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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賬戶是個經濟類術語。
漢字是民族靈魂的紐帶,在異國他鄉謀生,漢字[1]便是一種寄託,哪怕是一塊牌匾、一紙小條,上面的方塊字會像磁鐵般地吸引着你,讓你感受到來自祖國的親切。因為那中國人的情思已經濃縮為那最簡單的橫豎撇捺[2]。
名詞解釋
外匯賬戶是指境內機構、駐華機構、個人對外貿易經營者及個體工商戶在外匯指定銀行開立的可自由兌換貨幣的賬戶。
外匯賬戶的分類:
按外匯賬戶的性質或外匯資金來源劃分,可分為經常項目賬戶和資本項目賬戶。 經常項目賬戶的收入來源於貿易、服務等經常項目外匯,如外匯結算賬戶、暫收待付賬戶、境外捐助賬戶等;經常項目賬戶又分為單位經常項目外匯賬戶與個人外匯結算賬戶
資本項目賬戶的收入來源於資本項目外匯,如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賬戶、外債專戶、外幣股票專戶等。資本項目外匯賬戶又分為資本金外匯賬戶、外債賬戶等。
按賬戶的功能劃分,可分為兩類,即外匯結算賬戶和專項賬戶。 外匯結算賬戶,用於經常項目項下頻繁的收支結算,如中資企業外匯結算賬戶、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結算賬戶。
專項賬戶,用於存放特定外匯收入或用於特定外匯支出的賬戶,如境外捐助賬戶、還貸專戶、臨時賬戶等。
按賬戶的資金形式劃分,可分為現鈔賬戶和現匯賬戶。
按開戶期限劃分為臨時賬戶和長期賬戶。
按開戶區域劃分為異地賬戶和本地賬戶。
按賬戶的幣別劃分為美元賬戶、港幣賬戶、日元賬戶等各種可自由兌換的外幣幣種賬戶。
外匯賬戶適用的客戶
符合國家外匯管理有關規定、有收匯需求的單位及個人(指取得對外貿易經營權,從事對外貿易經營活動的個人或個體工商戶)
設立和使用外匯賬戶的基本原則
設立和使用外匯賬戶,有以下五項基本原則:
1.核准制原則。設立外匯賬戶應當持相應材料向當地外匯管理局提出申請,憑當地外匯管理局《國家外匯管理局設立外匯賬戶批准書》到當地銀行設立外匯賬戶。經過外匯管理機構審批或者按照法律規定的權限,銀行才能為客戶設立外匯賬戶,並在外匯管理局准許的外匯活動範圍以內,辦理外匯結算。
2.限額管理原則。這是目前結售匯總體原則的體現,允許設立賬戶保留外匯雖然是結售匯原則的一個特例,但並非意味着賬戶餘額可以無限度地擴大,因此幾乎所有外匯賬戶都有限額控制或結匯條件的設置。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的管理作為結售匯制度的配套措施,在保障結售匯制度順利實施的前提下,允許企業保留一部分外匯,減少買賣差價及手續費的損失,有利於企業資金調配,給企業的結算提供了方便。外匯賬戶中暫時閒置不用的外匯資金,可以在賬戶中存儲,經過外匯管理部門批准,也允許轉作外匯定期存款,這是企業合理經濟行為。未經當地外匯管理局批准擅自將外匯賬戶內資金轉存定期存款,是一種逃避限額管理行為。
3.真實性原則。各類賬戶都有各自的收支範圍,不能互用和轉作他用,如經費專戶不能作為外匯結算賬戶使用;外匯保證金賬戶是銀行為規避風險、為信用證結算方式設立的專用賬戶,直接在外匯保證金賬戶上辦理外匯收付。外匯管理局對企業外匯賬戶的使用及其真實性進行事後核查,實行年檢制度。經年檢合格的賬戶,准許繼續使用;經審核不合格的賬戶,如違規情節較輕的,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改正後允許其繼續使用,如違規情節較重的,暫停其使用直至撤銷。暫停使用的外匯賬戶,在規定的期限內不能用於外匯的收付。
4.合規性原則。涉匯單位的外匯賬戶只能設立一個,各種不同的幣種在同一個銀行視為一個賬戶,設立第二個以上賬戶必須經過當地外匯管理局批准。未經外匯管理局批准,同一家銀行或在不同的銀行不能多頭開戶o
5.專有性原則。外匯賬戶由批准的設立者專用,不得將賬戶出借、串用和轉讓給他人使用。
參考文獻
- ↑ 中國「漢字」從何而來?每個漢字,都是倉頡造出來的嗎?,搜狐,2022-10-01
- ↑ 書寫橫豎撇捺,展示漢字之美,搜狐,2021-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