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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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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 | |
出生 | 1957年11月生 |
国籍 | 中国 |
职业 | 湖北省委书记 |
应勇,男,汉族,1957年11月生,浙江仙居人,197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12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法学硕士,国家二级大法官。
现任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委员,湖北省委书记。
应勇生于1957年11月,早期在浙江省工作,曾任台州地委委员、政法委书记,绍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等职,1995年任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2003年,应勇任浙江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任职两年,2005年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次年1月任院长。
曾任浙江省台州地区行署公安处处长、党组(委)书记、武警台州支队第一政委、党委书记、地委委员、地委政法委书记,绍兴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武警绍兴支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保密委员会主任、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省禁毒办主任、省反恐办主任,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院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党校校长,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等职。[1]
2007年底,应勇调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次年1月任院长,担任该职5年,2013年跻身上海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14年任上海市委副书记,并于2016年同时担任上海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2017年,应勇出任上海市市长,至此番调整。
2020年2月13日,据新华社消息,日前,中共中央决定:应勇同志任湖北省委委员、常委、书记,蒋超良[2]同志不再担任湖北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基本信息
中文名;应勇
国籍;中国
入党时间;1979年4月
出生地;浙江仙居
出生时间;1957年11月
职务;湖北省委书记
毕业院校;浙江大学
主要成就;国家二级大法官
人物履历
1976.12--1977.04,浙江省黄岩县澄江工商行政管理所办事员
1977.04--1982.05,黄岩县澄江派出所办事员、副所长
1982.05--1983.06,黄岩县城关镇党委委员、镇派出所所长
1983.06--1983.11,黄岩县城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83.11--1984.09,台州地区行署公安处副处长、党组(委)副书记
1984.09--1986.07,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修科学习
1986.07--1992.01,浙江省台州地区行署公安处处长、党组(委)书记
1992.01--1992.03,台州地委委员,行署公安处党委书记、处长
1992.03--1992.08,台州地委委员、政法委书记,行署公安处党委书记、处长
1992.08--1993.04,绍兴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1993.04--1995.05,绍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保密委主任,市综治委主任,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1995.05--1999.04,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省禁毒办主任(其间:1995.12--1997.06,在杭州大学法学专业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1997.04--1998.12,参加浙江省高等教育法律专业自考学习)
1999.04--2003.07,浙江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正厅级),省禁毒办主任,省反恐办主任(其间:1997.09--2000.07,在浙江大学行政管理学专业函授本科学习)
2003.07--2003.09,浙江省纪委副书记
2003.09--2005.12,浙江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其间:2003.10在中央党校新任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专题研究班学习)
2005.12--2006.01,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
2006.01--2006.11,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省纪委副书记
2006.11--2007.12,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07.12--2008.01,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2008.01--2013.04,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其间:2010.11--2011.01,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第48期进修班学习)
2013.04--2014.06,上海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4.06--2014.08,上海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2014.08--2016.09,上海市委副书记
2016.09--2016.11,上海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2016.11--2017.01,上海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2017.01--2020.02,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主任,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第一副院长
2020.02--湖北省委书记
中共十八大代表,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十三届、十四届上海市人大代表,十届上海市委委员,
上海市总河长,党的十九大代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人物简历
现年62岁(1957年11月生)的应勇,是浙江仙居人,法学硕士,二级大法官。[3]
19岁开始参加工作,从基层派出所的办事员干起,先后在浙江、上海两地的政法系统工作30余年,担任过两地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是一名标准的“政法老兵”。
2007年12月,时任浙江省高院院长的应勇告别家乡,调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2008年年初当选上海高院院长。
入沪5年后,2013年4月,应勇接棒李希(现任广东省委书记)出任上海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次年6月再次接棒李希,履新上海市委副书记。
2016年9月,上海市政府网站更新“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显示,应勇已任常务副市长,分管发展和改革(物价)、财政、税务、监察等工作。彼时,即有分析认为,同时兼任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两个重要职务,是其主政上海市政府的“见习期”。
2017年1月,应勇补选为上海市市长,直至此番履新湖北。
上海是当之无愧的城市明星,既领改革之风潮,一举一动亦备受各方关注。作为政府一把手,应勇多次强调要“敬畏城市、善待城市”,而通过其早年在政法系统的工作,或许更能理解他的风格。
据当地媒体报道,应勇在上海高院工作五年间,上海法院司法公正指数、司法透明度稳居全国第一,业内人士认为其“强力举措频出,司法规范化理念得以固化,许多探索独步国内”。
应勇在上海高院任内还做了一件事情:明确强拆中法院的定位与角色。外地法院建立庞大的执行庭,来实施强拆,但上海并未选择这条路,在应勇看来,法院的定位是裁判者,法院可以依法裁决“拆”或者“不拆”,但法院不应该动手参与强拆,这一思路后来被最高院吸纳。
一位政法系统内部人士评价,“让司法与行政相对独立,这体现出应勇的一种法治思维,他能够认准做一件事情,然后用行动把你说服。”
当前,湖北和武汉是全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胜之地,尤其武汉正在朝着“应收尽收、不漏一人”的目标发起“总攻”,此番人事调整之后,希望湖北“战况”迎来转机。
任免信息
2016年9月14日,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任命应勇为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7年1月20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补选应勇为上海市人民政府市长。
2017年5月12日,中共上海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应勇为上海市委副书记。
2018年1月28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应勇当选上海市市长。
2020年2月,中共中央决定:应勇同志任湖北省委委员、常委、书记,蒋超良同志不再担任湖北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面对疫情
履新前,应勇为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1月20日晚,上海确认首例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由此拉开上海战疫的序幕。
作为上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从诸多公开报道中,可以看到应勇在处置疫情防控工作方面的态度和做法。
1月20日至2月11日,应勇分别和医疗专家,基层代表面对面会谈,听取对防控疫情工作的意见建议。期间,多次提及基层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多为基层解决困难。
应勇此前一次公开亮相是2月11日,在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持召开专题会,研究新冠肺炎科研攻关和大数据助力精准防控等工作。
树立基层导向
疫情防控是当前最重要的任务,基层社区是防控的重要阵地。然而,日前环球时报记者披露的“武汉副市长等被约谈背后:一车重症病人经历了什么”却着实令外界震惊。
基层防控,上海这次做了些什么?
公开报道显示,1月底,上海开展了市领导联系各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项工作,四套班子领导分别联系指导全市16个区,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随着节后人员返程、企业陆续复工,上海面临的防控压力进一步加大。连日来,应勇多次前往各个道口、基层社区、楼宇园区等一线,查工作落实、找问题不足。
比如,来沪人员健康管理落实没有,居民们配合吗?人员力量跟得上吗?测温和防护设备够不够?又如,口罩预约情况怎么样,是按户籍还是按居住地,预约居民中已经买到的比例有多少?
越是基层,问题越是具体。应勇还鼓励基层干部发动小区居民自治共治,“守牢自己门、管好自己人、做好自己事”。
应勇认为,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归根到底要靠基层;加强条块结合、条块联动,最终要靠块的落实。他指出,政府部门要树立基层导向,条线部门要支持属地加强管理,区级机关要抽调力量支援基层,努力为基层单位提供防疫物资保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在2月5日举行的专题座谈会上,他表示,“请大家直奔主题,谈谈基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遇到什么问题,还有哪些困难,有什么好的经验和建议。”席间不时插话询问,和大家一同讨论分析解决之策。
2月7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府党组会议和常务会议,再次针对“抓实抓细”防控工作做出了安排。
“ 现在基层的任务很重、压力很大,要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多为基层解决困难,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基层干部把更多精力放到疫情防控上。”
应勇强调,特殊时期要有特殊作为,要把敢于担当的导向树起来,把公务员队伍的精气神提起来、作风实起来,带动全市市民团结一致、抗击疫情。
就在刚刚,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最新通告,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下沉到村(社区)基层一线,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勇于接受监督
梳理应勇近期的公开活动,面对疫情防控这样极具专业背景的工作,他曾多次“开门纳谏”。
“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需要科学有效应对,我们尤其希望大家多谈不足和问题,多给我们好的意见建议。”2月1日,应勇主持召开专家座谈会,制订应对返程高峰各项方案预案。
他在会上表示,只有勇于接受监督的政府才是不懈怠的政府,只有勇于接受批评的政府才是不断进取的政府。他要求政府部门认真研究、充分吸纳专家的意见建议,建立专家建言献策常态机制,不断优化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的方案和措施。
2月3日,再次主持座谈会,听取曾参与防治非典部分领导和老同志意见建议。
“ 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集思广益,传承发扬以往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家看看当前防控工作还有哪些有待加强和改进的地方?请开门见山提出意见建议。”
与此同时,对内也丝毫没有放松。
“越是在非常时期、紧急关头,越是在严峻的挑战下、特殊的环境中,全体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越要有昂扬的精神状态和过硬的工作作风。”这是2月2日,应勇在主持召开上海市政府工作会议时着重强调的。
有评论认为,武汉未能在第一时间将新型冠状病毒封死在最小的范围内,导致疫情蔓延,造成今日沉重代价和高昂社会成本,是一记警钟也是一次沉痛的教训。
而在2月11日,钟南山院士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提到,武汉地方政府和卫生部门没有在疫情发生早期采取足够的措施,应当为此承担责任。“他们没有把工作做好。”
截至目前,因防疫不力,湖北已有多名官员被密集问责。
在应勇看来,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必须发挥“关键作用”。在上海期间,他曾多次在公开场合中谈到领导干部的作风问题,表示要着力深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要创新监督机制,行之有效的改革试点要扩大实施范围。
“政府作风建设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必须以钉钉子精神往深里抓、往实里做。”应勇曾强调,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作风建设,在持之以恒中见常态、重长效。
针对此次疫情,应勇也明确指出,要注重严密细致,加大督查力度,对落实不力的严肃查处,对失职渎职的严格问责,以过硬举措确保上海始终是一座安全的城市。[4]
视频
参考资料
- ↑ 重磅!上海市长应勇调任湖北省委书记 新京报,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3日 11:23
- ↑ 上海市市长应勇调任湖北省委书记 蒋超良不再担任 新华网2,发布时间;2020-02-13 11:16:00
- ↑ 应勇赴任湖北,曾多次表态“力戒形式主义” 和讯名家新闻,发布时间;2020-02-13 17:22:48
- ↑ 应勇赴任湖北,曾多次表态“力戒形式主义” 和讯名家新闻,发布时间;2020-02-13 17: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