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铁骏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徐铁骏,男,汉族,1965年6月出生,江苏海门人(在上海市出生),中共党员,福建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等职务。
2015年5月,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2016年2月,由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人物履历
曾任屏东中学团委副书记、书记;共青团福州市委常委、市教委团委书记;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委员、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共青团福州市委书记、党组书记;中共罗源县委副书记、罗源县人民政府县长;中共罗源县委书记等职务;
2007年2月任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1年9月任中共福州市委常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后任福建省经贸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3年12月至2014年9月,任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接受调查
2014年8月,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徐铁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罢免职务
2014年9月9日,福清市人大常委会依法罢免了徐铁骏的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徐铁骏的代表资格终止。
2014年9月底,被免去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双开处分
2015年5月,经中共福建省委批准,福建省纪委对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副主任徐铁骏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徐铁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
徐铁骏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徐铁骏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察厅报请省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及其他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3]
提起公诉
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副主任徐铁骏(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终结,2016年2月由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徐铁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徐铁骏,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三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徐铁骏利用其担任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共青团福州市委书记,罗源县人民政府县长,中共罗源县委书记,中共福州市委常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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