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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21年5月30日 (日) 08:16 的最新修訂
外火器營 外火器營:清兵營制, 選滿、蒙八旗兵中練習槍炮火器者組營,原駐城內,叫內火器營;因偶然走火轟鳴驚駕,故外遷,後來在西郊藍靛廠設外火器營。
護軍成員
八旗火器營之一部。乾隆三十八年(1773)置,營房建於長河西岸藍靛廠後。額設鳥槍護軍二千六百四十三人, 養育兵七百零八人。[1]
護軍類型
練習鳥槍,並定期演習步射、騎射以及舞刀、跳駝、舞鞭、騙馬、摜跤等技藝,乾隆三十九年並開始練習水操。設翼長、署翼長營總各一人, 營總三人,鳥槍護軍參領四人,副鳥槍護軍參領八人、署鳥槍護軍參領十六人,掌管平日練習操演事務;鳥槍護軍校、藍翎長、隊長各一百一十二人,掌分轄營眾;筆帖式四人,掌管文移檔案事務。此外,並於嘉慶二十一年(1816)建立官學,設教習四人,教授營中官兵子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