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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乘百法明门论

 

 

 

大乘百法明门论

《大乘百法明门论》,梵文 Mahāyāna-śatadharma-prakāśamukha-śāstra,世亲造,唐玄奘于贞观二十二年(648)在长安北阙弘法院译出。 是把《瑜伽论》六百六十法中最重要的提纲挈领点编成一百法,以一百个法门来造成一部《百法明门论》。

相宗传承

瑜伽宗的传承,除了释尊弥勒菩萨外,主要是无着世亲二菩萨等。 无着菩萨系在佛灭后九百年顷,诞生于北印度,犍陀罗国,出家后证入初地,凭神通力上升兜率陀天,亲聆弥勒菩萨说法,悟得缘生无性的大乘空义,爰请弥勒菩萨于中夜降神于其中印度,阿逾陀国之禅堂,为说五论(即瑜伽师地论分别瑜伽论颂大乘庄严经论颂辩中边论颂王法正理论)。 无着菩萨又秉承弥勒菩萨所说之旨,造显扬圣教论大乘庄严经论大乘阿毘达磨集论摄大乘论等世亲系无着之弟,起初修学小乘,后受无着所化,归依大乘,并承无着之教,大弘大乘教法,名为百论之王,著有:摄大乘论释十地经论辩中边论唯识二十论唯识三十颂等。对中土更有莫大影响,因为世亲造颂后,有十大论师(护法、德慧、安慧、亲胜、难陀、净月、火辩、胜友、最胜子、智月)先后造释论以解释颂文,于是瑜伽宗风遂披靡全印唐代玄奘大师入印求法,即事师护法之门人戒贤,具得其师承。 返唐之后,翻传本宗经论,弘宣法相唯识之旨。 并杂揉十大论师解释唯识三十颂之论文,而成《成唯识论》,因而成立法相宗。 因此中土的法相宗,简言之,即是依五位百法,判别有为、无为之诸法,而修证一切唯识之旨的教法.

何谓唯识

从五位百法看

1从‘有为法’及‘无为法’看 唯识百法,大类分析“一切法”为“有为法”及“无为法”,这两大类法即摄尽世间、出世间一切万法。 世尊开示此法,为令诸佛子了有为、证无为,其宗旨则在出世的无上圣道,亦即圆成实性(见唯识三十论颂及成唯识论)。 故知如来一切所说,皆是为了救济一切有情出于有为生死之苦轮,达于涅槃、菩提(此即所谓‘二转依’)的出世圣道。 可叹当今末法,有人讲说如来法,却作颠倒说,令人贪着世间法,于有为有漏之福,种种营求,却自诩为“修行大乘”,或说是“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 殊不知这是误解及曲解禅宗六祖大师之意。 六祖是说:“不离世间觉”,并未说“不离世间迷”,此其一;又,“不离世间觉”之义为:不能离于对世间有情的悲心、菩提心,而能证得大觉;此是正义。 因此祖师之意,并非教你继续贪爱,恋着世间,而能证得大觉。 是故莫错用心。若错用心,错解佛经,一切所修,枉费辛勤。故知“正见”之善根在学佛上,极其重要:以正见故,能正思维,抉择正法;如是一切所修,功不唐捐。

2.从心法、心所有法、色法、及心不相应行法来看 这四位之法,总名为“有为法”,也就是说,这四位法即该摄一切有为法尽。 如来如是开示,为令众生了“心”为本,其他一切有为诸法,若色若心等,皆是心体(心王)之作用与变现。 如是了已,行者返求自心,不向外驰求,得达其本。

3.从心所有法看 ①从遍行心所看—— 唯识学之义,为令行者了知心识的作用中,普遍一般的条件,共有五个:作意、触、受、想、思。 ②从别境心所看—— 唯识学之义,为令行者知修行中诸善法生起之相、状、及要件,共有五个:欲、胜解、念、定、慧。 所以,修行人想要修行善法、或“断恶修善”,或“灭罪生善”,必须具备这五个条件,才能奏效。 ③从善心所、烦恼心所、及随烦恼心所看—— 这就显示了唯识学最根本的目的:在于令人“断恶修善”。 而佛法中所谓“善”,不是世间法中之善、或有漏福报,而是能成就无漏圣道之究竟善法,共有十一个(信、惭、愧、无贪、无嗔、无痴、精进、轻安、不放逸、行舍、不害)。 至于大家耳熟能详的‘学佛是为了断烦恼’的“烦恼”,到底是什么?“烦恼”依唯识百法,则分为二大类:根本烦恼及随烦恼。 “根本烦恼”又称大烦恼,简称为烦恼,共有六个根本烦恼:贪、嗔、痴、慢、疑、恶见“随烦恼”共有二十个:忿、恨、覆、恼、嫉、悭、诳、谄、害、骄、无惭、无愧、掉举、惛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乱、不正知。 读者大德您若仔细看一下这六大烦恼及二十个随烦恼的内容,便知为何唯识学是“修道心理学”之因;因为这些烦恼及随烦恼,只有对佛法的修行人(要证菩提的人)来讲,才是大病,才是恶,才是须断除;若是世间凡夫人及外道人,并不以此为当除之病;因此,狭义而言,唯识学上修断之事,乃至广义而言,一切佛法上的修断之事,所欲断之恶、烦恼、不善法,皆是以此六根本恶及二十随恶为代表。 是故修学唯识法相,不但不会与他宗抵触,而只会令所修、所知更为充实、明晰、精当;易言之,即令行者更加清楚要‘修什么善、断什么恶’。 故此三位心所有法(善、烦恼、随烦恼),即指出了一切唯识学的基本要干:修善断恶。 换言之,唯识学的基本目的是什么?即是教人修善断恶,以断恶故,故能证真,通达趣入第六位的“无为法”,若通达无为法,即是三乘贤圣。 ④从色法及心不相应行法来看—— 唯识之义,为令行者了知:除心所有法外,尚有与心不相应的行蕴所摄之法,以及内外的十一种色法,以俾于修行时不迷于色、心等内外诸法。 ⑤从无为法看—— 此为令知唯识学最终之目的,不在名相言说,而是与一切如来所说法一样,在于“断惑证真”,达于无为之境。此乃唯识宗与一切佛法之共相。 而且,由于唯识学是大乘法,故亦与其他大乘法一样,其最终之修证旨趣悉在于“六无为法”中的“真如无为”。此“真如无为”即是世亲菩萨的唯识三十论颂所说的“唯识实性”(唯识三十论颂曰:“此诸法胜义,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识实性。”)亦称“圆成实性”。 因此唯识瑜伽行者所欲修证者,即是“大乘共法”的“真如无为”;然此真如法却是不与其他四乘法共的:不但不与人乘、天乘、乃至不与声闻、缘觉乘共,更不与外道共。 唯有大乘根人,方能正信解、修证、趣入。 此亦是一切如来成佛的“密因”(大佛顶首楞严经),一切诸佛的“因地法行”、“净圆觉性”(大方广圆觉经)。是故当知,释迦如来及弥勒菩萨(未来佛)于唯识诸经论中开示之真如及唯识性,实与大乘诸经论中所开示之真如,无二无别,悉是最高、最上之法,以诸如来皆是“乘真如之道而来,故称如来”,诸正见佛弟子,皆应如是知。 由以上从“唯识”及“五位百法”的分析,则更可了知“唯识学”实际的意义及旨趣,皆是为了修证无上菩提,亦为护持如是正义故,普令有情皆各得正信解故,斯有“相宗系列”之撰注,以期一切有情,于如来正法悉得解行相应,共同护持正法,远离魔事,疾入无上菩提。

原文

《大乘百法明门论》——世亲菩萨造玄奘法师译 如世尊言:“ 一切法无我.” 何等一切法? 云何为无我? 一切法者, 略有五种: 一者心法, 二者心所有法, 三者色法, 四者心不相应行法, 五者无为法。 一切最胜故, 与此相应故, 二所现影故, 三分位差别故, 四所显示故, 如是次第。 第一心法, 略有八种: 一眼识, 二耳识,三鼻识, 四舌识, 五身识, 六意识, 七末那识, 八阿赖耶识。 第二心所有法, 略有五十一种, 分为六位: 一遍行有五, 二别境有五, 三善有十一, 四烦恼有六, 五随烦恼有二十, 六不定有四。 一遍行五者: 一作意, 二触, 三受, 四想, 五思。 二别境五者: 一欲, 二胜解, 三念, 四定, 五慧。 三善十一者: 一信, 二精进, 三惭, 四愧, 五无贪, 六无嗔, 七无痴, 八轻安, 九不放逸, 十行舍, 十一不害。 四烦恼六者: 一贪, 二嗔, 三慢, 四无明, 五疑, 六不正见。 五随烦恼二十者: 一忿, 二恨, 三恼, 四覆, 五诳, 六谄, 七骄, 八害, 九嫉, 十悭, 十一无惭, 十二无愧, 十三不信, 十四懈怠, 十五放逸, 十六昏沉, 十七掉举, 十八失念, 十九不正知, 二十散乱。 六不定四者: 一睡眠, 二恶作, 三寻, 四伺。 第三色法, 略有十一种: 一眼, 二耳, 三鼻, 四舌, 五身, 六色, 七声, 八香, 九味, 十触, 十一法处所摄色。 第四心不相应行法, 略有二十四种: 一得, 二命根, 三众同分, 四异生性, 五无想定, 六灭尽定, 七无想报, 八名身, 九句身, 十文身, 十一生, 十二老, 十三住, 十四无常, 十五流转, 十六定异, 十七相应, 十八势速, 十九次第, 二十方, 二十一时, 二十二数, 二十三和合性, 二十四不和合性。 第五无为法者, 略有六种: 一虚空无为, 二择灭无为, 三非择灭无为, 四不动灭无为, 五想受灭无为, 六真如无为。 言无我者, 略有二种: 一补特伽罗无我, 二法无我。     [1]

参考文献

  1. 大乘百法明门论, 搜狗百科 - baike.sogou.com/v...- 202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