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公墓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内容简介
斯蒂芬·金创作于八十年代的一部经典作品。一度被认为是其作品中最恐怖的一部,曾被搬上银幕。
在缅因州拉德洛镇的一片密林深处,有一个密克马克部落的坟场。古老而神秘的印第安人传说代代相传:那里有食人的幽灵,还有一种起死回生的魔力。孩子们把他们死于非命的宠物埋葬在那里,期待着宠物归来……
克利德医生家的屋后有条小径,那路通往山上的密林,也通往一个邪恶的传说。邻居乍得对初来乍到的这一家关照有加却又欲言又止,只是一再提醒:看好你们的孩子,留神你家的猫。但小猫还是离奇毙命。在乍得的怂恿下,克利德鬼使神差地将它埋于那片坟场——古老传说再现,某夜,小猫带着一身泥腥恶臭又回来了,眼中闪烁着邪气。不幸终究还是发生:克利德的小儿子命丧车轮,一家人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往昔的心理阴影被残忍地唤醒。在邪恶魔力的感召下,密林深处,一幕难以置信、超乎人伦的悲剧上演了……
本书弥补了其他版本漏译缺译的现象,从内容上更加忠实于原文,对人名、地名作了修订,并精心增加了注释。
作者简介
斯蒂芬·金,当今世界读者最多,声名最大的美国小说家之一。1947年出生于美国缅因州的波特兰,后在缅因州州立大学学习英国文学。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期,斯蒂芬·金声名鹊起,被《纽约时报》誉为“现代惊悚小说大师”。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在历年的美国畅销书排行榜中,其作品总是名列榜首,居高不下,版税均逾千万美金之巨。在斯蒂芬·金30年的创作生涯里,他写了200多部短篇小说和40部书,被翻译成33种语言,发行到35个国家,总印数超过3亿册。更值得一提的是,有超过70部电影和电视节目取材自他的作品,因而创下吉尼斯世界纪录。
原文摘录
38 路易斯和乍得两人坐在餐桌旁,桌子上放着啤酒--路易斯有点惊讶地想,这是第一次我们两人在我家厨房喝啤酒。艾琳睡梦中的大哭声传过半个客厅,两个人一下子僵住不动了,像儿童游戏中的雕像一样,接着哭声停了。 路易斯说:"好了,你在十二点一刻来有什么事呢?我儿子今天就要被埋掉了。乍得,你是我的朋友,但这也有点过分了。" 乍得喝了口啤酒,用手掌抹了一把嘴,然后直视... 长期生病的人通常会变成难以侍候和令人不快的人,像怪物似得。那种以为长期生病的人会像圣人一样的想法是太浪漫了。到痛苦一点点吞噬只能躺在床上的病人时,他就会变得尖酸刻薄,给人带来痛苦。他们忍不住要这么做,但这样并不能减少他们的痛苦。 死亡是一种神秘,而埋葬是一种秘密。
书评
我自小是个胆小的人,然而有生以来的二十多年让我最心有余悸的毛骨悚然却不是和闺蜜们挤在被窝里手握手看的那些恐怖片——那电影里讲了什么,鬼长什么样子早就不记得了,也不是小时候隔壁哥哥为了吓唬我们这些小屁孩讲的鬼故事。而是一篇叫做《小饰与阳子》的短篇小说,说的是一对双胞胎姐妹的故事。我记得那天下午看完从同学手里借来的《动物园》,里面收录了那篇《小饰与阳子》。放学后我一溜烟跑回家抱着正在做饭的妈妈问“妈妈妈妈,如果我有一个双胞胎姐姐,你会不会不爱我了”我妈当时看我时双眼充满爱怜与无奈估计她也犯嘀咕“我家闺女又发什么神经啦?”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无法解释我害怕的是什么,直到后来我也有了女儿,直到机缘巧合下我读到斯蒂芬金的《宠物公墓》。我才知道有些恐惧并不是来自于怪力乱神,而是我心底的软肋,我最怕失去的那些东西,那些人,那些情感。 我看的这个版本的《宠物公墓》是没有自序的,但在网上很容易找到这篇自序,自序里斯蒂芬金这样写到:“我被问到(我经常被问这个问题),我认为自己写的哪本书最恐怖时,我总能毫无犹豫地立即给出答案:《宠物公墓》。这也许并非读者觉得最恐怖的作品——我根据读者来信猜测,读者觉得最恐怖的书可能是《闪灵》。我想恐怖点和笑点一样,因人和地的不同而不同。我只知道,我一度把《宠物公墓》锁进抽屉,觉得自己这次走下太远了。从公众接受度这方面来说,我或许并未走下太远。但从个人情感这方面来说,我敢肯定自己走下太远。简单地说,我被自己写的故事,得出的结论吓到了。我以前谈过这本书的创作过程,但我想再谈一次,最后一次。 七十年代晚期,我受邀去母校缅因大学待一年,做驻校作家,也教一门叫“幻想文学”的课(我为这门课所做的讲义,后来成为《死之舞》(DansMacabre)的素材,《死之舞》于两年后出版)。妻子和我在奥林顿租了栋房子,房子离大学十二英里远。房子很棒,位于缅因风景如画的乡下。唯一的问题是我们房子前面的那条路。那条路上交通繁忙,车辆很多,其中包括来自沿路化工厂的重型油罐车。 在我家路对面开商店的夏利奥老早就告诫我和妻子,要看好孩子,孩子如果有宠物,也要看好宠物。“很多动物在这条路上没了。”这句话后来被我写进故事里。在路上没了的那些动物,都被埋在树林里,树林在我们租来的房子的后面。一条小路穿过社区,通往树林里小小的宠物公墓。这个迷人的临时坟场外面的一棵树上刻着“宠物公墓”几个字,这是这个地方唯一的标记。这个短语不单进了书中,还成了书名。那里埋着狗、猫,几只鸟,以及一头山羊。 我们的女儿当时八岁左右,有只叫斯莫基的猫。我们搬进奥林顿的房子不久,我就发现斯莫基死在路对面一栋房子的草坪上。在五号公路上没了的最新一只动物,是我女儿很喜欢的宠物。我们把斯莫基埋在宠物公墓。我女儿为它立了块墓碑,墓志铭是:“斯莫基:它很乖”。斯莫基当然一点都不乖:老天在上,它是只公猫。 然后一切平安无事,直到那天晚上。那天晚上,我听到车库里传来乒乓响,伴随着哭泣和好似小爆竹爆炸的声音。我出去看个究竟,发现女儿愤怒、悲伤又美丽。她发现了几块有时用于包装易碎品的泡泡纸。她在泡泡纸上蹦跳,泡泡啪啪作响。她喊道:“它是我的猫。让上帝去找他自己的猫!斯莫基是我的猫!”我想,这种愤怒,应该是有思想与感情的人类遭遇悲伤后最先产生的也最理智的反应。我永远爱着她那句挑衅的呼喊:让上帝去找他自己的猫!这句话直截了当,优美,绝对正确。 我们最小的儿子当时不到两岁,只学会了走,但正在练习奔跑技能。斯莫基死后不久的一天,我们在社区的运动场上玩风筝,这个小家伙忽然想往路上跑。我去追他,但是该死,谢恩布洛公司(在小说里,是奥林克公司)的一辆卡车开过来。我也许抓到他,将他推到了。他也许是自己跌倒了。直到今天,我也不确定事实究竟是怎样。你如果极度害怕,你对那段可怕时刻的记忆通常是空白的。我唯一确定知道的是,他还好好的,现在是个大小伙子。但我的一部分意识永远没能从那可怕的“如果”中逃出来:我如果没抓住他呢?他如果是在路中间而不是路边跌倒的呢? 我想你已经明白,这部生发自这些事件的书为何令我如此困扰。我运用现有的元素,进入可怕的“如果……”模式。换句话说,我不但思考了不应该思考的事,还把这不应该思考的事写了下来。 我们在奥林顿租的房子里没有可供我写作的地方,但是夏利奥的商店里有个空房间,我在那里写《宠物公墓》。我按照定额,一天天往下写,很享受这部作品,也知道自己正在讲述一个“热门”故事,这个故事吸引了我的注意力,也将吸引读者的注意力。但是你每天干同样的工作,就会看不到未来。你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我写完后,把稿子晾在一边六周——这是我的工作方式——然后重读稿子。我发现这部稿子太吓人,太令人毛骨悚然,于是把书稿锁在抽屉里,心想它永远都不该被出版。至少在我还活着时不应该被出版。 这本书的最终出版是个意外。我已经终止与我早期作品出版商道布尔迪出版社的合作,但我还得交给他们一部小说,双方才能两清。我只有一本小说尚未被预定,也就是《宠物公墓》。我和妻子谈起这本小说。我不知道怎么办时,妻子总是我最好的顾问。她说我应该把稿子完成,出版它。她认为书挺好。可怕,但挺好,不能被更多读者读到太遗憾了。 我早先在道布尔迪出版社的编辑比尔•汤普森当时已经离职,去了埃弗里斯特出版社。是比尔首先建议出版《死之舞》,然后编辑、出版了这本书。所以我把《宠物公墓》的稿子寄给了萨姆•沃恩,他当时已经是个大编辑。所以说,是萨姆最终拍板的——他想做这本书。他亲自编稿,对这本书得出的结论尤其关切。他的付出让一本好书变得更好。我永远感谢萨姆那支灵感泉涌的蓝色铅笔。我不后悔自己让这本书最后出版了,但这本书在很多方面至今令我困扰,不安。 小说主人公露易丝•克里德年老的邻居贾德说过的那句全书最振聋发聩的话最让我不安。“路易斯,有时候,”贾德说,“死掉更好些。”我满心希望这句话不是真的,但根据《宠物公墓》噩梦般的情境来看,这句话似乎是对的。也许这样想没什么。也许,“能够死掉更好些”是悲伤的最后一课。我们在塑料泡泡上跳累了,叫喊让上帝去找他自己的猫(或自己的孩子),让我们自己待着也喊累了,就会上这堂课。这堂课暗示,我们只能通过接受宇宙的意志,才能求得属于人类的安宁。这话听起来似乎是陈词滥调,或新时代的垃圾。但对我而言,这一选项如此黑暗而可怕,就像一种我们必须永远背负的怪兽。” 在读《宠物公墓》第二部分《米克马克族古葬场》时我泪水止都止不住——这完全不是看一本恐怖小说应有的好读者姿态:我读到“今天早上他用牛奶泡了碗可可熊,这是凯奇喜欢的麦片,虽然不好吃,但刘易斯就是想吃”时好想哭,看到“刘易斯无法看清妻子或女儿,他埋头吃早餐,脑子里一再重演那幕不幸的意外事件,只是他脑中的影片呈现的结局与现实不同。在脑中的影片里,刘易斯的动作比较快,而结局只是:他们喊着凯奇,但凯奇不肯停下来,最后屁股挨了一顿打,如此而已。”已经开始流泪,小说里一遍一遍重复着埃莉不肯放开她和弟弟的合影时,我不得不停下来收拾下自己的情绪才能继续拿起书本。我想我此时此刻十分清楚为什么斯蒂芬金一度把这本小说锁进抽屉,深刻理解他那句“我想恐怖点和笑点一样,因人和地的不同而不同。”我读到《宠物公墓》时女儿大概只比凯奇小几个月,也是不到两岁,正在蹒跚学步、牙牙学语,每天下班回家她都会迈着不太稳健的步子蹭蹭蹭往你怀里扑,我根本不敢想象生命里没有这个捣蛋的小家伙会是什么样子。我知道当我先生在我的左手无名指上圈上戒指的时候我有了一副坚硬的铠甲,而当我躺在产床上被推出产房,女儿躺在我身边玩着我的手指头的时候我也拥有了我最致命的软肋。
我开始理解了为什么这本《宠物公墓》是斯蒂芬金最害怕的小说,因为做父母的不能不想到“万一”呢,“万一”我失去了我的孩子呢?这是为人父母之后才能真切体会到的恐惧与不安。这也解释了当年十多岁的我为什么会觉得《小饰与阳子》那么恐怖,因为我害怕的是失去父母对自己独有的宠爱,而现在我可以毫无顾忌地重新捧起乙一的《动物园》而不用再惧怕里面那篇令我恐惧万分的《小饰与阳子》因为我知道无论我再有多少个兄弟姐妹,每个孩子在父母亲的心里都无法替代。我想这也是我很喜欢《宠物公墓》的原因,它让我在正视自己内心不敢直面的恐惧同时,也让我在一个异域空间里感受了一次失去所爱的困苦,让我对现有的一切都倍感珍惜,很多生活里的不如意已经那么在意了,毕竟和珍贵的那一份相比,这些不如意算的了什么呢。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