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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宣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09〕58号)精神,设置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1]

目录

职责调整

强化服务职责,加强督查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增加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

将应急工作职责划给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市应急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四)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六)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七)负责指导、监督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八)办理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它事项。

获得荣誉

2020年6月,被授予“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2]”称号。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编制48名(含正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

其中:市政府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另定;主任1名,副主任5名,纪检组长1名;研究室主任(副县级)1名,市扶贫办主任(副县级)1名,市目标管理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府督办室)主任按副县级配备。科级领导职数18名,其中科长(主任)11名,副科长(副主任)7名;科级非领导职数9名,其中主任科员4名,副主任科员5名。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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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七家单位获评“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