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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 妥拉,外文名:Torah,基督教圣经术语。

基督教是对奉耶稣基督为救世主的各教派统称,亦称基督宗教[1]。基督教与佛教、伊斯兰教[2]并称三大宗教。

简介

旧约中译作“律法”的词语,其希伯来文的动词字根是yarah,意思是“投掷”或“发射”。这字的含义是告知、指导、指引或引导。在犹太人的传统里,这字常用以指圣经首五卷书,或称“五经”。然而,从旧约使用这字的方法,可知其含义是更为广阔,即包含所有从神而来的指令。在新约中亦然,因妥拉是指摩西的律例(罗七14),或更广泛地包括一些行为上的准则(罗九31)。

口传律法

犹太人来说,律法包括“口传的律法”,即历代以来犹太教众拉比和备受尊敬的先贤的言论。这些口头传统虽然并不是旧约正典的一部分,但却是律法条文的解释,使人能按着神的旨意而行。但不幸地,这方法往往被恶人利用,透过重新阐释律法而降低了律法的要求。没有了圣殿崇拜、祭司职分和献祭──全都是律法中所规定的,便无可避免地与律法的要求妥协。基督在世时,许多犹太人都牢固地谨守这些口头传统,并坚持口传律法其实已包含在摩西的律法中(参可七3)。

律法的权威

法利赛人相信由于犹太人不遵守妥拉,使他们在主前七世纪被掳至巴比伦。此外,他们又常教导说,除非所有犹太人都严格地遵守律法,否则弥赛亚便不会降临地上。

对撒都该人来说,妥拉是他们唯一接纳为权威的旧约部分。然而,他们倾向于轻看五经中超自然的成分。耶稣基督跟他们对复活的观点相反,祂引述了妥拉以肯定永生的应许(参太二十二31、32)。

宣读律法

从远古时代开始,会堂中已有隆重的礼仪伴着律法的诵读。被选派去诵读这些圣卷是一项极高的荣誉。律法当然是用希伯来文写成的,书写的人,是一个称为sofer或文士的巧匠。妥拉是一个卷轴,用来制成卷轴的羊皮,是取自在礼仪中已洁净的祭牲的皮。两端的细棒通常是以木、银或象牙制成的。棒头的设计华丽精巧,还经常配以名贵的金属或宝石。诵读卷轴时需使用一根精致的指针,来指着每一个字。指针的使用是为了保护卷轴,因为若经常用指头来按指经文,精细的卷轴很快便会损毁。此外,指针还可以防止诵读的人因看错该读的位置,而或会漏掉一些从神而来、神圣的启示字句。

在犹太教每年的节期中,宣读律法──一个因律法而欢欣的节日,是为了显示犹太人因拥有律法及研读律法的权利而欢喜。犹太人的思想声称妥拉和以色列是神在地上的明灯;一个认识律法的犹太人,则是一所光亮的房子。

律法与救恩

犹太正统的说法主张,因为妥拉是神赐给以色列的礼物,外邦人便无须遵从其中的律例。中世纪的犹太学者迈摩尼得斯指出,外邦人只要遵守神与挪亚所立的约,便可以在将来的世界中有分。这承诺一般还附带7个命令,那就是:不拜偶像、不可乱伦、不流人血、不亵渎神的名字、远离不公义的事情、不偷盗、不吃带血的肉。

新约主张说,虽然律法在完成救恩的过程中,是一个必需的阶段,但却没有一个人能因遵从律法而获得救恩。虽然利未记十八章5节似乎指出了因行为称义的可能性,但毫无瑕疵地遵从神的旨意,是堕落的人类永远无法达到的标准。旧约从伟大的先祖亚伯拉罕因信称义(创十五)的事件中,清楚见证了恩典在救赎工作中的角色。由于那约比律法的存在还早4个世纪,所以那约是一个不变的见证,显示神接纳众人的方法。律法主要的功用是显出人那堕落的属灵光景,因此它是把众人领向基督的导师(加三24)。一个罪人若了解律法的要求,认识自己那严重的罪(罗七7),便会寻求神在基督里所赐的恩典。耶稣基督明显是尊重律法的,祂工作的目的也是要成全律法的内容。基督那满足律法各种要求的伟大工作,也算入那些把自己的生命交托给祂的人之中;基督是律法的目的,每一个相信祂的人都得称为义(罗十4)。

除了律法以外,每一个人都必须靠着信心得救,但耶利米也断言,在弥赛亚的救恩以外,神要将律法写在神子民的心上(耶三十一31-34)。因此,我们必须坚持,一个得蒙赦免的基督徒并不是一个没有律法的人。基督徒虽然并不受律法上的细节束缚,但他们已因基督借着圣灵进行的重生工作,得到彻底的改变,这改变使他们喜爱神的旨意。律法的字句不能在他们心里成就的(林后三6),圣灵的果子却成就了(加五22、23)。所有基督徒必须认识真理,并顺服在真理之下;那真理就是:律法的最终目的是爱(加五14)。

参:“圣经中的律法观”;“犹太教”;“他勒目”。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