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寮步镇坑口村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跳转至: 导航搜索

寮步镇坑口村位于寮步镇西部,莞樟路、石大路交汇处,毗邻塘边泉塘两个村。由坑口亭子边两个自然村组成,总面积为1.2平方公里。2003年底常住户为327户,人口共1078人,其中男,565人,女,513人。外来暂住人口6000多人。[1]

中文名: 坑口村

隶 属: 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

人 口: 1078人

占地面积: 1.2平方公里

历史沿革

坑口村,传说在南宋绍兴年间(1132—1162年)已经是一个完整的村庄,那时居住着翟、梁(不同支派)、邝等三姓族人。到明代之后,翟、邝两姓的子孙已没有一人留居此地。坑口人,乃为“桃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从一般的公共建筑物上看,尚留有“桃溪”惠字样。如“桃溪小学”“桃溪风月楼”“桃溪古庙”等。1998年重修前的梁氏宗祠后进神廊的前侧刻有“世系晋江,义播南雄恩翠苑;家源板石,萦传东莞荫桃溪”的对联还清晰可见。凭此,坑口村的先人属“桃溪”人。1950年初,坑口划归东莞县五区泉塘乡管辖。1953年改称东莞县三区泉塘乡,坑口仍属泉塘管辖。1955年改称东莞县寮步区泉塘乡,坑口成立互助组,仍属泉塘乡管属。1956年,坑口互助组改为初级社。1957年12月寮步改称大乡,泉塘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8年9月寮步撤大乡改称人民公社。泉塘改为生产管理区,坑口属龙泉营。1959年6月成立泉塘生产大队,坑口仍属泉塘生产大队管属。1963年初坑口从泉塘分出另立生产大队。1964年又合为泉塘大队。1980年12月坑口又从泉塘分出再立生产大队,管辖一队、二队、三队、四队及亭子边五个生产队。1983年寮步改称为寮步区,坑口撤消生产大队,改称为坑口乡。1987年寮步区改称为寮步镇,坑口撤乡称管理区。1998年坑口撤销管理区,改称为坑口村。

经济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村民生活极为贫困,青黄不接时候以粥充饥,食瓜花糊,一套衣服穿着多年,打满补丁,村民大部分住泥巴筑起的平房,人均住房不足10平方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村民生活水平有所改善,村民基本上得到温饱。但经济上仍很贫乏。改革开放前,坑口村仅有糖寮、碾米两家加工企业,当时主要为方便群众生活,年收入不足1000元。1985年开始,村民开始在承包的土地上种植橙柑。这时村民的经济收入已逐渐好起来。有相当部分村民筑起混凝土楼房,人均住房面积基本达到20平方米。集体经济收入直至1987年,仍靠土地和鱼塘承包款,年收入达不到2万元。1987年,坑口村贷款30万元,建造一间楼高三层只有一千平方米小厂房,引进一港商办起坑口溢利制衣厂,年厂房租金为10万元。1990年建造了一间厂房,引进一台商进来投资,厂房年租金收入达140多万元。之后,坑口厂房逐年增加,经济收入大幅度增长。到1994年年纯收入达200万元,于是全村装上卫生饮用自来水。1995年集体年收入达400万元。在经济收入稳定的基础上,坑口村十分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按照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部署,把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和提高群众福利作为重点来抓。区内建了学校、幼儿园、电管站、治安队、信用社、商店,还大力整治区内环境卫生。另外村民能享受每人每月80元的生活补贴(60岁以上老人另加30元),学生一律免费入学。同时每位学生每学年补贴400元学杂费。对学生考取本科的奖励3000元,考取大专的奖励2000元。1996年坑口村被市评为安全文明小区及市卫生村。到1997年底,坑口村已兴建厂房达8万多平方米,年收入达500万元。1997年,投资100多万元的文化娱乐中心建成投入使用。1998年,投资100万兴建的老人活动中心投入使用。1994年—2003年,坑口村共投资1500多万元给全村主干道、行人道铺设水泥路。并兴建了公园、游泳池等公共设施供村民休闲娱乐。村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大部分村民新建了楼房,把原有的旧房出租给外来民工。1999年坑口村被东莞市政府评为“文明村”。2002年坑口村继续注重抓好村民福利,全村20岁以上的村民,由集体负担购买农民养老保险。2003年又给全村村民购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村民因病就医从此得到保障。2003年坑口村加大力度优化本地区投资环境,坚持大力发展以工业为主体的原则,投资4000多万元,兴建了建筑面积5万多平方米的工业厂房,并与台湾南良集团签定租赁合同,使村经济又一次飞跃发展。2003年坑口村有企业14家,其中台商企业3家,港商企业5家,其它6家。全村总收入1440万元,集体分配324万元,人均3005元。村民平均住房面积为25平方米。

视频

镇桥镇坑口村村民齐心协力抗疫情.mpg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