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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恒丰银行,英语:HengFeng Bank Co., Ltd.,缩写:HFBank)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也是唯一一家总部位于中国山东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其前身为1987年建立的烟台住房储蓄银行。2017年,恒丰银行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的全球银行业500强榜单中位列第187位[1]。目前,恒丰银行最大股东为烟台市属国有投资性公司烟台蓝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 1987年12月1日,烟台住房储蓄银行正式营业。
- 2003年2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核准烟台住房储蓄银行更名及修改章程的批复》(银复【2003】31号文),同意烟台住房储蓄银行更名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核准《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党组书记兼董事长姜喜运。恒丰银行因此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
- 2008 年6月成功引进新加坡大华银行为战略投资者。
- 2009年恒丰银行第一副行长栾永泰主持工作。
- 2013年12月烟台市委常委、副市长、政府党组成员兼市国资委党委书记蔡国华出任恒丰银行党委书记和董事长,同时聘请栾永泰担任行长。此前从2003年至2013年,恒丰银行一直没有行长。2015年4月栾永泰退休。
- 2015年8月14日恒丰银行董事会通过议案,聘任中国民生银行党委委员、香港分行行长林治洪担任行长,分管全行公司业务、投行业务以及科技和信息工作。
- 2016年9月山东省政府网发布《关于转发省金融办山东省金融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表明,将推动地方金融机构转型发展,争取在2020年末,使恒丰银行业务规模进入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第二梯队,并实现上市。
- 2016年12月9日恒丰银行发布公告,林治洪行长被“免去职务、当日生效”。
- 2019年8月恒丰银行被山东省政府接管。
- 2019年12月18日恒丰银行将放非公开发行1000亿股,每股1元人民币,集资1000亿人民币,其中,中央汇金拟认购600亿股,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认购360亿股,新加坡大华银行以3.6亿新加坡元(约2.66亿美元或18.614亿人民币)认购18.614亿股,其他股东拟认购21.4亿股,相关方案尚待中国银保监会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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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恒丰银行全球银行品牌价值排名第187位,网易,2017-3-3
- ↑ 再见,烟台。恒丰银行总部将迁至济南,网贷之家 ,2019-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