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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小潭乡正龙罗庄学校位于延津县小潭乡罗庄,中等学历教育全日制[1]初中、小学,是一所民办学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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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身份 双倍呵护】“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

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自觉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和谐健康的法治校园环境,5月8日,延津法院小潭法庭负责人李艳,走进正龙罗庄学校,以法治副校长身份为该校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聘任仪式上,在学生们热烈的掌声中,延津法院小潭法庭负责人李艳受聘担任正龙罗庄学校法治副校长,该校校长为其颁发了聘书。

仪式结束后,法治副校长李艳结合自身的工作经历和真实案例,重点给学生们介绍了我国法律中对民事行为能力的相关规定,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之间的区别,通过“以案释法”这种通俗易懂的方式将法律条文呈现给在场学生,便于学生们更好的理解法律。引导教育同学们要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官助理陈旭静根据学生年龄和心理特征,从未成年保护、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反电信诈骗等方面,运用生动鲜活的案例,以案说法,针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法律概念进行深入的讲解,让学生更深刻地了解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及危害,引导学生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真正做到知法、守法、用法。

授课结束后,法院干警还向学生们现场发放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溺水”“预防校园欺凌”等主题宣传手册。

通过此次授课,让同学们对相关法律有了深刻的认识和更深层次的了解,引导学生们要遵纪守法,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远离犯罪行为,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利,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

下一步,延津县人民法院将以“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为依托,不断拓展延伸司法职能,创新开展法治教育工作,与学校携手同行,共同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