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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斋四笔·卷第五·土木偶人》出自宋代文学家洪迈的《容斋四笔》卷五。
容斋四笔·序
始予作《容斋随笔》,首尾十八年,《二笔》十三年,《三笔》五年,而《四笔》之成,不费一岁。身益老而著书益速,盖有其说。嚷自越府归,谢绝外事,独弄笔纪述之习,不可扫除。故搜采异闻,但绪《夷坚志》,于议论雌黄,不复关抱。而稚子櫰,每见《夷坚》满纸,辄曰:“《随笔》、《夷坚》,皆大人素所游戏。今《随笔》不加益,不应厚于彼而薄于此也。”日日立案旁;必俟草一则乃退。重逆其意,则衷所忆而书之。櫰嗜读书,虽就寝犹置一编枕畔,旦则与之俱兴。而天啬其付,年且弱冠,聪明殊未开,以彼其勤,殆必有日。丈夫爱怜少子,此乎见之。于是占抒为序,并奖其志云。
原文
赵德甫作《金石录》,其跋汉居摄坟坛二刻石云:“其一上谷府卿坟坛,其一祝其卿坟坛。曰坟坛者,古未有土木像,故为坛以祀之。两汉时皆如此。”予案《战国策》所载,苏秦谓盂尝君曰:“有土偶人与桃梗相语。桃梗曰:‘子西岸之土也,诞子以为人,雨下水至,则汝残矣’。土偶曰:‘子东国之桃梗也,刻削子以为人,雨降水至,流子而去矣。’”所谓土木为偶人,非像而何?汉至寓龙、寓车马,皆谓以木为之,像其真形。谓之两汉未有,则不可也。
作者简介
洪迈(1123~1202年),字景卢,号容斋,又号野处,南宋饶州鄱阳(今江西省鄱阳县)人。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学士、资政大夫、端明殿学士,宰执、封魏郡开国公、光禄大夫。卒年八十,谥“文敏”。配张氏,兵部侍郎张渊道女、继配陈氏,均封和国夫人。南宋著名文学家[1]。主要作品有《容斋随笔》、《夷坚志》。
《容斋随笔》是南宋洪迈著的史料笔记,被历史学家公认为研究宋代历史必读之书。《容斋随笔》与沈括的《梦溪笔谈》[2]、王应麟的《困学纪闻》[3],是宋代三大最有学术价值的笔记。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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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洪迈—南宋著名文学家,搜狐,2018-12-19
- ↑ 国学北宋沈括百科全书式笔记《梦溪笔谈》(完整版),搜狐,2017-08-01
- ↑ 困学纪闻,古诗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