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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衮(729~783年),字夷甫,京兆(今陕西西安)人, 唐代著名状元宰相,中唐大臣。唐玄宗天宝十四年(755年)乙未科状元及第。他学识广博,以善写文章闻名。
人物经历
其父常无为是三原县丞。常衮登第后由太子正字授补阙起居郎,永泰元年(765年)授中书舍人。
广德元年(763年)以右补阙充翰林学士,不久任考功员外郎。期间宦官鱼朝恩恃宠专权,群臣竞献珠宝邀宠,常衮上书曰:“所贡宝物,源出于民,是敛怨以媚上也,请皆还之。”代宗赞许,加封常衮为集贤院学士。
大历九年(774年)升礼部侍郎。连续三年主科考。处事谨慎、墨守成规。
大历十二年(777年)拜相,杨绾病故后,独揽朝政。以文辞出众而又登科第为用人标准,堵塞买官之路。对朝中众官俸禄亦视其好恶而酌定。封河内郡公。德宗即位后,被贬为河南少尹,又贬为潮州刺史。不久为福建观察史。常衮注重教育,增设乡校,亲自讲授,闽地文风为之一振。
建中四年(755年)死于任上。享年五十五岁,追赠为尚书左仆射。
主要成就
常衮性清高孤傲,不妄交游。为政苛细崇尚节俭,反对腐败。有文集十卷、诏集六十卷行世。《全唐诗》存其诗九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