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科技类名词。
在汉字的历史上,人们通常把秦代之前留传下来的篆体文字和象形文字称为“古文字[1]”,而将隶书和之后出现的字体称为“今文字”。因此,“隶变[2]”就成为汉字由古体(古文字)演变为今体(今文字)的分界线。
名词解释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可完全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事权利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和实施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意志。
民事义务,是指义务人为满足权利人的利益而为一定行为或不得为一定行为的必要性。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条件
我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当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1)年满18周岁。18周岁是我国公民成年的界限。对于年满16周岁而不满18周岁,但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法律将之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典》第十八条的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可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精神状况健康正常。公民能够正确理解法律规范和社会生活共同规则,理智地实施民事行为;患有精神病而不能理智地从事行为的人,即使年满18周岁,也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参考文献
- ↑ 什么是古文字,古文字是如何识别出来的,搜狐,2021-03-26
- ↑ 隶变,变什么了?,搜狐,2021-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