》、《商瞿易传》、《商□外传》、《亲氏易式》、《晁氏诗传》、《诗论》、《晁氏书传》、《晁氏春秋传》、《春秋辩文》、《春秋年表》、《古论大传》、《论语讲义》、《壬寅孝经》、《五经小传历谱》、《周易太极传》、《外传》,均佚亡。《易玄星纪谱》、《易规》、《中庸传》、《景迂生集》。
参考资料
- ↑ 晁说之,诗词名句网
- ↑ 晁说之的诗词全集 恨契诗 古诗词鉴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