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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18年11月27日 (二) 15:51 由 简单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张坦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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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坦麟

張坦麟(1677—1750),字畫臣,北湖北省漢陽縣豐樂里(今東西湖區柏泉農場)人。仲璜三子。   清康熙五十年(1711)舉人。初任戶部主事,綜合考核為「精勤」,故為趙恭毅、張清恪大司農所器重,推薦他任通州倉監督。   雍正元年(1723),累升遷至鴻臚寺卿。三年(1725)授兩淮鹽運使。   五年(1727)晉升江蘇布政使。在江蘇與巡撫陳時夏意見不合。   六年(1728)正月調山東時,陳指使江蘇新任布政使趙向奎擅造偽證,勒賠巨額銀兩,以阻止其赴任。清世宗(雍正皇帝)震怒,將陳時夏貶任山東布政使,而讓張坦麟任山東巡撫,在陳之上。七月補任內閣學士,仍留山東,八月移任江西。   七年(1729)閏七月應召回京,十一月奉命往南河,會同河道總督孫毓恂協辦高堰工程。   八年(1730)母親去世,奏請回籍奔喪,經討論,令其在工守制(即在任上服喪),直至十年工程竣工,才回籍服喪。   十一年(1733)正月,浙江修築海塘出現問題,張坦麟奉命前往襄辦。海塘修築會總理大臣程元章與副都統隆升意見分歧,不接受張坦麟的意見建議,致使塘工屢潰,經部討論,擬將張坦麟降一級調用。世宗旨意:從寬免其調用,仍令其督修海塘工程。   乾隆元年(1736),程元章、隆升被解職,以大學士稽曾筠總理海塘工程,仍留張坦麟襄辦。   二年(1737)正月回京城,不久任倉場侍郎,五月拔任江蘇巡撫,八月,出任安徽按察使,因疾病去職還鄉。   張坦麟生性嚴謹,勤於政事。在通州倉任職,廒座整齊堅固,糧食毫無虧損,已得清世宗歡心。及被破格提拔,委以財賦重任,剔除弊端,一塵不染,便引起庸官們的忌妒,引發赴山東時的勒賠事件。清世宗明察是非,再次破格提拔。曠遇殊恩,張坦麟忘身感奮,遇事不避嫌怨,最後遭到庸官們朋比排擠,孤立無援,年屆花甲,憂憤成疾。張坦麟歷官政績以及奏議都隨皇帝的朱批諭旨保存在皇家檔案中。   退職後,張坦麟在漢陽縣蔡甸鎮租房居住,足跡不入府城,與身為布衣時的兩三個舊友詩酒唱酬,不問政事,悠閒自得十餘年而卒。他生平著作很多,但因為官清廉,無力刊行,現存者僅為傳抄下來的散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