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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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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拼音是 róng liú,漢語詞彙,釋義:容納收留收容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容留 [1]

拼音 róngliú

釋義 容納、收留、收容

注音 ㄨㄥˊ ㄌ一ㄡˊ

釋義

容納、收留、收容。也指行為人為他人賣淫提供場所或者其他便利條件的行為。

出處

明 馮夢龍 《東周列國志.第一回》:"娘娘道此怪物,不可容留,隨命侍者領去,棄之溝瀆。"

例句

清孔尚任《桃花扇·逮社》:"目下訪拿逆黨,功令森嚴,你容留他們選書,還敢口強,快快招來。"

清 黃六鴻《福惠全書.卷二.蒞任部.發各告示》:"倘寺觀旅店容留,鄉地知而不舉,查出一體治罪,不貸。"

清 吳敬梓《儒林外史》第一九回:如此惡棍,豈可一刻容留於光天化日之下。

《益智錄》卷之二:不得已傭媼於人,岳家不許主人容留之,乞食亦無與之者。

《續孽海花》第四九回:前天蘭公爺派了右翼總兵,第一句話就要辦口袋底兒的檔子班,說是內城地方,不應容留流娼。

《文明小史》第四二回:書店容留匪文,立即發封。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