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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区 |
中文名: 城市建成区 外文名: urban built-up area 特点1: 成片开发建设 特点2: 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 特点3: 城市建设用地 |
建成区,指市行政区范围内经过征收的土地和实际建设发展起来的非农业生产建设地段,它包括市区集中连片的部分以及分散在近郊区与城市有着密切联系,具有基本完善的市政公用设施的城市建设用地(如机场、铁路编组站、污水处理厂、通讯电台等)。[1]
简介
建成区为“城市建成区”的简称,是指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中国统计部门用建成区来反映一个市的城市化区域的大小。具体指一个市政区范围内经过征用的土地和实际建设发展起来的非农业生产建设的地段,包括市区集中连片的部分以及分散在近郊区域城市有密切联系,具有基本完善的市政公用设施的城市建设用地(如机场、污水处理厂、通讯电台)。 从广义上讲,建成区是指城市行政范围内,实际建成或正在建成的、相对集中分布的地区。是城市建设发展在地域分布上的客观反映。包括市区集中连片的部分,以及分散到近郊区内、但与城市有着密切联系的其他城市建设用地。建成区标志着城市不同发展时期建设用地状况的规模和大小。中国的城市建成区一般不包括市区内面积较大的农田和不适宜建设的地段。
范围
建成区范围,一般是指建成区外轮廓线所能包括的地区,也就是这个城市实际建设用地所达到的境界范围,因此,它是一个闭合的完整区域,一城多镇分散布点的城市,其建成区范围则可能由几个相应闭合区域组成。 城市建成区范围的划定,要考虑自然地形、地貌、基层行政单位的管理界线等因素,以及城市各项用地的完整性,并尽可能与人口统计的地域范围相一致。城市近郊的一些建成地段,尽管未同市区联成一片,但同市区的联系十分密切,已成为城市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也可视作城市建成区。城市建成区在单核心城市和一城多镇有不同的反映。在单核心城市,建成区是一个实际开发建设起来的集中连片的、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以及分散的若干个已经成片开发建设起来,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对一城多镇来说,建成区就由几个连片开发建设起来的、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所组成。划分城市建成区可以反映一定时间阶段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形态和实际使用情况,为分析研究用地现状,合理利用建成区的土地和规划城市建设发展用地提供基础。
中国建成区
中国的城市并不是地理学上的城市化区域,而是一个行政区划单位,管辖以一个集中连片或者若干个分散的城市化区域为中心,大量非城市化区域围绕的大区域。所以市的面积并不能反映城市化的区域即地理学意义上城市的面积。 根据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主任茅明睿对京沪两地建成区面积的研究和测量,若利用DMSP/OLS夜间“灯光遥感数据“测量建成区面积,2009-2013年北京市的建成区面积为1186平方公里,上海市的建成区面积为北京市的75%,即约为890平方公里。若以上海市城建区统计方法,即通过测算各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城镇建设用地占总面积的比例,超过50%的乡镇街道办就整体划为建成区,2009年北京市的建成区面积为1094平方公里,上海市的建成区面积为886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