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葬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安葬汉语词汇,拼音是ān zàng,释义是埋葬。意为人死后埋葬及葬骨骸等仪式。[1]
出处
《敦煌变文集·王昭君变文》:“秋末既能安葬了,春间暂请赴京都。”
《五代史平话.周史.卷下》:且令自今百姓葬埋,仰出所标七里之外营地安葬。
明·高明《琵琶记·糟糠自厌》:“待我一霎时叫家僮讨棺木来,把老安人殡敛了,选个吉日,送在南山安葬去。”
明·凌濛初《初刻拍案惊奇》卷二十:“如今单说前代一个公卿,把几个他州外族之人,认做至亲骨肉,撮合了才子佳人,保全了孤儿寡妇,又安葬了枯骨枯骸,如此阴德,又不止是完人夫妇了。”
清·吴敬梓《儒林外史》第一七回:因房屋褊窄,停放过了头七,将灵柩送在祖茔安葬。
《儿女英雄传》第二一回:“我早把他厝在我家坟园,专等寻着你母女的下落,择地安葬。”
巴金《砂丁》三:“他要真死了,我就把赢来的钱买副木板安葬他。”
解释
埋葬(用于比较郑重的场合带有敬重的感情色彩)。意为人死后埋葬及葬骨骸等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