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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
對(拼音:duì)是漢語通用規範一級漢字(常用字) 。此字始見於商代甲骨文 ,基本義指回答、應答。由應答雙方引申出敵對、對立,也引申為成雙的、配偶,還引申為核對。對又引申作量詞,表示成雙的人或物。對又用作介詞。現代漢語的對還表示正確,與錯誤相對而言。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對
拼音; duì
部首; 又、寸
五筆; AMP(86、98)
倉頡; EDI
鄭碼; XSDS
字級; 一級(編號:0341)
平水韻; 去聲·十一隊
注音字母; ㄉㄨㄟˋ
總筆畫數; 2+3、3+2
繁體字; 對
異體字; 対、�、ࡁ�
四角號碼; 7440₀
Unicode; CJK統一漢字U+5BF9
造字法; 會意字(存疑)
結構; 合體字,左右結構
文字源流
"對"的繁體字寫作圖16,漢字簡化時將左部構件簡化為"又"。"對"字甲骨文(圖1-2)、金文屢見,尤其是在西周金文中,使用頻率很高,異體很多。其構形像以手("又")把持某物。學者們對"圖A"為何物做了種種猜測,至今未能達成一致,但可以肯定的是商周時期的"對"與"口"、"寸"(《說文》中常常代表法度)沒有關聯。許慎說"ᭊ,應無方也",是因為漢代之"對"常常用於司法審問的答辭。罪犯所對是不會以褒辭譽美的,當然就成了"應無方"了。然而驗之周代金文的"對揚王休",都是王對下屬有所休美,其下屬以實際行動和華美的言辭回應,是十足的"應有方"。
然而,在春秋、戰國的出土文獻中至今尚未發現確切無疑的"對"字。《說文》以"對"為"ᭊ"的或體,治《說文》的學者早已指出"士"為"土"之訛。驗之以商周古文字,從"土"的"對"當為正體。因"對"的常用義是"應答",所以漢代出現改"土"為"口"的"ᭊ"字。 "對"、 "ᭊ"二字在漢代構成異體字,與漢文帝改字無關。對於"對"字的研究還有兩個重要問題尚未解決:一是"對"字的構形和本義;二是春秋、戰國時期的"對"字是什麼樣。這兩個問題是互相聯繫着的,尚需深入研究。
中國最早的詞典《爾雅》說:"對,遂也。"意思是順着心意就說對,也就是不錯的意思。清代段玉裁在《說文解字注》中的解釋是:"對,答問也。"意思是回答、應答。古代科舉考試的一種文體叫對、對策、對詔或奏對,是皇帝就有關政事、經義等方面的問題提出策問,應試者做出回答。
"對"的另一個意義是朝着、向着。如:對牛彈琴。相對是互相面對着面的意思,用這個意義的"對"組成的詞都有雙方對立的意思,如對峙是相對而立,對抗是雙方對立相持不下,對壘指兩軍相持,對話指雙方交談,對質指面對面的質問和當面對證,等等。
"對"還有相互比較的意思,如對照、核對。對當針對講,如:對症下藥。"對"也指處於相反方面的,如對岸、對門。對還有適合、相當的意思,如門當戶對。
古籍釋義
說文解字
【卷三】【丵部】都隊切(duì)
ᭊ,譍無方也。從丵從口從寸。
對,ᭊ或從士。漢文帝以為責對而為言,多非誠對,故去其口以從士也。
【注釋】①譍無方:徐鍇《說文解字系傳》:"有問則對,非一方也。"②"漢文帝"句:趙明誠《金石錄》:"周以後諸器款識,對字最多,無從口者。疑李斯變古法作小篆,始從口,至文帝復改之耳。"姚文田、嚴可均《校議》:"漢文下廿二字當是校語。'漢文帝'者,巽代人謂。"
說文解字注
筭無方也。《聘禮》注曰:"對,荅問也",按,對荅古通用。雲筭無方者,所謂善待問者如撞鐘,叩以大者則大鳴,叩以小者則小鳴也,無方故從丵口。
從丵口,從寸。寸,法度也,丵口而一歸於法度也。都隊切,十五部。
ᭊ或從士,漢文帝㠯為責對而面言。依《廣韻》訂。
多非誠對。故去其口㠯從士也。鍇曰:"士,事也。"取事實也。按,《篇》《韻》皆作土,未知孰是。《趙氏明》誠曰:"據古鐘鼎皆作對",是漢文亦從古耳,非肊更也。
廣韻
都隊切,去隊端 ‖對聲內2部(duì)
對,答也。當也。配也。揚也。應也。古作ᭊ。漢文責ᭊ而面言,多謂非誠ᭊ,故去其口以從土也。都隊切。六。
康熙字典
【寅集上】【寸部】 對·康熙筆畫:14 ·部外筆畫:11
《唐韻》都隊切。《集韻》《韻會》《正韻》都內切。並音碓。《說文》應無方也。本作ᭊ。《爾雅·釋言》:對,遂也。疏:遂者,因事之辭。《廣韻》:答也。《增韻》:揚也。《詩·大雅》:以對於天下。注:答天下仰望之心也。《書·說命》:敢對揚天子之休命。
又《禮·曲禮》:侍坐於先生,先生問焉,終,則對。又:君子問更端,則起而對。注:離席對也。
又次對,轉對。王栐《貽謀錄》:唐百官入合,有待制次對官。後唐天成中,廢待制次對官,五日一次,內殿百官轉對。
又當也,配也。《詩·大雅》:帝作邦作對。注:言擇其可當此國者而君之也。
又對簿。《史記·李將軍傳》:廣年六十餘矣,終不能復對刀筆之吏。
又敵也。吳陸遜曰:劉備今在境界,此疆對也。
又凡物並峙曰對。杜甫《萬丈潭》詩:山危一徑盡,岸絕兩壁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