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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传播感染
圖片來自环球信息网

性传播感染(Sexually transmitted infections,STI)是全面性教育中的重要概念,指主要通过性接触行为所发生的感染,还包括间接接触传播引起的感染。性传播疾病是由性传播感染引起的,常见的性传播疾病包括梅毒淋病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非淋菌性尿道炎、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和艾滋病等。[1]

一般来说,性传播感染途径包括性接触途径和非性接触途径,其中性接触途径包括阴茎-阴道性交传播、肛交传播、口交传播、性互慰传播及其他性行为传播,非性接触途径包括血液传播、母婴传播、日常生活接触传播及医源性传播。

性传播感染可能对个人、后代、家庭以及社会都产生不良影响。而及时切断性传播感染途径、进行咨询和行为干预、在高危行为后及时检测处理、接种疫苗或接受其他生物医学干预可以预防性传播感染。

我国《性病防治管理办法》对主要的性传播疾病进行了归纳,并规定了其防治与管理办法,这些也是全面性教育中的重要内容,目前,关于性传播感染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不同性传播感染途径的风险差异、疫苗研发及治疗、艾滋病病毒检测等方面。

概念

性传播感染(Sexuallytransmitted infection,STI)是指主要通过人与人的性接触所传播的感染,还包括间接接触传播引起的感染。常见的性传播感染包括淋病奈瑟菌感染(淋病)、沙眼衣原体感染(非淋菌性尿道炎)、苍白螺旋体感染(梅毒)、阴道毛滴虫感染(滴虫病)、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生殖器疱疹)、人类乳头瘤病毒感染(尖锐湿疣)、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艾滋病)和乙型肝炎病毒感染(乙型病毒性肝炎)。有些性传播感染也可以通过血液传播和母婴传播造成感染,如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等。

与性传播感染相关的概念有性病(Venereal diseases,VD)与性传播疾病(sexually transmitted diseases,STD)。

性病在20世纪60年代以前,主要指通过生殖器官性交而传播的疾病,包括梅毒、淋病、软下疳和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它们被称为“经典性病”,也被叫做“花柳病”。

1975年,世界卫生组织将与性行为相关的疾病统称为性传播疾病,并将性病家族成员扩大到20多个,增加了非淋菌性尿道炎、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念珠菌性阴道炎、滴虫性阴道炎、细菌性阴道病、阴虱病、乙型病毒性肝炎及艾滋病等等 。这些疾病的病变不仅仅发生在生殖器部位,也可能对皮肤黏膜甚至全身其他器官组织造成伤害 [我国《性病防治管理办法》(2012)规定,性传播疾病是以性接触为主要传播途径的疾病,并将5种常见且危害性大的性传播疾病列为重点防治的疾病,包括梅毒、淋病、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同时,卫生部根据疾病危害程度、流行情况等因素确定需要管理的其他性病也属于《性病防治管理办法》的管理范围。

性传播疾病是由性传播感染引起的。性传播感染的表现因病原体不同而有所差异。许多性传播疾病感染后没有明显症状,但没有症状并不意味着没有危害,不能及时发现而延误治疗可能导致严重的并发症;无症状感染者同样具有传染性,可造成广泛的性传播感染而对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

在我国,一般将“性传播疾病”与“性传播感染”均简称为“性病”,仅在相关学术材料中严格区分。

常见性传播疾病

我国《性病防治管理办法》将5种常见且危害性大的性传播疾病列为重点防治的疾病,包括梅毒、淋病、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除此以外,艾滋病也是一种危害性极大的性传播疾病。《性病防治管理办法》中将艾滋病防治单独列出,将其主要内容呈现在《艾滋病防治条例》(2019)中。

梅毒

梅毒分为初期、二期、三期,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体征和症状。

在一期梅毒阶段,外生殖器可能会出现硬下疳,其发生率为2%~10%。早期表现为较小的红色丘疹或浅表糜烂,数日内形成溃疡。男性可能会在阴茎包皮、冠状沟、龟头等处发现一个单独的溃疡或多个溃疡;而女性大多会在阴唇处发生溃疡。这种溃疡一般是硬而圆的,不会有疼痛感。

二期梅毒的症状包括皮疹、淋巴结肿大和发热。通常出现在感染后7~10周,或一期梅毒出现后的6~8周。皮疹看起来像粗糙的红色或红褐色斑点。无论是否接受治疗,这个阶段的症状都会在2年内消退。但如果没有接受正确的治疗,感染将会进入潜伏期,甚至可能进入梅毒的第三期。

梅毒潜伏期是指没有明显梅毒体征或症状的一段时期。如果不接受治疗,梅毒会在人体内持续2~4年,没有任何迹象或症状。

早期梅毒若未经治疗或治疗不规则,约有40%的患者会发展为三期梅毒。这一阶段的传染性小,也可能没有传染性。然而,当它发生时,会影响许多不同的器官及系统,包括心脏、血管、大脑和神经系统,甚至导致死亡。

淋病

淋病是一种男性和女性都可能感染的常见性传播疾病,在15~24岁的年轻人中最为常见。它能引起生殖器、直肠和咽喉的感染。

对于男性来说,常见的症状有:小便时有灼烧感;尿频、尿急;阴茎流出白色、黄色或绿色的分泌物。

女性的症状通常比较轻微,可能会被误认为是膀胱或阴道感染,但也有可能从一开始就比较严重。主要的症状有:小便时有疼痛感或灼烧感;阴道分泌物增加;阴道出血。

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

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的症状主要有:阴道(阴茎)分泌物异常、小便灼烧感、睾丸疼痛肿胀。这些症状一般会在受到感染后几周才会出现。事实上,大多数发生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的人不会产生症状,但即便没有任何症状,它也会对生殖系统造成损害。

生殖器疱疹

生殖器疱疹(genital herpes,GH)是由单纯疱疹病毒感染泌尿生殖器及肛周皮肤黏膜而引起的一种慢性、复发性、难治愈的性传播疾病。

主要的发病部位集中在生殖器及会阴部。男性多见于包皮、龟头、冠状沟和阴茎等位置;女性多见于大小阴唇、阴蒂、阴阜等位置。少见部位为肛周、腹股沟、股臀部及阴囊。

在临床上,生殖器疱疹可分为原发性、复发性和亚临床性三种类型。原发性生殖器疱疹即首次感染单纯疱疹病毒,潜伏期为2~14天,主要症状是出现簇集或散在的小水疱,2~4天后破溃形成糜烂或溃疡,后结痂自愈,常常伴随着腹股沟淋巴结肿痛、发热等全身症状,病程一般为2~3周。复发性生殖器疱疹即原发皮损消退后1~4个月内病情复发,与原发皮损相似,但病情较轻,病程一般为7~10天,可间隔2~3周或月余复发多次。[2]有一部分感染者不会出现临床表现,即亚临床性生殖器疱疹。

尖锐湿疣

尖锐湿疣潜伏期一般为3周至8个月,平均为3个月,16~35岁发病率最高。尖锐湿疣常见于外生殖器湿润处,如男性的冠状沟、龟头、包皮系带两侧或包皮内侧面,女性好发于大小阴唇、尿道口、阴蒂、阴道壁、子宫颈、会阴处等。

初发皮疹为淡红色、淡褐色至深褐色突起或丘疹,逐渐发展为大小不等赘生物,呈乳头样、鸡冠状或菜花样突起,表面凹凸不平,湿润柔软。大多数无自觉症状,有时伴有轻度瘙痒、灼痛感等。一般无明显自觉症状,少数患者有异物感、瘙痒、烧灼感和压迫感。

性传播感染途径

性接触传播感染

阴茎-阴道性交传播

性传播感染者的精液和阴道分泌物中存在大量的病原体,可在性交过程中通过破损的黏膜侵入机体,造成感染、引发疾病。

肛交传播

肛交传播的原理与阴茎-阴道性交传播基本相同。但由于直肠与阴道解剖和生理特征的差异,直肠在性交过程中更容易出现黏膜破损的情况,进而带来更高的性传播感染风险。

口交传播

口交指用嘴、嘴唇或舌头刺激性伴侣的阴茎、阴道、阴蒂或肛门及其周边区域。在口交过程中也可能发生性传播感染,病原体可通过破损的口腔粘膜侵入机体造成感染。

性互慰传播

性互慰指两人或多人互相通过手或其他工具刺激对方生殖器而获取性愉悦的过程。与他人共用未消毒处理的物品可导致性传播感染。

其他性行为传播

在一些性行为,如股间性交、指交、拳交及深吻中,也可能造成性传播感染,但概率较小。一般认为,长时间的深度接吻及刷牙后接吻,特别是口腔粘膜有发炎、溃疡等状况时,有一定的传染风险。

非性接触传播感染

血液传播

某些性传播感染可以通过血液进行传播,若与他人共用注射器、输入来源不明的血制品均可能造成性传播感染。

母婴传播

母婴传播也是性传播感染的途径,如受艾滋病病毒、苍白螺旋体、淋病奈瑟菌、单纯疱疹病毒等感染的母亲可能会在妊娠、分娩和哺乳期间,通过胎盘、产道及哺乳将疾病传染给胎儿或婴儿。

日常生活接触传播

在接触日常生活用品如内裤、浴盆、浴巾、公共浴池等时,有一定几率通过粘膜、破损的皮肤等造成性传播感染。一般的日常接触如握手、拥抱、共同进餐等不会导致感染。

医源性传播

医源性传播是一种特殊的血液传播,当使用被病原体污染而未经彻底消毒的医疗器械时,就可能会导致性传播疾病感染 。

性传播感染的危害

对个人的危害

性传播感染可以导致感染者罹患相关的性传播疾病,可造成生殖器官甚至全身皮肤的病变。如治疗不及时、不彻底,还可造成多种并发症和后遗症。例如,淋病奈瑟菌感染(淋病)和沙眼衣原体感染(非淋菌性尿道炎)等性传播感染是女性盆腔炎和不孕症的主要病因,人类乳头瘤病毒感染每年会造成57万例宫颈癌和超过30万例宫颈癌死亡。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生殖器疱疹)和苍白螺旋体感染(梅毒)等性传播感染可使艾滋病病毒感染风险增加3倍甚至更多。

此外,性传播疾病会对患者造成心理创伤,尤其是受到来自家庭、社会各方面的压力、歧视、恐吓,可能使患者产生严重的心理负担,正常的工作、生活受到影响,甚至丧失生活信心。

对家庭的危害

性传播感染很容易传染给配偶。此外,被污染的生活用品还可将疾病传染给家人,造成性传播疾病在家庭内的传播。由此常引发家庭风波、夫妻不和、乃至婚姻危机。

对后代的危害

性传播感染的母婴传播可导致死产、新生儿死亡、低出生体重、早产、败血症、肺炎、新生儿结膜炎和先天性畸形等结局。沙眼衣原体可引起新生儿眼结膜炎或肺炎等疾病,增加新生儿的死亡率。孕妇患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等同样可传染新生儿。据估计,2016年约有100万名孕妇患有活动性梅毒,导致逾35万例不良分娩结果,其中有20万例死产或新生儿死亡。

对社会的危害

性传播疾病的蔓延不仅损害病人的身心健康,还会影响其劳动能力,更会增加国家的经济支出,有碍社会的发展。

性传播感染的预防

切断性传播感染途径

无保护的性行为是造成性传播感染的最主要原因,为性传播疾病病原体的侵入提供了巨大的漏洞,将大大增加性传播感染的风险。此外,与他人共用注射器、输入来源不明的血制品、伤口接触他人血液等也将大大增加通过血液途径感染的危险,同属高危行为。因此在接触他人血液时需要多加留意。

不与他人发生性交行为是避免性传播感染最有效的方式。同时,在持续正确使用的情况下,安全套是预防性传播感染(包括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有效方法之一。有研究表明,提高安全套的使用率可以较显著地减少衣原体的感染率;安全套使用率每增加16%,衣原体感染率则减少50%。而正确使用安全套,减少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有效率可达到近70%。

由于性传播感染可以通过母婴传播途径进行传播,所以女性在怀孕前需要进行身体检查,避免胎儿受到病原体感染。

咨询和行为干预

咨询和行为干预为避免性传播感染和意外怀孕提供了初级预防手段。其主要内容包括:全面性教育;性传播感染和艾滋病病毒检测前与检测后咨询服务;在安全性行为/降低风险方面开展咨询,促进安全套使用;以重点人群(如性工作者、男男性行为者和注射吸毒者)为目标开展性传播感染干预;与青少年需求相适应的性传播感染预防教育和咨询。此外,咨询服务可增强人们识别性传播感染症状的能力,并提高他们求医或鼓励性伴求医的可能性。

高危行为后及时检测和处理

大多数性传播感染的初期,由于症状不明显或不特异,往往容易被忽略或误诊,而未能获得及时的检测以发现感染并进行针对性的处理,直到疾病发展到一定程度出现明显症状才引起注意。此时病原体已对人体造成一定的伤害,给疾病的治疗增加了难度,对感染者的预后和传染病的防控都会造成负面影响。若能在高危行为发生后及时进行相关检测,以发现感染并及时采用治疗和控制措施(包括在确诊前注射抗体、抗毒素等生物制剂进行被动免疫),就能有效改善感染者的预后甚至免于感染。

疫苗接种

在适当的时机接种疫苗,可以有效预防相应病原体的性传播感染。对于一些研究程度相对深入的病原体,目前市面上已有针对性的疫苗提供,比如部分导致尖锐湿疣的人类乳头瘤病毒(HumanPapilloma Virus,HPV)可以通过接种HPV疫苗进行预防,当前市面上已有二价、四价、九价三种不同类型的疫苗,其适宜人群及接种程序有所不同。目前,多国正在推进生殖器疱疹和艾滋病病毒疫苗的研发工作,几种候选疫苗已处在早期临床开发阶段。衣原体、淋病、梅毒和滴虫疫苗还处在研发阶段的早期。但要注意的是,接种过疫苗不等于一定不会被感染,坚持采取各项预防措施仍然是必要的保护手段。

其他生物医学干预

可以采用一些生物医学干预来阻断性传播感染,主要包括:(1)成年男性包皮环切和杀微生物剂:男性包皮环切可以显著降低异性性行为导致的艾滋病病毒感染,对其他性传播感染也有一定的保护和预防作用;(2)使用阴道杀微生物剂,目前常用的药剂有替诺福韦凝胶,对2型单纯疱疹病毒有一定效力,但其在预防艾滋病病毒感染方面的效果尚不明确。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

我国在性传播感染的防治、管理和检测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性病防治管理办法》(2012)主要从性病范围、诊疗要求等方面进行阐述,《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19~2022年)》和《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两部文件则规定要加强艾滋病病毒检测力度,避免更多人感染艾滋病病毒。

《性病防治管理办法》(2012)

新修订的《性病防治管理办法》对管控性病的范围、医疗机构开展性病诊疗服务要求、性病规范化诊断和治疗、性病的疫情监测与报告要求及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形和法律责任都作出了调整和明确规定。办法所称性病包括《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中的梅毒和淋病,我国重点防治的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以及卫生部根据疾病危害程度、流行情况等因素,确定需要管理的其他性病等。艾滋病则纳入《艾滋病防治条例》管理,不再包括在本办法中。软下疳和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在我国的报告病例非常少,非淋菌性尿道炎中主要是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国际上已普遍将常见的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单独纳入重点防治、监测的性病。因此,在新修订的《办法》中删除了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将非淋菌性尿道炎调整为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

《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

《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19~2022年)》介绍了行动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策略措施方案和保障措施,并规定了相关部门和机构的责任,以期解决当前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遏制艾滋病性传播上升势头,将疫情持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

《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

《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20年修订版)》的主要内容包括样本的采集和处理、艾滋病病毒抗体抗原检测、基于抗体的HIV-1新发感染检测、HIV-1核酸检测、艾滋病病毒感染检测策略及流程、艾滋病病毒基因型耐药检测、CD4+和CD8+淋巴细胞检测、HIV-1的分离培养10个章节及相关附表附件。其中,新增了监测流程总图、监测样本类型、自我检测及传递监测流程、输入性抗体核酸检测及流程和HIV-2核酸检测相关规范,优化了抗体检测流程和不确定结果的随访要求,强化了核酸检测的诊断价值和生物安全,完善了新发感染监测策略、核酸检测策略、婴幼儿诊断及各类监测报告。

《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正)

第九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卫生保健和营养指导,提供卫生保健服务。

卫生健康部门应当依法对未成年人的疫苗预防接种进行规范,防治未成年人常见病、多发病,加强传染病防治和监督管理,做好伤害预防和干预,指导和监督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教育,建立未成年人心理问题的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机制。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做好未成年人心理治疗、心理危机干预以及精神障碍早期识别和诊断治疗等工作。

垂直传播的阻断

对于乙型肝炎病毒、艾滋病病毒感染等性传播感染的母婴垂直传播,临床已提出有效的阻断方案,主要通过药物治疗来实现。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