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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恩將軍

清代爵位名,武官正四品。屬宗室封爵第十二級,為最低級。

目錄

清朝爵位簡介

清朝宗室爵位分:和碩親王、親王世子、多羅郡王、郡王長子、多羅貝勒、固山貝子、奉恩鎮國公、奉恩輔國公、不入八分鎮國公、不入八分輔國公、一等鎮國將軍、二等鎮國將軍、三等鎮國將軍、一等輔國將軍、二等輔國將軍、三等輔國將軍、一等奉國將軍、二等奉國將軍、三等奉國將軍、奉恩將軍。親王至公均為超品,鎮國將軍為正一品,輔國將軍為正二品,奉國將軍為正三品,奉恩將軍為正四品 。

清代對宗室沒有實行封藩建國,強調"一統"天下,但同時對皇子和軍功都實行封爵制,從分封親王至奉國將軍分為14等。有功封、恩封、考封之別。功封是有特殊功勳的被封為親王,人數極少,可以世襲罔替;恩封是國有大慶時對一些宗室的升等加封;考封是按世系依次降等,以至降為不入等級的"閒散宗室",與老百姓沒有什麼差別。因此,清代宗室的繁衍速度和數量都較明代較少,高級宗爵數量一直受到限制,擁有親王、郡王銜的較少。據統計,清初開國只有8名世襲親王即睿親王、禮親王、鄭親王、豫親王、肅親王、莊親王、順承郡王、克勤郡王等所謂"鐵帽子王"。後又增加恭親王、怡親王、醇親王、慶親王。由於清代的這些制度,宗室沒有造成對皇權多大威脅,在這方面,清朝的政策是很成功的。

宗室人員可以通過功封、恩封、襲封和考封等四種途徑取得這些爵位。如在清初開國的"軍功勳舊諸王",有禮親王代善、鄭親王濟爾哈朗、睿親王多爾袞、豫親王多鐸、肅親王豪格、和碩承澤親王碩塞、克勤郡王岳托,和順承郡王勒克德渾等8人,被稱做"八大鐵帽子王"。他們有用兵權、議政權和旗主權,而且"世襲罔替",其後代總有一嫡子原爵襲封。如果因故不能襲封,還准其旁支子孫襲封原爵。康熙前期,軍功勳舊諸王的勢力,由於主客觀各方面的原因已經削弱;皇權日益加強。雍正皇帝曾因其弟允祥"公忠體國",封他為和碩怡親王,世襲罔替。皇室近支因祖恩而得封爵稱為"恩封"。清制規定,凡皇子年滿15年,則由宗人府奏請皇帝封爵。如果奉旨"暫停封授",則隔五年再行奏請。於是,皇子照例均可獲得封爵。親王以下,奉恩將軍以上的宗室貴族,每代都有一嫡子可承襲規定的爵位,這叫做"襲封"。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規定,對親王郡王各子的封爵都減一級。例如,原來親王嫡子以外的各子皆可封為郡王,今改為貝勒;郡王的嫡子以外的各子可封為貝勒,今改為貝子。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又規定,應封爵者,在20歲要經過國語(滿語)和馬、步射的考試,優者可按例封爵;平者,降一級封爵;劣者,降兩級。雍正、乾隆年間,又進一步完善了"考封"制度。乾隆年間對考試的等級又進行了更嚴格的要求。馬射、步射和滿語三項全優者,方可授予應得之爵位。兩優一平者降一級授封。一優兩平或兩優一劣則降二級授封。三項皆平或一優一平一劣者,則降三級授封。至於一優兩劣、兩平一劣、一平兩劣及三項皆劣者,則停封。令其學習,再行考試。若應封奉恩將軍者,無爵可降時,要給以停俸的懲罰。應降一級者停俸兩年;應降兩級者停俸三年;應降三級者停俸四年。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清廷進一步規定,凡考試與應封之例不符合者,不僅停封,而且此後永不准再參加考試。

朝服

順治九年(1652)定奉恩將軍冠服制,奉恩將軍冠頂上嵌藍寶石,中節嵌小藍寶石一,帶用起花金鑲銀圓版,補服繡虎,余制皆與鎮國公制相同。

乾隆朝增改服制定:其朝冠面為鏤花金座,中飾小藍寶石一,上銜青金石;補服前後繡虎。余制皆視武職官員四品,惟衣裾四啟。帶,宗室用金黃色,覺羅用紅色。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