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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拉托别乡位于新疆西北部,隶属尼勒克县。喀拉托别乡位于尼勒克县城东南面,喀什河转变处界地距县城距县城18公里,东面与胡吉尔台乡接壤,西与尼勒克县军马场毗邻,喀什河以北面环抱,南以阿热勒山与木斯乡相连。乡政府驻喀拉托别村,距县城15公里。
喀拉托别乡总占地面积365.61平方千米。全乡总人口10124人(2017),由哈、汉、维、回、柯尔克孜、锡伯族等六个民族组成,下辖4个行政村。
喀拉托别乡境内自然资源丰富,拥有辽阔的天然牧场,现利用面积达51万余亩,夏草场14.5万亩,春秋草场13.43万亩,人工草场0.2万亩,平原集草草场1.18万亩。[1]
中文名称: 喀拉托别乡
行政区类别: 乡
所属地区: 新疆省尼勒克县
下辖地区: 塔斯卓勒村、阔克托汗村等6个村
政府驻地: 喀拉托别村
电话区号: (+86)0999
邮政区码: 835000
地理位置: 新疆西北部
面 积: 365.61平方千米
人 口: 10124人(2017)
气候条件: 大陆性干旱气候
机 场: 伊宁机场
火车站: 尼勒克站
车牌代码: 新D
行政代码: 654028207
建置沿革
1644年至1936年,喀拉托别地区为部落组织形式的蒙古族苏木领导。
1936-1944年,设博勒斯区。
1951-1951年10月为巩哈县三区,区公所驻喀拉托别,区下设6乡。
1956-1958年,该地区成立9个全作社,第一全作社为伯莫鲁合作社,第二合作社为萨三拜合格社,第三全作社为安鲁合作社,第七合作社为新生合作社,第八全作社为新光合作社,第九合作社为红旗合作社。
1958年在合作社的基础上建立红十月人民公社。
1982年,将红十月人民公社改为喀拉托别人民公社。
1984年体制改革时,又改为喀拉托别乡。
喀拉托别乡下辖塔斯卓勒村、阔克托汗村、萨依博依村、喀尔沃依村等4个村。
行政区划
喀拉托别乡下辖塔斯卓勒村、阔克托汗村、萨依博依村、喀尔沃依村等4个村。
塔斯卓勒村 阔克托汗村 萨依博依村 喀尔沃依村
地理环境
地理位置
喀拉托别乡位于尼勒克县城东南面,喀什河转变处界地距县城距县城18公里,东面与胡吉尔台乡接壤,西与尼勒克县军马场毗邻,喀什河以北面环抱,南以阿热勒山与木斯乡相连。
喀拉托别乡农区为流水堆各阶地地貌,牧区为中低山侵蚀地貌。海拔高程802-3830米,其中乡政府驻地海拔1160米。
气候
喀拉托别乡属大陆性干旱气候,无霜期84-130天左右。
人口
全乡总人口10124人(2017),由哈、汉、维、回、柯尔克孜、锡伯族等六个民族组成。
经济
自然资源
喀拉托别乡境内自然资源丰富,拥有辽阔的天然牧场,现利用面积达51万余亩,夏草场14.5万亩,春秋草场13.43万亩,人工草场0.2万亩,平原集草草场1.18万亩。
经济概况
2013年全乡农牧业总产值达12168万元,较上年增加18%,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8213元,较上年增加1489元(其中:农业人均收入达到1073元;牧业人均收入达到4418元);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7.9‰以内;年末牲畜存栏达8.71万头(只);其中牛25669头,马12300匹,羊56841只。粮食作物播种面积23000亩,经济作物播种面积4615.5亩。工业营业收入2997.9万元;商业零售额801万元;全年实现各类固定资产投资4511万元(富民安居、牧民定居、一事一议项目);全年完成安居富民工程130户。2013年全年累计劳务输出3860人,实现劳务创收2176万元,人均劳务增收360元。
视频
天天舞蹈秀:新疆伊犁 喀拉托别乡中心学校《Panama》
参考文献
- ↑ 尼勒克县喀拉托别乡:[纪检人·镜头民族团结一家亲]