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文物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四川省文物局 (简称省文物局)是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管理的行政机构 ,为副厅级[1]。
主要职责
省文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
(一)拟订全省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参与起草文物和博物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负责督促检查。
(二)管理和指导全省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负责组织遴选、 申报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指导地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等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管理基本建设涉及文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
(三)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文物安全工作 ,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职责。
(四)负责全省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 , 组织开展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协同相关部门负责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 (镇 、村)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推动完善全省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博物馆建设管理和业务工作。指导和监督社会文物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文物和博物馆领域重大科研项目、科技保护、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动文物和博物馆领域装备技术提升。
(六)指导和管理全省文物和博物馆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文物对外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承担文物进出境有关工作。
(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八)完成省委、省政府及文化和旅游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统筹推进文物保护利用传承,深化文物体制改革,注重革命文物保护展示,提升博物馆公共服务能力,加强文物交流和科技支撑,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促进文物市场有序发展 ,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强化文物安全工作[2]。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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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正式挂牌 ,中国网,2018-11-12
- ↑ 机构职责 ,四川省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