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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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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礼记·曲礼下》:“居丧不言乐,祭事不言凶,公庭不言妇女<ref>[https://www.sogou.com/tx?query=%E3%80%8A%20%E7%A4%BC%E8%AE%B0%C2%B7%E6%9B%B2%E7%A4%BC%E4%B8%8B%E3%80%8B%EF%BC%9A%E2%80%9C%E5%B1%85%E4%B8%A7%E4%B8%8D%E8%A8%80%E4%B9%90%EF%BC%8C%E7%A5%AD%E4%BA%8B%E4%B8%8D%E8%A8%80%E5%87%B6%EF%BC%8C%E5%85%AC%E5%BA%AD%E4%B8%8D%E8%A8%80%E5%A6%87%E5%A5%B3&hdq=sogou-site-706608cfdbcc1886&ekv=3&ie=utf8& 《 礼记·曲礼下》:“居丧不言乐,祭事不言凶,公庭不言妇女],汉典 -2020-2-237</ref>。” [1] 《 史记· 项羽本纪》:“﹝ 沛公﹞今入关 ,财物无所取,妇女无所幸,此其志不在小<ref>[https://www.sogou.com/tx?query=%20%E3%80%8A%20%E5%8F%B2%E8%AE%B0%C2%B7%20%E9%A1%B9%E7%BE%BD%E6%9C%AC%E7%BA%AA%E3%80%8B%EF%BC%9A%E2%80%9C%EF%B9%9D%20%E6%B2%9B%E5%85%AC%EF%B9%9E%E4%BB%8A%E5%85%A5%E5%85%B3%20%EF%BC%8C%E8%B4%A2%E7%89%A9%E6%97%A0%E6%89%80%E5%8F%96%EF%BC%8C%E5%A6%87%E5%A5%B3%E6%97%A0%E6%89%80%E5%B9%B8%EF%BC%8C%E6%AD%A4%E5%85%B6%E5%BF%97%E4%B8%8D%E5%9C%A8%E5%B0%8F&hdq=sogou-site-706608cfdbcc1886&ekv=3&ie=utf8& 《 史记· 项羽本纪》:“﹝ 沛公﹞今入关 ,财物无所取,妇女无所幸,此其志不在小],搜狗问问 -2008-11-25</ref>。” 唐 杜甫《三绝句》之三:“闻道杀人 汉水上,妇女多在官军中。”明 王铎《兵部尚书节寰袁公(袁可立)夫人宋氏行状》:“夫人命妇女为炊,以饱城守者。睢之不堕,亦夫人力也。” 清潘荣陛《帝京岁时纪胜·六月六日》:“妇女多於是日沐发,谓沐之不腻不垢。” 孙犁《 风云初记》一:“在堤埝拐角一棵大榆树下面,有两个年轻的妇女,对着怀纺线。”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依据宪法确定的原则,新中国陆续颁布了《 婚姻法》、《 选举法》、《 继承法》、《 民法》、《 刑法》等十余部基本法,国务院及所属部委颁布了40余种行政法规与条例,地方政府制定了80余种地方性法规,这些法规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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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政府相继制定和发布了五年及十年两个《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切实保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优化了中国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推动了妇女事业的全面进步。中国妇女不仅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等领域享有与男子同等的权利,而且其特殊权利的保护作为国家维护和保障基本人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注。在中国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中国妇女地位明显提高,妇女的整体素质全面改善,妇女的发展进步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大好时期。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联系 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成立于1949年3月,原名为“ 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1957年改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联合会”,1978年又改名为“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 近义词 = 成年女子,已婚女子,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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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其它妇女组织有:
中国女企业家协会
中国地质学会女地质工作者委员会
华坤女性调查中心
中国宪法规定,中国的女性与男性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有平等参加管理国家事物和担任国家公职的权利等。在中国第十届全国人大的代表中,女代表604人,占总数的20.2%,其中女常委21人,占常委总数的13.2%。在第十届全国政协的委员中,女委员373人,占委员总数的16.7%,其中,女常委35人,占总数的11.7%。为保证妇女参政比例,以使其享有充分的政治权力,中国建立健全了培养选拔女干部的机制。2003年,中国有7位女性担任了国家领导职务,她们是:国务院副总理 吴仪,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何鲁丽、顾秀莲、 乌云其木格,国务委员陈至立,全国政协副主席 刘延东、 郝建秀。国务院28个组成部门中有1位女性正部长(兼职),15位女性副部长;在全国省、地、县三级党政班子中担任领导职务的女干部已达5056人,其中省级女干部56人,女正、副市长近500人。广大妇女群众参政意识明显增强,在地方人大代表选举中,女性参选率达73.4%。(图为中国副总理吴仪在英国演讲)
中国政府积极为妇女参政议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如:加强对女干部的培训教育和轮岗锻炼,培养复合型高层次女性人才,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意识和竞争能力,加强对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 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随着中国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妇女参与社会活动也不断增加。
以更新家庭教育观念为重点深化家庭教育工作,传播优生优育优教知识,联合有关部门创办家长学校30万所,家庭教育学会遍及70%以上的县(市、区),帮助广大家长提高了家庭教育水平。
“ 春蕾计划”、“安康计划”、“中国 [[ 儿童 ]] 慈善日”等大型社会公益活动,得到海内外热心支持,募集资金3亿元,为改变 贫困地区儿童生存发展状况作出了贡献。 妇女妇女
创建 五好文明家庭活动 家庭是妇联的传统工作领域。妇联从五十年代就开始评选五好文明家庭。 到1999年底,全国各地表彰的省级以上五好文明家庭近3万户。当选家庭的事迹经常在新闻媒体上报道,有的还以各种文艺形式在广大城乡广泛宣传。为了帮助家庭适应变动的现代社会,倡扬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各地妇联组织了丰富多彩的、各具特色的家庭文化活动。帮助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人生观、价值观。此外各级妇联还通过家庭文化艺术节、家庭运动会,帮助各家庭建立宽松、和谐的氛围和凝聚力。以家庭书法、绘画、手工艺品展等为内容的家庭艺术交流活动以及包括居室布置、菜肴烹饪、服装制作、着装打扮在内的科学理家活动,激发了人们乐观向上的生活情趣。
在农村,各地围绕脱贫致富奔小康和科技兴农开展了“美在农家”活动。引导农民革除旧习俗,增强卫生保健和环境美化意识,靠勤劳致富,提高生活质量。一些省实行“五改”(改水、改沟、改路、改厕、改圈,“四净”(饮水干净、街路干净、家庭干净、居室干净)、“三齐”(房室整齐、杂物堆放整齐、居室整齐),大大地改变了农村的家容家貌,村容村貌。在城镇社区,各地大搞文明楼栋、爱我社区爱我家、敞开家门迎友邻,等活动,实现了人与人的相识,户与户的沟通,增强了家庭成员的社会责任感。许多省市以妇女·家园·环境为主题开展环保教育活动,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家庭成员环保意识,开展垃圾分类、节约能源、认养绿地、植树造林等以家庭成员为主体的净化美化社区环保活动,有力地推动了社区文明建设。
1945年9月[[中国抗日战争]]胜利后,宋庆龄呼吁美国人民制止美国政府支持 [[蒋介石]]打内战。又创办“中国福利基金会”,从事妇幼福利事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当选 蔡畅蔡畅(1900-1990) 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 , 第四 后历任国家副主席 、 第五届中国 全国人 民代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副委员长 。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 、全国妇联名誉主席和 中国 妇女运动的先驱 人民保卫儿童全国委员会主席。1950在政协第一届会议上发言年当选为 世界 和 卓越的领导者, 平理事会理事,1951年获“加强 国际 进步妇女运动的著名活动家、湖南湘乡县(今 和平” 双峰县)人 斯大林奖金。1952年,她当选为亚洲和太平洋区域和平联络委员会主席 。
===蔡畅=== 早年曾赴法勤工俭学。192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4年10月参加了举世闻名二万五千里长征。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 蔡畅(1900-1990) , 历任全国妇联 第 一 四 、 二、三届主席, 第 四届名誉主席。是中共第八、九、十、十一 五 届中 央委员,第一、二、三届全 国 人大常委,第四、五届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国妇女运动的先驱和卓越的领导者,国际进步妇女运动的著名活动家、[[湖南]]湘乡县(今 双峰县)人 。
早年曾赴法勤工俭学。192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4年10月参加了举世闻名二万五千里长征。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历任全国妇联第一、二、三届主席,第四届名誉主席。是中共第八、九、十、十一届中央委员,第一、二、三届全国人大常委,第四、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 邓颖超===
邓颖超(1904-1992),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著名的社会活动家、中国妇女运动的先驱。祖籍河南光山县,生于广西南宁。1919年参加反帝反封建的“五四”运动,并与 周恩来等人组织领导了天津学生爱国运动。1925年与周恩来结婚。参加了举世闻名的二万五千里长征。曾当选为国际反侵略运动大会中国分会理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第一至三届全国妇联副主席、党组副书记,第四届妇联名誉主席,全国人民保卫儿童全国委员会副主席,对外友协名誉会长。曾当选为中共第八至第十二届中央委员,第十一、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书记,第一至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第四、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第一届常委委员,第六届主席。
史良(1900-1985),江苏常州人。第五、 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第五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第一任司法部部长。中国妇女运动先驱和领袖之一,政治活动家,著名女律师。1931年开始执行律师职务。1936年因领导抗日救亡运动而被国民党政府逮捕。新中国成立后首任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部长和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委员,并历任全国人大第一至第六届代表、第二至第四届常委、第五届常委及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并在五届二次会议上补选为副委员长、第六届副委员长,全国政协第一至第四届常委及第五届副主席,民盟第一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一至第三届中央副主席及第四、五届中央主席,全国妇联第一至第四届副主席。
1954年至1958年 [[ 辽宁 ]] 省本溪市公安局二处科员。
1958年至1961年沈阳冶金机械专科学校机械系学习。
1973年至1982年国家计委副主任、党组成员兼国务院知青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1982年至1989年 [[ 江苏 ]] 省委副书记、省长兼省体改委主任。
1989年至1998年化学工业部部长、党组书记。
2003年3月在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2003年8月在全国妇联第九届执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选为全国妇联 [[ 主席 ]] 。
2006年10月18日获“ [[ 宋庆龄 ]] 樟树奖”,该奖项旨在团结和激励广大妇女儿童工作者以宋庆龄为榜样,积极投身于妇女儿童事业。
中共第十一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十五届中央委员。
新中国第一位女性 省委书记。汉族,1930年8月生,江西省 南昌县人。195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律师。中共第十二届(1985年9月增选)、十三届中央委员,在中共十四大上当选为中央纪委委员。全国人大第六、七、八、九届代表,第八届常委、外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九届常委、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预委会委员。曾任中华海外交流协会常务理事, 中华慈善总会副会长,现任中国慈善总会荣誉会长,中国慈善基金会名誉会长。
1978—1980年 北京化工实验厂党委副书记
中共第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第六届、八届、九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她是第一、二、三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5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5年1月在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1972年4月23日因病在北京逝世。
医学家,福建厦门人,于1901年12月23日出生于 厦门鼓浪屿。1929年毕业于协和医学院,获医学博士学位。 协和医院 妇产科教授、主任, 北京妇产医院名誉院长, 中国医学科学院副院长。早年从事胎儿宫内呼吸的研究;对滋养细胞 肿瘤发生及发展规律、女性盆器结核的发生及其治疗进行了深入研究,并进行了大量科普宣传和妇幼保健工作,有着精湛的医术。1955年选聘为 中国科学院院士(学部委员),1983年去世。
(1914~2011 ) ,核物理学家,原籍山西灵石,生于江苏苏州。1936年毕业于 清华大学。1940年获德国柏林高等工业大学工程博士学位。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研究员。在德国 海德堡皇家学院(K.W.I)核物理研究所期间,首先发现并研究了正负电子几乎全部交换能量的弹性碰撞现象;在法国巴黎法兰西学院核化学实验室工作期间,与合作者首先发现并研究了铀的三分裂和四分裂现象;建国初期,与合作者自力更生研制成功对粒子灵敏的原子核乳胶探测器;在领导建设实验室、高山宇宙线观察站、 高空气球、开展高能天体物理等多领域研究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1980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学部委员)。2011年6月20日,何泽慧院士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97岁。
(1919~ ) ,化学家,生于北京。现任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研究员。1944年毕业于 辅仁大学化学系,获学士学位,1946年获该校硕士学位。1951年获美国 明尼苏达大学博士学位。曾先后在美国堪萨斯大学和 麻省理工学院做博士后研究工作。50年代在美国曾从事可的松衍生物的合成及维生素D的部分合成工作。1955年回国后,从事中国大漆漆酚的研究工作,硼氮六环化合物的合成以及高感胶片助剂的剖析等工作。1978年以后,开展了光化学研究。主要研究工作,一是:中草药—— 竹红菌素及其衍生物的合成以及光疗机制;二是:藻类植物的结构与光合作用能量传递等。两项研究分别获中国科学院1990年和1993年自然科学二等奖。1980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学部委员)。
(1922.10.18~ ) ,昆虫学家。河北 平乡人。1947年毕业于中央大学生物系。中国科学院上海昆虫研究所研究员。早年从事鱼类寄生虫和鱼病防治的研究。1960年后系统地进行原尾虫的分类、形态、生态、胚后发育、生物地理、比较精子学和亚显微结构等研究,记述我国原尾虫164种,其中141新种,18新属和4新科,提出原尾虫 系统发生新概念,并据此建立了原尾纲新的分类体系,1999年出版了《中国动物志:原尾纲》。1985年后,主持和推动土壤动物学的系统研究,联合60多位学者在6个气候带完成土壤动物组成(3千多种)、变动规律及其在土壤物质循环中的作用以及环境污染的影响等试验研究,其结果主编写成《中国亚热带土壤动物》、《中国土壤动物检索图鉴》和《中国土壤动物》等专著。1991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学部委员)。
中国已经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以 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民法、刑法、选举法、劳动法、 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在内的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体系。自1992年4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以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12部涉及保护妇女权益内容的法律和2项决议,如劳动法、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农村土地承包法等。
同时,中国还修订了选举法、刑法、婚姻法等7部与妇女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国务院制定了7件涉及保护妇女权益内容的行政法规,有关部门制定了98件相关的部门规章。各省区市都制定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为了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实施,各有关部门和各地还制定了一些政策性文件,并广泛开展了宣传活动,使依法维护妇女权益的意识逐步深入人心。
为了保障广大妇女的劳动权利,中国有关部门一直积极贯彻和落实《 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招
工、招聘中的性别歧视;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参与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分配权,保障多元化分配形式中的男女同工同酬,同工种、同类别从业人员中女性工资与男性工资相同,缩小男女收入差别;拓宽妇女就业渠道,在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充分考虑妇女就业的需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社区服务业,为妇女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进一步落实 女职工劳动保护政策,指导各类用人单位把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款纳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做好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四期”保护工作;农村妇女享有与居住地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权、生产经营权、宅基地分配权、土地补偿费、股份分红等权利,同时,引导和扶持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面向农村妇女开展各种劳动技能培训,帮助其从传统种植业向非农产业转移。
在中国3.5亿个家庭中,绝大多数为以爱情为基础的自主合法婚姻,家庭关系平等和睦,妇女享有充分的人身、财产权利。
为建立平等、和睦、文明的 婚姻家庭关系,中国在长期开展“争创五好家庭”活动的基础上成立了由18个政府和非政府组织联合组成的“全国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从而将创建五好家庭活动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之中。2000年全国妇联和 国家统计局联合进行的中国妇女社会地位抽样调查显示,有93.2%的城乡妇女对婚姻家庭表示“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
中国的《 宪法》、《 义务教育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均明确规定女性享有与男性同等的受教育权。2001年,中国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为99.1%,女童入学率为99.01%;2002年普通中学女生在校人数为3870.2万人,占学生总数的46.7%;高等学校女生人数为397万人,占学生总数的44%,比五年之前提高了6个百分点。近些年来,中国女性受教育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男女两性受教育年限的差距进一步缩小。据2000年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中国妇女人均受教育年限为7.07年, 成年男女受教育年限的差距由1995年的1.4年减少到1.07年。
近些年来,中国妇女健康状况明显改善。截止2002年,中国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到86%;妇女住院 分娩率达到78.8%,比五年之前提高12个百分点;孕产妇死亡率从1997年的63.6 /10万下降到2002年的50.2 /10万。妇女平均预期寿命为73.6岁,高于男性3.8岁。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 艾滋病的防治工作,颁布了《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的中长期规划》(1998-2010)和《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各级政府特别重视在妇女和青少年中大力宣传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将妇女和儿童作为控制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阻断母婴传播。
从1995年6月中国全国妇联作为中国第一个非政府组织获得 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咨商地位(即获得参加联合国大小会议的入场券)以来,全国妇联积极参加联合国及国际多边活动,派代表出席了联合国的许多会议,比如人权委员会会议、妇女地位委员会会议、妇女问题特别联大、儿童问题特别联大、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等。在这过程中,全国妇联发出了自己的声音,为维护世界和平和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以及全球妇女事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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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Category:軍政事件]]
[[Category:政府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